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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Adventist??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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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09 1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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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要遵守安息日。。。那么要不要使用犹太人的日历?
那么那些什么住棚节要不要恢复啊?undefin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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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09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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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4-8-2009 12:09 AM 发表
其實,這個問題本壇在好久之前已經有人討論過了。
稱義有兩方面:在神面前的,以及在人面前的。
羅馬書所講的稱義,是指在神面前的稱義,這種的稱義只要信入主耶穌即可,不需行為-因為我們的行為無論有多 ...
你说得没错。稱義有兩方面:在神面前的,以及在人面前的。也就是说信心,无论是在神面前或在人面前,都是有行为的。
还有一点我们要知道的就是上帝的审判。圣经没有说我们受审是根据我们的信心,而是行为。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后 5:10)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著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太 16:27)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 20:12)
为什么要照着我们所行的受审判呢?因为我们也不要忘记上帝不是唯一的审判官。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 (哥前 6:2,3)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 [圣徒]。” (启 20:4)
圣徒不能知道人心,唯独上帝。所以他们只能照行为审判。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审判的目的不是给上帝,而是给圣徒的。所以如果一个人说他对上帝有信心,但在他的行为却不一致,他是说谎的,而圣徒就照着他的行为审判他。希望大家明白我说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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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09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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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傻傻迪 的帖子
对不起,有个地方打错字了。
“无可否认地,根据圣经的教导,安息日和主日是没有区别的 -- 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
应该是 ”七日的第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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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9 08: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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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ytay 于 14-8-2009 10:31 PM 发表
对不起,有个地方打错字了。
“无可否认地,根据圣经的教导,安息日和主日是没有区别的 -- 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
应该是 ”七日的第七日。“
我正在納悶哪。原來是打錯了,謝謝及時改正。
然而,啟示錄一章10節裡的『主日』,究竟是指安息日,還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可16:2,16:9,約20:1,20:19,徒20:7,林16:2)我們可以從聖經來看一看:
七日的第七日是安息日,這點大家都沒有問題。七日的第七日之所以稱為安息日,是因為舊約的以色例人在這天守安息日,他們在六日內工作,然後在第七日休息,並且在這天『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這句話在舊約裡至少出現二十一次。人必須六日工作,然後第七天才是安息日,才可以休息-這是律法的原則。而且,這個日子是為著人的(可2:27)。
至於七日的第一日(可16:2,16:9,約20:1,20:19,徒20:7,林16:2),聖經啟示我們說,這是主從死裡復活的日子(可16:2~9),是主生為神的長子的日子(詩2:7,徒13:33,來1:5,5:5),是祂的信徒得重生、成為祂的眾弟兄的日子(彼前1:3,太28:10,約12:24,來2:12),是主得榮耀的日子(約12:23,17:1),是信徒們聚集擘餅記念主的日子(徒20:7,路22:19,林前11:24~25);故此,這個日子就是屬於主的日子,這個日子是為著主的,這個日子也是為著記念主的日子。綜合這些事實,就可以明確的體會,啟示錄一章10節所提到的“日主”,毫無疑問的,實際上就是指七日的第一日,並不是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主日之所以稱為主日,這是因為這個日子是屬於主的、是為著主的、且是記念主的,因此,七日的第一日稱為主日,是合理的;反之,若說安息日就是主日,就不合理了,就毫無根據了。
另一方面,這主日(七日的第一日)是人享受的日子,因為人先享受主的筵席(林前10:21)-這主的筵席,就是七日的第一日,信徒們聚集擘餅記念主的日子(徒20:7),然後,才六天工作-這是恩典的原則。不像安息日,必須先工作六天,然後才在第七天休息-這是律法的原則。恩典的原則是:人先享受,然後才作工;律法的原則是:人先作工,然後才得休息。七日的第一日-主日-是屬恩典的,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是屬律法的。因此,七日的第一日,就是啟示錄一章10節所說的主日,這主日並不是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才是安息日。一個屬恩典,另一個屬律法。請別把兩者混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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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9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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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ytay 于 14-8-2009 12:54 PM 发表
你说得没错。稱義有兩方面:在神面前的,以及在人面前的。也就是说信心,无论是在神面前或在人面前,都是有行为的。
还有一点我们要知道的就是上帝的审判。圣经没有说我们受审是根据我们的信心,而是行为。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后 5:10)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著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太 16:27)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 20:12)
为什么要照着我们所行的受审判呢?因为我们也不要忘记上帝不是唯一的审判官。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 (哥前 6:2,3)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 [圣徒]。” (启 20:4)
圣徒不能知道人心,唯独上帝。所以他们只能照行为审判。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审判的目的不是给上帝,而是给圣徒的。所以如果一个人说他对上帝有信心,但在他的行为却不一致,他是说谎的,而圣徒就照着他的行为审判他。希望大家明白我说什么。
兄台,你把稱義與審判混為一談了。稱義與審判是不同的。
稱義有兩面-在神面前的(藉著信,不須靠行為),以及在人面前的(不單藉著信,還要藉著行為)。因此,兩者兼俱的稱義,就是指無論在神在人面前,都是義的。
那麼,稱義什麼意思呢?
