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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wY

反对Hudud的人也应该反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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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5-2014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1:49 PM
我支持死刑。至于什么罪可以被判死刑就可以讨论。
对hudud不了解,不如说说回教法内什么罪可以被判死刑。
...

针不刺到肉不知道痛的道理有什么不对?
如果说的那人是被刺过的,OK咯,给他讲。没有的,讲淋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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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請不要拿 溫帶   那一套  來   熱帶  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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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29-5-2014 02:06 PM
针不刺到肉不知道痛的道理有什么不对?
如果说的那人是被刺过的,OK咯,给他讲。没有的,讲淋话罢了 :l ...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没被刺过的人(家人/自己不是同性恋)很反同性恋权益。其实如果多点同理心的话,这世界会更好。

对亲友被杀的家属也要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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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hudud不好,被害人家人宽恕就可以免死。
不能废除死刑,应该废除特赦,特赦就是伪hud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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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 3 虽然不赞同,但见解独到,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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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1:49 PM
我支持死刑。至于什么罪可以被判死刑就可以讨论。
对hudud不了解,不如说说回教法内什么罪可以被判死刑。
...

这没什么不对,但这不代表一个社会的司法系统可以靠这种情绪来运作。

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是再正常不过,所以这些亲属从来不会参与到司法的决策单位中。就如警察不可以查和自己亲友相关的案件那样,不能够把情绪、报复心理当做司法的标准。

不如把执行死刑的侩子手换成受害者家属,最好不要吊死,这种死法太便宜了。用刀砍死或者用石头丢死最好,这不是更加的符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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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29-5-2014 02:06 PM
针不刺到肉不知道痛的道理有什么不对?
如果说的那人是被刺过的,OK咯,给他讲。没有的,讲淋话罢了 :l ...

那是不是没有因为喝酒驾车而出车祸的人,不能叫人不要喝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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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死刑这课题在一些先进国足以变成辩题。这题目至少不像同性恋在马来西亚那样一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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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ashlyner 发表于 29-5-2014 03:03 PM
这没什么不对,但这不代表一个社会的司法系统可以靠这种情绪来运作。

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是再正常不过 ...

死刑可以是事后惩罚,也可以是事前阻吓。
是不是每个死刑都事以以牙还牙作为基础还有待讨论。有些罪行,如失心智的大规模杀人行为,是否值得用纳税人的钱养他一辈子,都可以讨论很久。

本帖最后由 motor6620 于 29-5-2014 03:2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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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3:18 PM
死法可以是事后惩罚,也可以是事前阻吓。
是不是每个死刑都以以牙还牙还有待讨论。有些罪行,如失心智的 ...

所以这些课题不应该以情绪性的论证方式来讨论,难听点就是一群猴子吵架罢了。在先进国的废死过程是经过理性的讨论的,也包括涉及数据分析和社会学研究的 (比如死刑执行的次数和治安的变化)。山番国的人连这些基本东西都不去谈,所以卡巴星谈废死就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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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ashlyner 发表于 29-5-2014 03:21 PM
所以这些课题不应该以情绪性的论证方式来讨论,难听点就是一群猴子吵架罢了。在先进国的废死过程是经过理 ...

卡巴星可以提出他的论点,我想他也没有想过他的想法会没有异议的被接受。
我倒没有觉得他对牛弹琴,至少对支持废除死刑的人,karpal singh是他们的知音。
我们国家讨论课题的方法绝对是可以再改进。大马的问题是小丑很喜欢出位,而理性的人却选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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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5-2014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3:09 PM
那是不是没有因为喝酒驾车而出车祸的人,不能叫人不要喝酒驾车?

不是。你要叫什么都可以的。我很liberal的。

如果有个人说:你们这些人为什么阻止别人酒驾?酒驾很high的,你们自己都没有酒驾过,你懂个屁?

然后其实哪个人自己都没有酒驾过,一直讲酒驾肯定TM high翻天,那么他的理由就很奇怪了。

当然如果他有酒驾过,也很high很享受,不介意high死,老实说他的理由成立啦,只要他可以去一个无人的地方酒驾就好,要死自己死。

如果我有酒驾过,我可以和他argue一下酒驾到底high不high。如果我没有,我diam。

不过当然我还是会提醒他要珍惜生命啦,科学数据显示酒驾危险,很高的机会你会撞到绵绵烂烂。

不过这是科学意见啦,不是在假厉害否定他的感觉。

再提醒他一下,国家花了很多资源栽培你,你就这样绵掉,以经济来考量的话,对国家很可惜的。

不过这是社会经济意见啦,不是在假厉害否定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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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6620 + 1 长篇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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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3:30 PM
卡巴星可以提出他的论点,我想他也没有想过他的想法会没有异议的被接受。
我倒没有觉得他对牛弹琴,至少 ...

