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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in

天堂或地狱有可能存在?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后,有下地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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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5-2008 11:51 PM 发表
怎么一本经书有那么多解法。。。。

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许多读者把这经书当作是某种操作手册、百科全书,因此以为里面的东西只需要解码或按字面解读就能"了解"。然而,教会似乎并未强调教导信徒如何read story。而且,如今人们往往轻视说故事,觉得故事不比"根据"或point form facts来得好。为了"证明"圣经的"无误",许多人更是对圣经文本采用的处境神话可能性感到排斥,而更努力的强调fact deciphering。这代价,就是they failed as listeners。故事是需要聆听,不是"接受"的。而圣经绝大部分(几乎可说整体),可说都是故事叙述体裁。故事能够在言者和听者之间,透过背景文化的符号和涵义,在言者和听者之间建立关系。因此,故事不是灌输、填鸭,而是着重分享、传承、纪念、关怀。我觉得,今时教会若还是无法尝试从故事叙述的角度去"聆听"启示录,他们应该会越搞越多往生境界的"百科诠释"。

一个"公仔画出肠解经习惯"的例子,就是奥古斯丁式的福音比喻诠释典范。奥古斯丁在解释某比喻的时候,往往加油加酱公仔画出肠,例如不止解释好撒马利亚人的主要角色,就连客栈老板甚至其妻子的角色都可以很"灵意"的掰来讲。这种现象在倾向草根的灵恩教会最为常见。在释经学角度来说,这种解读方式并不受鼓励。更多的资料,建议你参考一本叫做Hermeneutical Spiral的书。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3-5-2008 12:4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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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8# 客旅 的帖子

Grant R. Osborne. The Hermeneutical Spiral: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中文翻譯-網絡版
http://hi.baidu.com/paopaorenshe ... b0b813b9127b3d.html

不錯的書﹐有時間可以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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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 ethos 的帖子

我那本IVP的paper back还装在箱子里没拿回来!

在背景文化解读,以及神话叙述文体方面,我比较受Benedict Andersen的Imagined Communities以及Joseph Campbell的Hero with a Thousand Faces的影响。所以,我真算是很不"属灵"的了。

就当我是出土文物好了,我不太喜欢电子文本,很不像读书。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3-5-2008 12:4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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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什么是属灵呢??哈哈。

我也是不喜欢电子文本,还是能捧在手上翻阅的,比较有真实感。

等我啃我手中的书,再回去啃神经。。

因为有很多疑惑,一直以来得不到解答。

啃了之后再拿出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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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socrato 的帖子

“子”(耶稣) 是神,但同时也是人,他拥有人性的美德。这美德是“父”所没有的。“父”是“三而一”神当中的决定者,“子”只是执行着。所以“子”做事时必须顺从“父”的旨意。他(耶稣)再怎么有爱心,也不能违背“父”的意思。

(你看不出在经文里基督表露出一种对小孩的爱心吗?)
耶稣当然是有爱心的,这点无庸置疑,可是他对小孩有爱心,
是因为他们思想单纯、天真无邪,轻易地就能接受他。成年人由于自身的观念,不肯敞开胸怀接受/相信他,因此就用“像小孩子”为喻表,阐明他们的难处所在。

由此可见,耶稣对小孩有爱心,非等同于所有未信主的小孩都免于永火的刑罚。只要是没有“信”,个人(大人&小孩)的罪就都还未获赦免。

“子”再怎么有爱心,都改变不了“父”的旨意,也就都改变不了残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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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5#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AIYA,你是属于那个教派当然会为自己的派别讲好话的啦

AIYA,随便啦,你翻译经文只能说是你派别的立场。。。不能把我们跟你们的混起来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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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3# daimon 的帖子

大家不都是维护本身立场的嘛!?
彼此彼此啦,你应该心知肚明的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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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3-5-2008 11:12 AM 发表 由此可见,耶稣对小孩有爱心,非等同于所有未信主的小孩都免于永火的刑罚。只要是没有“信”,个人(大人&小孩)的罪就都还未获赦免。


小孩, 尤其是婴孩犯了什么罪。因此, 要受永火的刑罚? 说来听听?

将从来没有犯罪的婴孩,丢了火海,你所认识的主耶稣基督,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是你个人”信仰“, 还是“基督信仰”?

唯一的原因, 就是 没有“信”?

你如何肯定婴儿必下火湖?
这些连左手与右手还分不清楚的小孩与婴儿,根本都还不知道 主耶稣基督, 如何去信?
荒唐。请用经文支持你的看法。

再说,你所了解的 “信”, 是指什么?
为什么 雅各书说:“
[size=-1]2: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请解释。




基督信仰的信, 是信德的信, 或faith, 不是单纯的相信 (believe). 魔鬼不也相信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believe Jesus is the Son of God) 吗?