稱義就是與神與人的關係都是對的,是正常的。也就是說,我們在神面前稱義,是指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對的,是正常的;我們在人面前得稱義,是指我們與這人之間的關係是對的,是正常的,是已經沒有任何瓜葛的。
人藉著信,就可以在神面前稱義,這意思是說,他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對的,是正常的,是再也沒有罪的間隔了。義與罪是相對的。人因有罪,就與神隔絕,就離開了神,因此在神面前就不能稱義。然而,藉著信,就是信入耶穌,罪就得赦免,我們過去所犯的罪案就被消除,我們就蒙祂血的潔淨,這樣,我們與神之間罪的隔閡就被除去,這樣,與神之間的關係就恢復正常了,我們與神之間的的關係就是對的了,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了。若我們不藉著耶穌,我們與神之間罪的隔閡仍然存在,我們就無法來到神面前,我們就仍然有罪,結局就是被丟到火湖裡,永遠與神隔絕。感謝主,藉著主耶穌的血,我們的罪得著除去,我們就得著潔淨,就可以坦然來到神面前,與祂來往交通,因為我們與神之間罪的隔閡已經除去。這就是在神面前稱義的意義。
那麼,在人面前得稱義是什麼意思?舉個例:我們若得罪過什麼人,或欠過什麼人的債,或與什麼人有瓜葛,這樣,我們與他之間就有隔閡,甚至不想見到他、怕見到他、刻意迴避他。但是,若我們受主催促(我們已信入主,已經在祂面前稱義了),必須來到這人面前徹底的對付,我們若順從了,來到這人面前,向他認罪,或賠償他,或還他欠債,這樣,我們與他之間的隔閡就除去,與他之間的關係就恢復正常,與他再也沒有任何瓜葛,我們也就再也不怕見到他,或刻意迴避他了。這就是在人面前得稱義的意思了。在人面前靠這樣的行為得著稱義,就是與這人之間的關係是對的,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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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9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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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ytay 于 13-8-2009 11:32 PM 发表
很多人认为“主日”是指七日的第一日-- 星期日。但这是豪无圣经根据的。他们经常引用这段经文: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如吹号说” (启 1:10)
但这段经文完全没有告诉我们主日是在哪一天。所以我们必须让圣经来解释。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8)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 [在英文是“LORD”-- 主] 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0)
"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 [在英文是“LORD”-- 主] 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赛58:13)
无可否认地,根据圣经的教导,安息日和主日是没有区别的 -- 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所以,“主日”不是指七日的第一日 (星期日),而是指第七日(星期六)。
這問題我已在第#24樓回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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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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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5-8-2009 08:32 PM 发表
我正在納悶哪。原來是打錯了,謝謝及時改正。
然而,啟示錄一章10節裡的『主日』,究竟是指安息日,還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可16:2,16:9,約20:1,20:19,徒20:7,林16:2)我們可以從聖經來看一看:
七日的 ...