其实我也很想理性讨论死刑。

个人认为,死刑的不废除其实就是最大的虚伪。

一些失心疯的人到处杀人可是只要有医生诊断证明是非理智的,不能定罪结果还是在精神病院关起来,不止如此,那些有潜质杀人的疯人(还没有commit,只是有那个倾向),一样被关起来逼吃药。这些人一样浪费纳税人的钱,可是因为有”病“的保护伞,可以得到广大人民的同理心/同情(compassion),结果下场全然不同。

可是有意识的杀人,平时讲人权的大家就想杀了这些杀人犯,竟然还用堂而皇之的借口:浪费纳税人的钱。其实,那些疯人何尝不浪费?我读药的,那些疯人药很贵,而且很多治不好的,一辈子的,可是因为是”病“,大家就包容许多。可能有一两个痊愈的病例,就让药厂继续market这些药赚政府钱,还让人权组织尽力维护这些病患的权益。

那些杀人犯,又如何肯定不会有改过自新的一日?犯罪的代价很多,死难道就是最好的吗?说经济效益,杀死一个有生产力的人力资源乃浪费。以人权角度,杀人侵犯人权,处死杀人犯同样犯之。处死杀人犯,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家属痛快些,让有复仇心态的人们感受到现世的公义,开心点。

可是,台湾事件正是一大讽刺,杀人犯杀人的理由正是要结束生命,原来有死刑鼓励了他杀人!这和死刑阻吓罪犯的原意背道而驰,死刑,真的阻吓了罪犯吗? 口说无凭,需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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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5-2014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anxinrong 发表于 29-5-2014 02:17 PM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没被刺过的人(家人/自己不是同性恋)很反同性恋权益。其实如果多点同理心的话,这世界会 ...

同理心是很好的,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

但有时候同理心被扭曲了,就会变成Joker所说的:misplaced sense of self-righte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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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 发表于 29-5-2014 03:56 PM
同理心是很好的,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ur as thyself

但有时候同理心被扭曲了,就会变成Joker所 ...

这都是我要学习的功课,我对穷人和同性恋者的同理心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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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wY + 3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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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anxinrong 发表于 29-5-2014 03:48 PM
其实我也很想理性讨论死刑。

个人认为,死刑的不废除其实就是最大的虚伪。

如果死刑的阻吓每次都有效,世界应该会太平很多。
但是有些人就是有侥幸的心态,觉得自己不会被做。但是这是否可以否决死刑的必要,我也希望可以看到数据。
支持死刑不一定是虚伪。
我也说过死刑的执行范围是可以讨论的。
疯子杀人后我也没有说一定要死刑。我不是医生,只能说我不会将恐怖分子的杀人行为当作是精神病的一种。也当然的不会他他们的行为加上理智这个形容词。




本帖最后由 motor6620 于 29-5-2014 04:1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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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4:04 PM
如果死刑的阻吓每次都有效,世界应该会太平很多。
但是有些人就是有侥幸的心态,觉得自己不会被做。但是 ...

基本上来说,只要还有将结束生命看成是惩罚的一种,都还会有很多争议。

人类就是有很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心态。

看看佳礼,最喜欢看到强奸犯受什么惩罚?不错,正是爆菊,被很多很多人轮流爆菊是佳礼不少网民希望看到的惩罚,哚咕咕次之,都是报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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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anxinrong 发表于 29-5-2014 04:15 PM
基本上来说,只要还有将结束生命看成是惩罚的一种,都还会有很多争议。

人类就是有很多以牙还牙,以眼 ...

如果你觉得有些危险的罪行不该有死刑,我觉得你要奋斗的目标,应该是一开始面对这些罪犯时,执法人员不该使用杀伤力大的武器,而是保住他们的生命,来换取他们自辩或改过自新的机会。事后才来为废除死刑而奋斗,

至于切酷酷叫,我不认同的。鞭多几鞭到无所谓。
本帖最后由 motor6620 于 29-5-2014 04: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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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4:19 PM
如果你觉得有些危险的罪行不该有死刑,我觉得你要奋斗的目标,应该是一开始面对这些罪犯时,执法人员不该 ...

杀一个囚徒和杀一个正有伤害力的罪犯是不同的。

否则战争中不需善待俘虏/投降的敌军,直接屠杀就是了。回到三国时代更绝,屠城教训教训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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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anxinrong 发表于 29-5-2014 04:23 PM
杀一个囚徒和杀一个正有伤害力的罪犯是不同的。

否则战争中不需善待俘虏/投降的敌军,直接屠杀就是了。 ...

投降后的战俘当然要善待。
死囚也不是一开始就被虐待,但是投降后的恶魔,也得为他投降前的行为负责。

本帖最后由 motor6620 于 29-5-2014 04:3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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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otor6620 发表于 29-5-2014 04:27 PM
投降后的战俘当然要善待。
死囚也不是一开始就被虐待。
但是投降后的恶魔,也得为他投降前的行为负责。 ...

可惜世界不来这一套,战争中的杀人是合法的,杀敌人不算”罪行“,这也是战争讽刺的一面。看看武侠世界中,满口仁义道德的和尚,对付敌人就大开杀戒,基本上那杀戒根本就不是杀戒,而是conditional的戒。

人类是虚伪的,所以对付有杀伤力的敌人时,自保而杀人不是罪。

投降后的恶魔,需要为投降前的行为负责,完全认同,而负责的方式是死?有待商榷。

基本上,战败国负责的方式是”钱“,钱比杀掉军队,杀掉国家人民,灭掉国家对人类发展有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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