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六甲之恋 于 15-6-2011 08:41 AM 编辑
我现在列出此斑竹和我短信对话的记录,大家都来看看,请重点注意他每次是如何转移话题的:
共有短消息 11|导出 |清空 |加入黑名单 返回 与 某斑竹 的短消息记录:
- 16-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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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12:38 AM 你好,我转载的是真实的新闻,不是假新闻,而且该洗发水在雪隆很多超市都有卖,与雪隆网友切切相关,所以抗议封我的帖子!
转发 某斑竹 16-7-2010 12:42 AM 有没有本地新闻的连接?
为了不必要的投诉。
最好是能有更有力的证实。(请大家看清楚了,此斑竹第一次说封我帖子的理由是要有“本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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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12:53 AM 版主,请耐心听我仔细解释。
我本身就是中国人,现在马来西亚超市的很多日用品,都是从中国大陆进口的。
就算有的是法国,日本,美国的牌子,但还是这些外国公司在中国大陆开设的工厂生产的,都还是 made in China。
霸王洗发水,现在在雪隆很多超市都有卖,Jusco,康宁药剂,就连KK都有卖。而且是成龙代言,以成龙的名气,就算马来人和印度人也会买。
为什么不发本地的新闻?
原因一:霸王洗发水来自中国,出了问题,肯定也是中国那里先曝光。
原因二:你作为本地华人,心理也应该明白马来西亚国民卫生部门的办事效率,你还指望它能查出个什么东西出来?
原因三:第一曝光出问题的是香港,香港和新加坡政府的廉洁,和办事效率,都是世界一流的,被曝光的厂商,很难用钱去摆平,但是换了办事效率低的中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你还能放心吗?
最后我确信,估计这几天你留心一下本地的花文媒体,肯定会有报道了,而且几乎都是引用来自中国大陆的新闻。
所以我觉得你现在封我这篇帖子,有点不恰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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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12:56 AM 不好意思,我是后来才看到你的回复的。那你把我那个抗议的帖子删除吧。
但是我百分百保证,接下来这几天,马来西亚的华文媒体肯定会有报道的!
转发 - 某斑竹 16-7-2010 12:57 AM我不能接受你在论坛里放出那么多其它连接。
加上有破坏他人名誉的主题我都是得小心处理的。
到时候有事情责任怪罪不是你而是我你懂吗?
我只是好声给你建议不过你就针对我开个主题。
看来你连"讨论"都不明白是什么。(前面此斑竹怀疑我转载的是假新闻,于是我不得不在文章后列出了很多知名大网站原文的地址,用来证明自己发的是真实的新闻,但万万没想这到竟然又会成为他的新理由——第一次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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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12:59 AM 我放连接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不是假新闻,我只是放了中国四个最大的,最有说服力的门户网站的连接。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把那些连接删除。(好吧,竟然放链接证明自己清白,没想到又成了你的新找的理由,那我说我把链接删除,但万万没想到此斑竹又找出了新的理由——第二次转移话题)
转发 - 某斑竹 16-7-2010 01:01 AM我同意不同意不是问题。。。
你不觉得你刚才的举动显示得你很不专业?
论坛不是随便让人发牢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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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01:02 AM 对于“破坏他人名誉”,我不认同,现在只是报道的事情的过程,新闻原文中也没有下定义地认定霸王洗发水致癌,而是客观地叙述了一个事实“霸王洗发水被香港权威机构检测出致癌,在大陆很多消费者已经放弃购买”,这是新闻叙述的事实。
第二,您大可不用担心,霸王要告,也是先去告新浪,搜狐,网易,还有腾讯,接下来就算是告我本人,也告不到你,请你放心。
转发 (我在这里已经和他说了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大家看看他的回答,我简直郁闷,想不到当今社会,一个做斑竹的,竟然连这么点法律常识都没有,无话可说……) - 某斑竹 16-7-2010 01:09 AM告你?你又是谁?
到时候被证实是假消息之时你大不了丢个ID。
一个犯规的内容如果在这里随便发布的话这里也得负上责任!
放出对某商品作出有名誉破坏的内容就是很严重的错误了。
就像你刚才敏感且不明智的为我开个主题也等于名誉破坏的一种。
看来你都我的处事还不是很熟悉。。。 我是不允许任何人在论坛里乱发牢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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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之恋 16-7-2010 01:33 AM 我无话可说,你眼睛那么大,看清楚我转帖第一句写的是什么吗?
那好,我们两个都把眼睛睁大了好好地看,快的话明天中国报,星洲日报都会登了,我把你的这些留言都留着,等到时报纸报了,我再把你的这些留言全部贴出来,谁对谁错,广大网友自会定夺。
最后说一句,我转自的都是知名网站的新闻,不是你一个小小的版主就可以不分青红皂白下定义说是假新闻!
我明天就先打电话去佳礼,投诉你这个,不讲道理,不懂基本法律,不顾广大雪隆网友切身利益的的版主!
当然也欢迎你把我给你的这些留言都保存好,正大光明地给各位网友看看,到底是谁对谁错!!!!
转发 - 某斑竹 16-7-2010 01:37 AM总之能引起对方做出法律行动的内容我是不随便容许的。
若本地报章有刊登的话那就另谈。
你觉得你有道理的话就继续你的举动,我也懒得跟一个不讲理不协商的人纠缠下去。
——请大家仔细看看上面我们的对话,他每次找茬,我都耐心给出合理的解释,每次他都无言以对,继续转机话题,找新的接口,有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吗?请问他凭什么封我的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