谢谢你的回复!我看过你全部所给的圣经章节:(可16:2,16:9,約20:1,20:19,徒20:7,林16:2,詩2:7,徒13:33,來1:5,5:5,彼前1:3,太28:10,約12:24,來2:12,約12:23,17:1,路22:19,林前11:24~25,林前10:21)。
虽然是:
1)主從死裡復活的日子
2)主生為神的長子的日子
3)祂的信徒得重生、成為祂的眾弟兄的日子
4)主得榮耀的日子
5)信徒們聚集擘餅記念主的日子
但是我失望的是在上面的章节却没有一个提到“主日”或“主的日子。”不像(可2:28;出20:10;赛58:13;),上面的章节都没说到这点。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8)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 [在英文是“LORD”-- 主] 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0)
"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 [在英文是“LORD”-- 主] 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赛58:13)
所以“主日”绝对不可能是七日的第一日 – 星期日。那别人可以引用星期五作为“主日”因为这日是耶稣与祂门徒进行圣餐礼(哥前11:23-26),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承担世人的罪,被钉在十架上而死的一日。那我也可以说七日的第六日 – 星期五 – 是主日,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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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09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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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freeman_long 的帖子
如果你说不要把称义与审判混为一谈,那就错了。审判的目的就是知道一人是被称义还是定罪。
“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 [英文是 “justify”—称义],定恶人有罪。”(申25:1)
在地上的审判也是一样。所以,称义与审判是系系相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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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09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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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ytay 于 16-8-2009 10:07 PM 发表
回复 25# freeman_long 的帖子如果你说不要把称义与审判混为一谈,那就错了。审判的目的就是知道一人是被称义还是定罪。
“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 [英文是 “justify”—称义],定恶人有罪。”(申25:1)
在地上的审判也是一样。所以,称义与审判是系系相关的。
稱義有三種:
第一種是因信稱義-是在信主得救的時候,是在神面前的稱義;(羅馬五章一節,三章二十八節,三十節,加拉太一章八節,二十四節,二章十六節)
第二種是因行為稱義-在得救以後的行為,是在人面前的稱義;(雅各書二章二十四節,馬太五章十六節,林後八章二十一節,羅馬十四章十八節)
第三種是在基督審判台前的稱義-當主基督再臨時,我們在祂的審判台前的稱義。(林前四章四至五節,林後五章十節)
你所提的申25:1是指以色例人之間的爭訟,與我所提的三種稱義都沾不上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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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09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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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ytay 于 16-8-2009 09:53 PM 发表
谢谢你的回复!我看过你全部所给的圣经章节:(可16:2,16:9,約20:1,20:19,徒20:7,林16:2,詩2:7,徒13:33,來1:5,5:5,彼前1:3,太28:10,約12:24,來2:12,約12:23,17:1,路22:19,林前11:24~25,林前10:21)。
虽然是:
1)主從死裡復活的日子
2)主生為神的長子的日子
3)祂的信徒得重生、成為祂的眾弟兄的日子
4)主得榮耀的日子
5)信徒們聚集擘餅記念主的日子
但是我失望的是在上面的章节却没有一个提到“主日”或“主的日子。”不像(可2:28;出20:10;赛58:13;),上面的章节都没说到这点。
我已列出証明,接不接受就由你了。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8)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 [在英文是“LORD”-- 主] 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0)
"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 [在英文是“LORD”-- 主] 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赛58:13)
所以“主日”绝对不可能是七日的第一日 – 星期日。那别人可以引用星期五作为“主日”因为这日是耶稣与祂门徒进行圣餐礼(哥前11:23-26),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承担世人的罪,被钉在十架上而死的一日。那我也可以说七日的第六日 – 星期五 – 是主日,可以吗?
不知你所列的這三處經節想要証明(說明)什麼?
第一處經節“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8)的意思,可從上下文來看。這裡主與門徒在安日經過麥田,祂的門徒餓了,就掐麥穗來吃,他們這樣作,就是犯了安息日(出16:29)。猶太人看見,就罪他們。在這種前提下,主就對他們說:『....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這話的意思是說,安息日的規矩是我定的,因為我就是安息日的主,我比大衛更大(太12:3~4),比所羅門更大(太12:42,路11:31),甚至比聖殿更大(太12:6),因為我就是耶和華。既然我耶和華給你們的祖先定了安息日的規矩,我就有權更改。以前我說在第六日必須預備兩天的食物(出16:29),到第七日一切的工都不可作,包括燒火煮飯,這些事在安息日都不可作。倘若有人沒有在預備日(安息日前一天)預備好兩天足夠的食物,那麼,在安息日就算肚子餓,也只能看著麥穗吞口水,絕對不能作什麼為自己弄些吃的,包括掐麥穗來吃。但既然這安息日的規矩是我立的(因為我就是安息日的主),我就有權更改,因此,今天我就把這安息日的規矩改了:從前不可作任何工,今天改為可以作善事和醫病;從前說在預備日必須備兩天的食物,今天就改為在安息日若肚子餓了,就可以隨時給自己些吃的,包括隨時隨地掐麥穗來吃。我今天更改了安息日的規矩,因為我是安息日的主,我有權立安息日,就有權更改,甚至有權把安息日廢了(弗2:15)。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 [在英文是“LORD”-- 主] 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0)
"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 [在英文是“LORD”-- 主] 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赛58:13)
律法時代的安息日是給以色例人守的。
你知道嗎,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十條誡命的律法(包括你所說的第四條守安息日)是神與以色例人立的,是要以色例人守的,並不是要叫世人守的。神在律法時代降下律法(包括守安息日)給以色例人,並沒有降給世人。在律法的時代,神在律法裡,定規安息日為以色例人所必須遵守的一個日子。律法時代的安息日是神要祂的百姓以色列人遵守,而不是叫所有的世人都守。這件事可從以下幾點証明:
1.叫以色例人記念神是造物的主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出埃及二十章八至十一節。
在律法之下,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一個用意,是要他們記念神是造物的主。這個用意,是接續著創造裏的安息的。雖然到這時,以色列人已經落到律法之下,但神還要他們不忘記祂創造裏的安息。那個安息,乃是說出神是創造的主,一切都是祂創造的,祂作出的,為要叫人和祂同享安息。
2.為叫以色例人記念神是拯他們的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五章十五節。
