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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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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21-11-2014 11:53 PM
我比较笨,不是太了解你说的
我大概了解的就是,你说同性恋是有分天生与后天的,对不对?
而要是是先天的 ...
同性恋者(不论是天生或是后天)应该拥有一个人的权利吗?(包括和同性结婚的权利)==》(beechan 解答了) =》不幸天生, 或是後天喪失了腳的人, 當然仍有很多人權,
例如有投票權, 有生存權, 有申請福利權,有言論自由, 宗教自由。
但肯定, 一些與『腳』有關的事情上, 就不能與常人有相同權利,
例如不能當足球員, 不能賽跑, 不宜駕車,不宜跳舞, 花式溜冰,
不能成武林宗師。。。。
若因為得不到這些這樣便說給歧視了, 無人權了,
社會上好難幫到你。
同性戀者當然仍有很多人權,
例如有投票權, 有生存權, 有申請福利權,有言論自由, 宗教自由。
但肯定, 一些事情上, 就不能與常人有相同權利,
例如:結婚, 生子,為人父母, 性愛。
在這些事上, 硬要與常人看齊, 因為得不到這些這樣便說給歧視了, 無人權了,
社會上好難幫到你。
一个后天的同性恋,如果去看輔導了,依然选择成为同性恋者,那么应该怎么办?你能接受他的存在吗? 關於以上的問題的回答
看了輔導后,依然選擇成為同性戀者,這是他/她的自由,因為輔導不是100%能幫助人;而是輔導幫助50%,被輔導者是做另外的50%,自己不願意改變的話,怎麼輔導都沒有用的。但是基本上人權都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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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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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ihim 发表于 22-11-2014 09:38 AM
不,其實無論先天性或後天性,只要個人同意,都可以做心理輔導,因為心理輔導是幫助心理突破和成長。
你是说一个天生同性恋者应该去輔導?
和你要求一个天生没有脚的人去学习走路。。。你是不是强人所难?
不过有一点你讲的对,他要不要輔導是他的自由,因为不是罪,也不是一种病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22-11-2014 05:1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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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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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ihim 发表于 22-11-2014 09:39 AM
以上解釋的無錯,多謝
1)同性恋者(不论是天生或是后天)应该拥有一个人的权利吗?(包括和同性结婚的权利)
完全错误,他是因为不了解何谓人权
如你没有脚,你要求可以行走的权利,但是人家不给你
和你是一名同性恋者,要求拥有结婚的权利,人家却不给你是一样道理
不论是不是有脚还是没有脚,你依然拥有可以出去,行走的权利 (先不去讨论能力的问题,而是你可不可以的问题)
不论是你是不是同性恋者,你一样拥有想和任何人结婚的权利,这个是没有任何人能剥夺的
如果你是因为你的性别,性取向,宗教,阶级,国籍而有不同的对待,代表是歧视
如果说现在有一个新的法律,只要是基督徒就不能结婚,你觉得那个是不是违反人权?
或是说当时的社会认为黑人结婚是不道德,所以不允许黑人结婚,你觉得那个是不是违反人权?
和现在认为同性恋者是不道德,所以同性恋者就不能结婚有什么分别?
所以你是选择性赋予人权。。。就如大马的政府,觉的内安法令不是恶法,因为国情不同。。但是违反人权就是违反人权,没有什么国情不同的烂道理的
2)一个后天的同性恋,如果去看輔導了,依然选择成为同性恋者,那么应该怎么办?你能接受他的存在吗?
你还没有回答,就是说如果他不能改变,你能接受他的存在吗?
你懂很多国家就是因为不能接受同性恋者,所以很多被关进去监牢与杀害?
他们不论是教育,经济,工作机会,结婚权利,等等都是承受被人歧视的情况,已经违反了
《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22-11-2014 05:5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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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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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22-11-2014 04:59 PM
完全错误,他是因为不了解何谓人权
如你没有脚,你要求可以行走的权利,但是人家不给你
和你是一名同性恋者,要求拥有结婚的权利,人家却不给你是一样道理
不论是不是有脚还是没有脚,你依然拥有可以出去,行走的权利
#215 不是說了:
不幸天生, 或是後天喪失了腳的人,........
但肯定, 一些與『腳』有關的事情上, 就不能與常人有相同權利,
『可以行走』不就是與腳有關嗎?
