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man_long 发表于 22-8-2013 03:30 PM
(1)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本來就是魔鬼的兒女,或者說得直接,這個〝我〞就是魔鬼、就是撒但、是毒蛇之種 ...
耶穌是神的兒子,他是神;因為他原本就是神— 道。 基督徒称为“神的儿子”,但是,基督徒并不是神。而那神儿子的身份是基督用他的血赎回来的。
人犯罪是属魔鬼的,称为“魔鬼的儿女”;但是,罪人并不是魔鬼。只要罪人在基督里肯认罪悔改就成了新造的人,称为“神的儿子”了。(約一3:8-10)
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22-8-2013 09:5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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