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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9 0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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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zhuzhu
其他牧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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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9 09: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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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反对而反对,你还是回去佛教论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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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9 10: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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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唐博士解释天主教和新教的分别...
都是不大对的
daimon 发表于 18-12-2009 10:49 PM
我那句话是跟学佛的LZ讲的。。。。
他如和说新教和天主教的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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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9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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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aimon 于 18-12-2009 11:41 PM 编辑
我那句话是跟学佛的LZ讲的。。。。
joseph 发表于 18-12-2009 10:56 PM
忠言通常是逆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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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9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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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言通常是逆耳
daimon 发表于 18-12-2009 11:38 PM
我知道,他一心想破坏基督教,我就叫他回去佛教的,比较适合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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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1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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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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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架构观念,很有智慧的神学家,从他的讲道中的确学到了很多...但我不喜欢他常常批判灵恩派,他的批判是有针对性,攻击性的,把人家为神的工作踩到一文不值:@:@
更讨厌那些不认自己是“唐迷”,没有哪个料,整天学唐崇荣那边乱吠....
他们根本都已经忘了怎样要谦卑了。生活见证,不再是他们传福音的条件,他们传福音最重要变成是要让非信徒知道他们有罪罢了。不管人家需要的是什么,硬硬把神学塞给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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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03: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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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有说极端灵恩派教会啦,不过他是注明极端的而已,其他没怎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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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9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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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一定要講到人的罪的,跳過罪不說的就不算傳福音了。全部基督徒的生活見證(包括自己)也很重要,和傳福音是相輔相成。有生活見證,沒有傳福音,別人也不會得救;有傳福音,卻沒有生活見證,就會有點牽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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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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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来自保守派的“灵恩派”,其实不是所有的灵恩派都有问题,只是提倡基督徒一定要讲方言这才是问题。不是所有的灵恩派教会都要信徒讲方言。这样看来,唐牧师不是指责所有的灵恩派,而是指责极端的灵恩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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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09: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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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1-12-2009 11:27 PM 编辑
傳福音一定要講到人的罪的,跳過罪不說的就不算傳福音了。全部基督徒的生活見證(包括自己)也很重要,和傳福音是相輔相成。有生活見證,沒有傳福音,別人也不會得救;有傳福音,卻沒有生活見證,就會有點牽強。
总司令 发表于 19-12-2009 04:43 PM
“傳福音”的意思,就是向人傳講真理;而真理就是這位耶穌基督。因此,向人傳講福音,就是把這位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向人講明,向人見証,好叫人也相信、接受、得着、並享受神所要賜給我們的這位豐富無限的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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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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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来自保守派的“灵恩派”,其实不是所有的灵恩派都有问题,只是提倡基督徒一定要讲方言这才是问题。不是所有的灵恩派教会都要信徒讲方言。这样看来,唐牧师不是指责所有的灵恩派,而是指责极端的灵恩派。
翻转全球 发表于 21-12-2009 03:43 PM
我參加過神召會(屬靈恩派)的聚會,也與他們一同生活過一段時間。他們都很有愛心,與他們在一起會很溫暖,像家一樣,不知不覺愛上了他們;只是後來因着人數不夠(因為附近起了間很大的全備福音堂),牧師就把羊解散,聚會的地方也就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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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9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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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過神召會(屬靈恩派)的聚會,也與他們一同生活過一段時間。他們都很有愛心,與他們在一起會很溫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1-12-2009 09:30 PM