現在有那個國家的法例是不許無腳的人行走, 不許外出?
只不過, 若要與常人一樣地行走, 叫人怎樣給?
結婚, 不就是涉及性取向的事嗎?
有人選擇了與常人不一樣的性取向, 為何又要要求能與常人一樣地結婚?
猶如無腳的人要求鞋舖都要售與用手作腳的步行用具,
商舖商場不能設梯䃈, 要用上電動梯來遷就你, 不然便是歧視?
這不是權利, 是霸道。
今日有國家把口交, 肛交視為刑事犯罪, 有把兩個男人同居視為犯法嗎?
只是有些人想霸道起來。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3-11-2014 01:3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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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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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22-11-2014 04:59 PM
《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有人一副法律專家似的拿出《世界人权宣言》的條文。
我一早在#217便提出了
只是你選擇性失明, 不作回應, 只在舊調重彈,
希望彈一千幾百次便會成流行曲。
讓我又提你一把,
早幾月前, 歐洲人權法院便以:同性婚姻不是人權, 否決了一對同性戀者要合法結婚的上訴。
難道你認為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不懂法律, 不曉《世界人权宣言》的16條, 2條, 7條?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2-11-2014 11:1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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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4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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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22-11-2014 04:59 PM
《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第七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近十年, 媒體大肆報導某某國, 某某州份把同性婚姻合法了。
使人一個錯覺是世界認同了, 大勢所趨的事。
殊不知,在聯合國中, 仍有76個國家不把同性婚姻視合法。
即使是很講人權的美國, 聯邦法也無規定各州份要把同性婚姻視合法,
仍有31州不通過同性婚姻視合法。
這些州份不了解《世界人权宣言》的第2, 7, 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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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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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代名词,
代名词没有错,只是很多人把代名词变成形容词!
更多当事人,常把它当作动词!!
我爱耶稣,耶稣爱我,耶稣也是男神的,
难道就是坏行为........
愿主爱我们,祝福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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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6: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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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造一切,包括撒旦。gay当然也是主的创作,你们反对gay是想反对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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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11-2014 0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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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万岁 发表于 29-11-2014 06:35 PM
主创造一切,包括撒旦。gay当然也是主的创作,你们反对gay是想反对主吗?
约翰恩扬
有人问,既然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那邪恶是不是也是上帝创造的?
上帝没有创造邪恶。邪恶是【被造者】利用上帝所赐的自由,去滥用、放纵后,产生的背叛行为。
上帝没有创造背叛,上帝允许了背叛。这样的允许是出于 祂的公义 和 正直。
受造物 企图在创造者 之外建立一个 以自己为中心 的义。且把这个影子,看成绝对的义,与造物主同等、甚至否定造物主。这就是恶的起源。(悖父)
邪恶的起源,必须在有自由的景况下,才能产生,这不是说 自由的本身,是邪恶的。因为自由当中,包含着尊贵、和至上的形象。故此,自由是好的(你也会喜欢圣洁的自由)。但是自由有危机的存在(以后会详细的提到)不过,这也正是自由的定义,和之所以尊贵的基础。
你可以用自由来一直良善、归向良善,与良善同在,回应良善者的爱。
(这样的利用自由,产生出的意义,是远比一块没有自由的石头,产生出来的意义,更有价值)。
我们准备生baby时,一定知道以后他长大成为英杰吗?或者变成一条虫,怎么办?/也不一定,对不对呢?但却不会因为如此,你就说:既然有这样的可能,就不生孩子了!
固然他可能变成虫,但父亲总是把最正确的路,指给孩子,告诫孩子应当走的路。
而孩子不听父亲的劝告,随己意、乱来一场,结果坐监了。能不能说,是父亲创造了邪恶?
并不能说,因为菜刀,有人可能拿去砍人。故此,就不制造菜刀了。以后切菜都用指甲切。
“因人可能背叛我,我就不创造人”这不是上帝的作法。
因为,飞机被创造出来时,它本身的目的,是为了便捷。但有人不听法则,醉酒去驾机,那是那个人,要受审判的原因。
上帝就是光。离开了光 就在黑暗里。 上帝已经把诫命,给了人。《创2:17》并且也给了人胜过的能力。
上帝没有创造邪恶,是 受造物 滥用自由 背叛了上帝、远离了上帝、企图高过主,所以才有了:恶。
邪恶是产生的,不是原有的!(这句话很重要!)细想就知道,邪恶并不能产生生命。它只能产生灭亡。如果邪恶是原有的,而不是产生的,世上根本就不会有生命的存在。(邪恶、嫉恨、杀害、毁坏,怎么产生生命呢?)