在律法時代,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二個用意,是要他們記念神是拯救他們的。這個用意,是接著前一個的。前一個用意是說,神是創造主,一切祂都創造好了,都作好了。這個用意是說,神所創造的人墮落了,現在又蒙了神的拯救,所以該守安息日,藉以表明這件事,見證這件事。神的創造,是叫人安息,神的拯救也是叫人安息。創造裡的安息,是神為人作出的,拯救裏的安息,也是神為人作出的。所以蒙拯救的色例人,該守安息日,來表明這件事。
3.這安息日為作以色列人屬神的證據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出埃及三十一章十三至十七節,以西結二十章十二節,二十節。12,20。
在律法時代,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第三個用意,是要安息日作他們屬神的證據。他們是神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歸於神,作祂特選的百姓。全世界的人,都各有他們自己的節期日子,而不守神的安息日,這證明他們不是屬於神的。惟有以色列人是屬神的子民,所以神就叫他們守神的安息日,以此作他們屬神的證據。所以律法時代的安息日,也是以色列人與世人分別的一個記號,表明他們是從世人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的。
『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十九章三節。
神要以色列人守祂的安息日,就是要他們以此證明神是他們的神;要他們以神的安息日,見證他們是以這安息日的神,為他們自己的神。
因此,律法時代的安息日是神要以色例人守的,並不是給全人類守的。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也從來沒有叫新約徒守安息,這是因為祂就是真正的安息,是安息日的實體,因此,新約信徒就不需要律法時代守安息日這影兒了,因為他們有更大的福,是屬天的(弗1:3~23),而守外面的安息日則是屬地的福,這比新約信徒的福實在差得太遠了。
那麼,現今或將來誰該守安息日呢?
守安息日的,是千年國度時代的萬民與以色例人,以及新天新地時代的萬民,他們就都要守這安息日(賽66:22~23)。神從來就沒有要祂的新約時代的信徒守這安息日。
『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在安息日…國內的居民,要在…耶和華面前敬拜。』以西結四十四章二十四節,四十六章三節,一節,四節,十二節。
以西結的預言,從第四十章起,直到末一章,都是說到將來千年國度時,復興的以色列人,就是彌賽亞國中間的事。所以這裡的話是給我們看見,將來得著復興的以色列人,在千年國度的地上,還要守安息日。這在新約時代的信徒,沒有關係。
『…新天新地,…每逢…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以賽亞六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
這裡的話給我們看見,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新地上的人,就是凡有血氣的,都要守安息日。那時雖是新天新地,但他們還是有血氣的人。(信徒就要像天使那樣,拥有屬靈的身體,成為沒有血氣的-太22:30,林前15:44)這些有血氣的人卻沒有得著重生(所有的信徒都已經重生-彼前1:3,1:23),還是舊造的人(信徒是新造-林後5:17,加6:15),所以還守舊造的安息日,不像我們是得著重生的人,將來身體變化了,就成為沒有血氣的。
無論千年國度裡屬地部分的人,或是新天新地裏新地上的人,都是只得著復興,而沒有得著重生的舊造的人,他們所得的福氣也都是地上的,所以他們所守的安息日也都是地上的。但我們信徒是重生的新人,所得的福氣乃是天上的,和地上一點沒有關係,所以我們不守地上舊造的安息日,而另有一個復活的主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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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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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列出証明,接不接受就由你了。
不知你所列的這三處經節想要証明(說明)什麼?
第一處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8-8-2009 12:09 AM
先享受, 享了就有的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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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0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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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10: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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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1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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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真正的猶太教會,不可以食豬肉,要守Shabaath,要pot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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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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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組織說星期天進行崇拜的人沒神的印記,卻有獸的印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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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2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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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12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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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2 09: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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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教友。I am an Adventist church member. Is they any question for me?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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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2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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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an Adventist and I am proud to be a Christ foll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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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2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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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教友。I am an Adventist church member. Is they any question for me? thanks.
momotiramisu 发表于 2-7-2012 09: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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