这实在很可惜,其实神召会的人也不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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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9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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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zhuzhu
单单看你这么说,还真搞不清楚你是在赞,还是在弹。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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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9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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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31-12-2010 06:01 PM 编辑
“傳福音”的意思,就是向人傳講真理;而真理就是這位耶穌基督。因此,向人傳講福音,就是把這位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向人講明,向人見証,好叫人也相信、接受、得着、並享受神所要賜給我們的這位豐富無限的基督。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1-12-2009 09:25 PM
以上就是“召會”所謂的“高品的福音”,若是跟一個瀕臨死亡的人傳這樣的東西,那個人哪裏有時間來跟你“享受”。還有,給“召會”來説,傳福音=拉人頭進“召會”,所以瀕臨死亡的人,他們是不會去傳福音的。他們也不鼓勵會友做義工的、關心社會福利,只是鼓勵和會友“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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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09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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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2-12-2009 06:53 PM 编辑
福音應該是這個:
1)認識主耶穌:
天父、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聖靈是同時存在的一位全能永在的神。主耶穌化身為人,由童女所生。雖然無罪,卻被釘在十字架。祂的流血一次就足夠永遠給任何人贖任何罪。被埋三天后復活。
2)承認自己曾經在行爲思想上犯罪,例如説謊。任何罪的懲罰是死後在硫磺火湖面對永遠的痛苦。
3)相信耶穌能拯救自己脫離罪的懲罰。
总司令 发表于 22-12-2009 02:42 PM
非常同意。
尤其第一項,除了向人陳明您所提的這些點之外,神的福音就是要把祂兒子賜給我們,叫我們得着祂,就是享受祂;並叫我們得以完全認識這位神所要賜給我們的耶穌基督,就是完全認識真理,因為主就是真理。這就如人家送我一筆遺產,我必須要完全認識到底這遺產有那些項目,這樣才能充分享受到這筆遺贈。(耶穌基督就是神所要賜給我們的遺贈。)
提前2:04
祂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
同時,請再參考以下經節:
弗1:13
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這裡保羅說到,向人講真理,就是向人傳講叫人得救的福音,好叫人因着听見這真理(福音就是真理)而相信得救,並在他裡面得着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裡的話告訴我們,福音就是真理,真理就是福音。
西1:05
是因那給你們存在諸天之上的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話上所聽見的。
這處經節也告訴我們,福音就是真理,真理就是福音。因此,向人傳講福音,就是向人傳講真理。而真理就是這位耶穌基督。
保羅又說:
這恩典賜給了我這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的,叫我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弗3:08)
這裡保羅說他向人所傳的福音,就是把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人。既然祂是那追測不盡豐富的,人家把祂當作福音傳給我,我藉着相信就得到了祂,這樣一來,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就成為我的分,成為我的分也就是成為我的享受。就如我得到一筆遺產,這遺產就成為我的分,我就能享受這筆遺產,這筆遺產就成為我的享受。
基於以上的聖經節,因此小弟就有以下的話:
“傳福音”的意思,就是向人傳講真理;而真理就是這位耶穌基督。因此,向人傳講福音,就是把這位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向人講明,向人見証,好叫人也相信、接受、得着、並享受神所要賜給我們的這位豐富無限的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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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9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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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31-12-2010 06:04 PM 编辑
尤其第一項,除了向人陳明您所提的這些點之外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2-12-2009 06:49 PM
“召會”喜歡寫冗長的東西,自得其樂,很多人都不會去看完的。向人傳福音要簡單,不然別人抓不到重點,不能成为基督徒。
你說“尤其第一項”的意思就是你傳福音過分注重一個點,卻避免談到罪。你說“除了”,就是説除了信簡單福音之外,一個人還要信和做其他東西才能得救,把福音複雜化。複雜化、畫蛇添足的福音不能使人得救,再説福音若是複雜,就不叫福音good news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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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8: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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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翻转全球 于 24-12-2009 08:08 AM 编辑
非常同意。
尤其第一項,除了向人陳明您所提的這些點之外,神的福音就是要把祂兒子賜給我們,叫我們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22-12-2009 06:49 PM
福音是真理,真理未必是福音。根据约翰福音第一章,道就是神,所以真理的源头就是上帝本身,不是单单福音而已~~1+1=2也是真理,但未必是福音。
圣经从来没有说真理就是福音,只有说真理是上帝。上帝比福音更大,两者不可以混合当作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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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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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觉得freeman_long所说的有什么不对啊。。只是深浅问题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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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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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总司令
这么看来你似乎对 “神召会”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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