如果"信"是基督审判人的唯一 条件, 那么让我们思想一下羅馬書 第 二 章:14,15 节到底在讲什么?

2:11        因為神並不偏待人。
2:12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
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裡律法的功用,他們的1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辯護。)

这里说到: 没有接受过律法(摩西律法)的人, 如果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也就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的,这就是神审判他的依据。

请想想看, 如果像你所讲单纯的 ”信“是唯一的审判条件, 那么神为什么还要看人是否凭良心做事呢? 为何不直接了当的说,”全下地狱、火湖“?

还未信主的许多小孩, 尤其是婴孩, 根本就没有犯罪的能力 。他们凭着纯真的本性良心做事,神怎可能审判他们入火湖。 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

一些偶尔犯罪的小孩, 他们大都所犯的也不是死罪。(圣经清楚说明, 不是任何罪都是死罪)。 因此, 也不可能被判入火湖。

有此可见, 火湖是为谁所预备的? 为婴孩、小孩子吗? 当然不是。

『火湖』,原是為魔鬼與牠的使者預備的。

反之, 主耶稣基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 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路加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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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eterTan弟兄終於回复了,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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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PeterTan 的帖子

感谢主,让我看见对圣经真理不甚了解,却还大胆提出论点的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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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3-5-2008 07:57 PM 发表
感谢主,让我看见对圣经真理不甚了解,却还大胆提出论点的人。

#(待续。。。)



如果您提不出論證, 證明您以上的斷言。那麼您的斷言將定您[人身攻擊]的錯謬。請保重。

祝福

[ 本帖最后由 ethos 于 3-5-2008 08:1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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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8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不是有说,如果那人没听过福音上帝会按照他们所行的来审判吗?

小孩不知事故,就要去HELL???

就因为他有原罪??

上帝自己造人名知道ADAM EVE也会吃禁果的,还去造。。。

搞到现在的地步,小孩子不知道人情事故,死了就去HELL?

这样的神你觉得很伟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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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大家先厘清各自对sin,atonement,salvation的观念会比较方便讨论下去

愿主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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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8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dicalArminian 于 30-4-2008 07:47 PM 发表

回复第一与第二:
这的确非李常受的创见。不过或许李氏本身或许多主恢复的信徒认为李氏“恢复”了这“已经失落”的教导,所以文章作者才会在创见两字加上开关引号「」。

历代的教会从未放弃了「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的教导。东方教会有它们的神化(theosis)教导或见解。西方教会也未曾放弃主张圣徒在“生命与性情上”要有神的样式。也就是所谓成圣(sanctification)的教导。
所以李氏的理论,除了字面以外,是否在实质上与传统教会倡导的真理有分别?

卫理公会宗教信仰条款(1939年)-“成圣条款
成圣乃是藉在耶稣基督里之信心,接受圣灵之感动,使我们堕落之本性得以更新,又因耶稣赎罪之宝血而洗清众罪。吾人因此不仅脱离罪恶,且已从罪之污染中得以洁净,从罪的死亡下得到拯救,并靠主能力,藉主鸿恩,尽心、尽意、尽力、尽性爱主,纯洁无疵的遵行上帝圣洁之诫命



早期的教父,用「成為神」(deification,不是用sanctification-聖化或成聖,聖化與成為神的意意是不同的)這詞形容信徒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卻無分於神格。我們人需要成為神,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像神一樣,但說我們在神的神格上成為與神一樣乃是極大的異端。我們是神,但不是在祂的神格上,乃是在祂的生命、性情、元素、素質、和形像上。

想請問一下:現今有那一位聖經教師或神學家敢用『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這樣的發表,並大聲向人宣告?

今天,還找不到有那一位神學家或聖經教師有這樣的發表,或敢於這麼發表的。因為,若是這麼說,就很容易給人抓到把柄控告他傳講異端。因為人對『神』的觀念都會以為是高高在上,給人敬拜的那位。因此,若說人也要成為神,豈不是說,我們也要成為給人敬拜的那位?這不就是傳講異端教訓麼?因此,據我所知,現在沒有人敢這麼說了。

李常受的發表是最好又簡單明瞭易懂的了。他說:『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就是叫人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只是無分於祂的神格。』

講得詳細一點,就是:『神在基督裏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好產生基督生機的身體,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那就是整本聖經的總結。神永遠的經綸,就是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模一樣,使祂自己與人成為一,使人與祂成為一,因而使祂在彰顯上得以擴大並擴展,使祂一切神聖的屬性得以彰顯在人性美德裏。為要完成神的經綸,我們需要神將祂自己在基督裏建造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構成,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但無分於祂的神格。不過我們要知道神成為人,是藉著成為肉體;而人成為神,是藉著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的過程。』

因此,『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但不在神格上』是聖經的思想;
然而,若說『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並與神一樣有神格受人敬拜』卻是大異端。