邪恶既然是产生的,不是原有的,它就没有 与:原有、且恒有的 良善、圣洁、公义,同等的地位。
光与邪恶、上帝与魔鬼,并不是平衡对立的关系,而是上下审判的关系。
这一点不明白,就容易陷入矛盾和误区当中,失去对公义、圣洁、真理者的绝对把握,并信心!
有人可能会问:上帝为何要赐下自由?
第一、因为祂自己的本性是自由。所以照祂形象样式造的,一定有自由。
第二、因为公义。人有道德上,要向上帝负的责任,得着永远的福分,所以人要经过试炼。
第三、爱不是强迫。
不给予所爱对象 回应的机会,那也不是爱。
不给予所爱的对象,任何的选择和自由,那是什么?
人可以用自由,获得最大的宝贵。
也可以用自由,反叛上帝。(这是上帝的公正)
所以,有谁觉得自由是不好的,请举手? 举手的人,明天 就可以 把他关到监狱里 去好了。
当你在反对上帝赐自由时,你还是(欣然的)用上帝所赐给你的自由,去反对祂。(就证明你喜爱自由、知道自由是好的。你明白吗?)
只有当人用自由去犯罪、又不想负责任时,才会说:上帝为什么要给我自由?
这就是人的恶。
邪恶,不是原有的,邪恶是义的缺失。
邪恶的定义, 是建立在以:绝对光明者,为参照体:才能有的定案。(你好好想想这句话)
如果上帝并不是真理绝对的参照体?邪恶:也根本不能被称为:邪恶!因为如果它是与上帝平衡对立的、地位同等级,又怎么能称它为邪恶?又怎么能审判它?
法律能审判小偷,是因为小偷,是不是原有的,小偷是产生的、小偷是不对的,小偷是应当悔改的。
你明白吗?
恶,是对善的一种背叛行动,是产生的。是受造物,用尊贵的自由,走离义的道路。
恶因为不是自有永有(从起初,到永恒)的永恒体。所以是审判的地位!
黑暗的地方,不是因为胜过了光。黑暗只是光的缺乏,是一种可怜的光景。光的出现,可以瞬间打破黑暗。光胜过黑暗,有绝对性的地位。
邪恶(抵挡),是上帝允许的。恶绝对不是(也不能是)自存、无悖的上帝创造的。(因永存的属性,使祂不能悖自己)
上帝虽然不能作恶,却能审判恶。
这就是上帝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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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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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29-11-2014 07:04 PM
约翰恩扬
有人问,既然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那邪恶是不是也是上帝创造的?
如果你是同性恋你会怎样处理? 同性恋的你还须要性生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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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11-2014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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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chi2013 发表于 30-11-2014 06:05 PM
如果你是同性恋你会怎样处理? 同性恋的你还须要性生活吗?
很多东西都是选择。
上帝说不可婚前性行为,很多人不听。(借口是,又不会伤害到他人)
选择是自己作的,后果要承担就是了。
我如果是同性恋?很多东西不能如果的,可是可以问问自己,自己的欲望比较重要还是上帝比较重要?
吃猪肉对伊斯兰教徒来说是不可的,可是对基督教却没问题。
想吃猪肉的伊斯兰教徒会问:我吃猪肉的欲望比较重要还是顺服阿拉真主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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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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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30-11-2014 06:21 PM
很多东西都是选择。
上帝说不可婚前性行为,很多人不听。(借口是,又不会伤害到他人)
我曾经当面对一位向我坦白他是同性恋的人責怪他好傻,怎麽多美女都不要。。。跟人学坏了。。。後来他问我一句令我住了口∶你可以不要对女子有性趣吗?
