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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ocus

出售不動產收益‧產業盈利稅固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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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要看区域。
如果那个区域是buyer市场,那这个5%的冲击应该影响不大……
可能seller还会将5%加入差价里再卖出去,使到屋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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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知的算法(如果有错请指教):

举例1:
DAMANSARA 双层排屋
2008 FEB 购入 RM450K
2010 JAN 出售 RM600K(政府认为是580K)
会用RM600K 来算,RM600K-RM450K=RM150K

RPGT(两年内30%)=RM150K x 30% = RM45K


举例2:
DAMANSARA 双层排屋
1988 FEB 购入 RM150K
2010 JAN 出售 RM600K(政府认为是580K)
会用RM600K 来算,RM600K-RM150K=RM450K

RPGT(超过5年0%)=RM450K x 0% = RM0K

现在觉得超过5年也要给5%,
RPGT(超过5年5%)=RM450K x 5% = RM22。5K

新措施有指出RM10K或10%盈利可免税,取10%
RPGT(超过5年5%)=(RM450K-RM45K) x 5% = RM20。25K

没有限制产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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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6: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uyutsuki 于 25-10-2009 01:15 AM 发表
个人认为要看区域。
如果那个区域是buyer市场,那这个5%的冲击应该影响不大……
可能seller还会将5%加入差价里再卖出去,使到屋价提高!


本來只有炒家炒賣extra價﹐買家怎樣都有選擇。。當這個5% gain tax for 5 years and above實行後
連平常賣家也賣extra價了。。到時不管高價屋﹐中價屋﹐廉價屋。。統統除了目標盈利﹐
再加個5% gain tax價錢。。
呼呼~買屋子更困難咯﹐而且無端端的還要承受賣家的gain tax amount。。是親民還是搵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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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爽到。。。以后买屋更难

[ 本帖最后由 母狗一条 于 27-10-2009 04:0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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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卖价就不要放的太高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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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屋价太高,那么要买的buyer 麻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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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sonhanjk 于 24-10-2009 10:32 AM 发表

原来不止,还有30%!


为什么appendices里只写fix 5%?

To broaden the tax base, it is proposed that tax at the fixed rate of 5% be imposed on gains from the disposal of real property with collection mechanism and exemptions as fol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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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3. 在1976年產業盈利稅法令下,現有的豁免將繼續保留,包括:
a. 父母與子女、夫妻和祖孫之間的禮物;)

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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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beav 于 25-10-2009 12:09 PM 发表
(*** 3. 在1976年產業盈利稅法令下,現有的豁免將繼續保留,包括:
a. 父母與子女、夫妻和祖孫之間的禮物;)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以上关系之间的产业买卖将不用缴5%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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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好像起不了很大作用,10%或以上在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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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 是10多年后。。。

2年内不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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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一个才对?固定5%或看出售年份?


第二財長澄清不分年份‧固定產業盈利稅一律5%          2009-10-25 09:51        
(霹靂‧怡保)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週六(10月24日)澄清,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行徵收的固定產業盈利稅一律為5%,並沒有根據脫售產業的年份計算
“第一年的產業盈利稅是5%,第二、第3、第4或第5年,都是一樣,一律為5%。”
他說,在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週五(10月23日)公佈的2010年財政預算案中,除了家庭成員之間轉售產業,如父親給兒子外,第一次出售產業者也可豁免產業盈利稅。
他針對報導指政府將重新實施5至30%的產業盈利稅,作出澄清。
根據報導,任何人在脫售產業的兩年內,將被徵收30%產業盈利稅,第3年徵收20%、第4年15%及第5年5%;不過,在2007年4月1日,政府已經豁免人們的產業盈利稅。

[ 本帖最后由 invest2229 于 25-10-2009 02:1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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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盈利超過產業價值的10%或1萬令吉,才必須繳付5%的產業盈利稅?

凡繼承父母或夫妻產業‧曹智雄:免繳5%盈利稅 2010財政預算案         
2009-10-25 09:48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曹智雄指出,凡繼承父母或夫妻的產業,是無須繳付新實施的5%產業盈利稅。
他向《星洲日報》表示,上述兩個組別的產業買賣都不受政府最新宣佈的5%產業盈利稅的影響。不過從2010年開始,所有的產業買賣,只有盈利超過產業價值的10%或1萬令吉,都必須繳付5%的產業盈利稅,兄弟姐妹之間的產業轉讓也不例外。
他說,若產業買賣的盈利少過1萬令吉或10%,就無須繳付5%的產業盈利稅。
他舉例,若一個人同時賣兩間產業,第一間的買賣只賺1萬令吉,就無須繳稅。而第二間的盈利是20萬令吉,那扣除了10%,即2萬令吉,那剩下的18萬令吉就要繳付9000令吉的盈利稅。
“不過,只要每個產業買賣的盈利超過1萬令吉或是價值的10%,就得繳付5%的盈利稅。”
【熱點新聞:2010財政預算案】


                星洲日報‧20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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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nvest2229 于 25-10-2009 02:12 PM 发表
是哪一个才对?固定5%或看出售年份?


第二財長澄清不分年份‧固定產業盈利稅一律5%        2010財政預算案  2009-10-25 09:51        
(霹靂‧怡保)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週六(10月24日 ...

我还是觉得固定5%是正确的~ appendices 是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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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时候改变房地产游戏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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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年过后才卖的屋子还会中5%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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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9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卖家也会把5%的产业盈利税MARKUP进去的,对买家都没舍米好处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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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9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下我刚刚不久签下在S&P里已经注明產業盈利稅是在2007年4月1日起撤銷產業盈利稅。是否豁免將繼續保留,还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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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9 1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牛市 于 25-10-2009 21:47 发表
第五年过后才卖的屋子还会中5%吗?


这次的财政预算案留给人民很多????

朋友的祖父六十年前在文化街买下的店屋,当时的价格是30K,目前是700K,如果卖了盈利是670K,5%的产业盈利税固定5%的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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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0-2009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说为了减少产业投机而impose 5%RPGT,
其实政府的理由有点牵强,
如果为了减少投机, 可以把首5年的RPGT提高才对阿!
政府的智囊团有问题,不然就是存心A钱!

很多人民,买了都是住10年,20年,30年, 这种情况不算投机产业.
这次5%,真的对很多没有投机的人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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