好了,另一個問題來了:什麼叫做『神格』?(我們成為神,但無分於祂的神格。)


(待續)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4-5-2008 04:2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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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08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挪亚进方舟”的实例

进这个网站看一看,想一想吧。您们将受益不浅喔
http://www.jdtjy.com/html/zhengtanjiangzhang/jiyaozhenli/46.htm

(创世记6∶5-22)

今天所要讲的题目是挪亚与方舟。挪亚是亚当第九代孙。当时人类的历史不过一千六百年,但人在地上已经败坏了,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毫无悔改羞耻的意念,所以上帝降洪水淹灭他们,唯有挪亚在上帝眼前蒙恩,因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罗马书3∶10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为什么说挪亚是个义人,是个完全人?请看希伯来书11∶7∶“挪亚因着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挪亚的义是从信而来的义。“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加拉太书3∶6)“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靠着遵行律法称义,他们严格的遵守律法。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
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谁能有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请看罗马书3∶22,“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信耶稣基督的人有了上帝的义,就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所以得蒙上帝的喜悦。希伯来书11∶6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信耶稣基督,所以不能得上帝的喜悦,不得称义,不能进天国。我们若信靠主耶稣就成为义;若尊主为大、以主为乐就成为义。

挪亚因着信,克胜了败坏的潮流、风俗、人情,不与人同行罪恶的道路,只与上帝同行义善的道路。上帝要他造那麽大的方舟,并要为家人和牲畜预备那麽多的粮食,必要付出多大的经费,要操心劳力才能做到,并要受尽人们的讥评耻笑,这一切的困难他都因着信胜过了。

上帝叫挪亚造方舟以保存生命,并且借着造方舟的时间给人悔改的机会。挪亚在造方舟的长时期中,一面工作、一面传道。彼得后书2∶5说∶“上帝也没有宽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临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却保护了传义道的挪亚一家八口。”挪亚传道没有人悔改相信,想必定有人讥笑他迷信或是神经病,在此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时候,说什么洪水要毁灭世界。

方舟是预表耶稣基督,他是人类的救主,凡信靠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挪亚全家是预表凡信耶稣基督蒙恩得救的人在主里面是... ...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kingwangking1 于 6-5-2008 04:4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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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03: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让我们每一天有选择。
其实上帝都圈选每个人,但人的反应如何?

天堂,地狱不是上帝定你要去的,而是你的选择。
不要拖了。。。
定你的选择吧!上帝不曾放弃任何一个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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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2#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1)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信耶稣基督,所以不能得上帝的喜悦,不得称义,不能进天国。2)我们若信靠主耶稣就成为义;若尊主为大、以主为乐就成为义。"

弟兄,我可能要奉劝您要鉴定网络文章的水准。这篇文章有几个问题,这儿提两个:

1) 第一点,圣经并没用声称所有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不能进天国。第二点:文士和法利赛人非我们相信的如此肤浅和伪善(没否认有部分)。他们严谨地守律法,难道一点都不得上帝喜悦?摩西律法是干嘛的?诗篇119 (torah psalm) 是废话乎?第三点:根据这个理由,旧约的虔诚人有祸了,他们不知耶稣是谁,何来相信呢?文士和法利赛人非常忠心与耶和华上帝,他们当中虽然有很多在当时没认出耶稣是基督,但这样他们的结局就是地狱吗?

2)请参考:http://chinese3.cari.com.my/myfo ... tid=1003863&page=1#pid35407305
帖子22,24

我也有不少自由派基督徒朋友,希望您多参与讨论,也欢迎您参与查经班。
eth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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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0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还是那句,上不上天国是神的决定。。。婴儿被救也是上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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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5-2008 06:42 PM 发表


1。自由派 NOT 乱来派/随便派
(每个教会&圣经版本都有优缺点,唯有截取最合乎真理的、最正确的、最合乎逻辑推理的、最好的、最完整的&最全面分析解说的)
2。“罪”的因子在BABY的灵魂里。试问,罪人爸妈能够生



那么结婚,性行为和生孩子就是让罪的因子延续的罪魁祸首了吧?所以神职人员不能结婚。听起来好像中世纪的自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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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08 1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启示录)
20:11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遁,再无可见之处了。

                        ~不信的死人受审判~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鬼受审判~
20:13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们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审判。

                        ~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火湖里~
20: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2第二次的死。


                        ~不信的人与鬼都灭于火湖~
20:15        无论谁在生命册上不见是记着的,就被扔在火湖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那些灭亡的不信者,虽是照着记载他们所行的案卷受审判,(12~13,)却要照着生命册被扔在火湖里。这指明他们虽因恶行被主定罪,却因不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而灭亡。不相信主耶稣,乃是惟一使人灭亡的罪。(约十六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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