过了很久的某日,有个朋友他是资深的辅导员谈到,而然後得知了这事,他说我没有同理心,要他们改变不可以大条道理好像要让他们处於犯罪而去教导他们。我还听了一些关於同性恋的心理。到最後我才明白我错了,那人还是很好人的,我不该这样讲他。
你文章写得很好很有道里,但在我问你 "如果你是同性恋你会怎样处理? 同性恋的你还须要性生活吗?" 的时候,你的回答显示你只是要治同性恋的罪,又缺乏同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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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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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chi2013 发表于 30-11-2014 08:33 PM
我曾经当面对一位向我坦白他是同性恋的人責怪他好傻,怎麽多美女都不要。。。跟人学坏了。。。後来他问我 ...
我没有要治罪,治罪的是上帝。
基督教不同于伊斯兰教,就是我们没有宗教法庭,没有执法人员。我们不治宗教罪的。
我是崇尚自由犯罪的。上帝给了人类自由,要怎样就怎样,可是同时会审判罪恶。要犯罪,就要承担后果。
同性恋如果不愿承认是罪,我也不会反对,因为那是他的看法,他的自由。上帝审判时自然会懂。我又不是上帝,我怎么能说他一定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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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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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30-11-2014 06:21 PM
很多东西都是选择。
上帝说不可婚前性行为,很多人不听。(借口是,又不会伤害到他人)
你写的那篇文章关于,上帝不会制造罪恶,而是因为自由才有罪恶,这个我认同
但是很多人都误会了同性恋
同性恋不是做与不做的问题,所以不存在自由选择的问题,同性恋是 “是”与“不是”的问题,那个是天生的,不是由的你选择
你是同性恋,你就会对同性有兴趣,就那样简单
就如你放一个苹果,因为地心引力,苹果一定会跌下去,就那样简单。
你不可能看到苹果跌下去,然后谴责苹果为什么要向下跌
因为苹果没有的选择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30-11-2014 09:4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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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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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30-11-2014 09:07 PM
我没有要治罪,治罪的是上帝。
基督教不同于伊斯兰教,就是我们没有宗教法庭,没有执法人员。我们不治 ...
你的话讲得好冷漠呀,不可以给点爱吗?
上帝要人们爱仇人,更何况须要帮助的人呢?都是罪人哪, 要是审判的时候,谁已经(属体的属灵的)不犯罪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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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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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30-11-2014 09:32 PM
你写的那篇文章关于,上帝不会制造罪恶,而是因为自由才有罪恶,这个我认同
但是很多人都误会了同性恋 ...
尼克生下来就没手没脚,和同性恋一样啊,生下来怎样不是选择。
可是敬畏上帝尊崇上帝是选择,就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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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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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30-11-2014 09:40 PM
尼克生下来就没手没脚,和同性恋一样啊,生下来怎样不是选择。
可是敬畏上帝尊崇上帝是选择,就酱。
尼克我不懂是谁
一个人生下来没有脚,这个是一个选择?他可以选择在胎儿的时候要长脚出来?
一个人生下来没有脚,你谴责他为什么不要走路
同样道理
一个人生下来是同性恋,你谴责他为什么要喜欢同性
所以是强人所难
本帖最后由 Ecor1 于 30-11-2014 09:5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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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53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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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chi2013 发表于 30-11-2014 09:39 PM
你的话讲得好冷漠呀,不可以给点爱吗?
上帝要人们爱仇人,更何况须要帮助的人呢?都是罪人哪, 要是审 ...
每个人都是罪人,都亏欠了上帝的荣耀。同性恋要怎样我管不了,不是我在行的科目。我的确不会去安慰同性恋,还是交给专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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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09:5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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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30-11-2014 09:49 PM
尼克我不懂是谁
一个人生下来没有脚,这个是一个选择?他可以选择在胎儿的时候要长脚出来? ...
你没读清楚我说的吗?重读一遍吧。
呵呵,难道威胁你们敬畏上帝不是强人所难吗?不接受耶稣下地狱不是强人所难?
呵呵,生命中就是如此残酷,所以不能接受就别信。很简单而已,反正审判的是上帝,不是我。
对不信的来说,根本就没有审判没有上帝,基督教只不过是过时的宗教,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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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4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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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xinrong 发表于 30-11-2014 09:58 PM
你没读清楚我说的吗?重读一遍吧。
所以我只能说这个是烂宗教
一个只会说不信就下地狱的简直就是比恶魔更可恶
是全人类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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