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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普遍恩惠下非基督徒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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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08: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10-8-2010 09:18 AM 编辑

未信主的人,全部都已经死在罪恶之中,没有能力行出任何真正的良善。
圣灵重生,使人死亡的灵性复活之后,认罪悔改的已信主的人,开始才有能力行出真正的善行。


因为,一切律法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
1.
第一优先是爱神
2.
其次才是爱人

只要没有先爱神,之后的爱人,都不是真正的爱人。先后顺序是很重要的,『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同样是杀人,在战争中报效国家、勇敢杀敌,这是光荣且伟大的事;可是在平时,违反国家法律去杀人抢劫,一样是杀人,但却是丑恶且不当的事。

行善?亦同!
第一优先要先符合,然后才能再来做第二顺位的事。强盗集团违反国家法律。集团成员也会有对内部的忠心、孝顺、慈悲、诚实、互助、、、、。

但是,这些所谓的「善行」,由于没有先达成遵守国家法律的更基础条件,所以使他们这些善行成为无用。
这些所谓的「善行」,并无法减轻他们叛国违法的事实。

我们要介绍一些很重要的词汇:

1.普遍恩惠
上帝给全世界的恩惠,不分信主或未信主。

『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

雨水、空气、智商、美貌、、、、,这些,是不分已信主或未信主的人,都能享受到的上帝恩惠。
事实上,信主的人,也未必就能得到比较多的普遍恩惠。

你信主之后,未必就能多分点阳光,长相也未必就会变得比未信者漂亮,身高也未必就能变得比未信者挺拔,读书也未必就能比未信者成绩更好。

看看每班第一名的,多数是信耶稣的还是不信耶稣的,我们就会知道普遍恩惠是何等大量浇灌在未信者身上。

但是,未信者得到普遍恩惠,即使常常得的比基督徒还多,但他们并不会将荣耀归于上帝,也不会因此而信奉独一真神。


2.
特殊恩惠
这种恩惠,只有信耶稣的人才能得到,未信者得不到。
这是上帝特别的眷顾与疼爱,能成为上帝的儿女。
在特殊恩惠下,祂的儿女能蒙圣灵重生,会信耶稣得救。
普遍恩惠不能使人信主得救,只有特殊恩惠才能使人信主得救。


3.
普遍启示
上帝透过自然界、历史、良心、、、,让人知道上帝存在,无可推诿。

『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

也就是说,连无神论者,自己心中也知道上帝存在。

当然,这种观念和我们一般人所想的不一样,一般人都以为无神论者就是因为不能确定有上帝所以才变成无神论。

但问题是圣经就是这样讲的,那些无神论者每一个(没有例外)全部都在心中知道上帝存在,只是他们矢口否认而已。

因此,基督徒不需企图去对未信者『证明』上帝的存在,只需直接讲述宇宙间有上帝即可,因为他们心中都知道上帝是存在的。

这就是普遍启示。


4.
特殊启示

单靠普遍启示,人可以知道有上帝,可是,一样的,没有人能靠普遍启示去信奉真神。
特殊启示就是:

a.
耶稣基督b.圣经

唯有透过特殊启示,人才能真正认识那个真神。因此,基督徒除了领受普遍恩惠、普遍启示以外,还领受了特殊恩惠和特殊启示。而未信者只领受普遍恩惠、普遍启示,没有特殊恩惠和特殊启示。

接下来,要回到正题:

我们如何用这种普遍恩惠的观念,来看待未信者的善行呢?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

请注意这里圣经所说的未信者的『是非之心』,也就是良心。

未信者虽然无法得知绝对真理,无法信奉真神,但是上帝早就已经在他们心中刻下良心,使他们能『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了。

这不是说他们的良心就是正确无误的良心,因为,所有人的良心早就已经被罪全面污染,没有留下任何一丝干净之处了。

必须到被圣灵重生之后,才能获得干净无误的良心。

然而,即使已蒙圣灵重生,但只要我们还活在地上,肉体的污秽依然会影响我们的良心,必须到天堂之后,才不再受到污染。

但是,虽然未信者没有绝对无误的良心,但依然有良心。

这是他们所领受的普遍恩惠、普遍启示。

正因如此,所以未信者依然可以有是非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恻隐之心。

透过这些良心的运作,未信者依然会行善。

所以,看见人家遇见悲惨的状况,很多异教信徒会很热心去助人,这一点也不奇怪。
信奉异教,不表示那些良心就会消失。

事实上,良心是无法消失的,因为已经被上帝刻在人的心里了。

即使是江洋大盗、强奸杀人犯,心中一样有良心存在,只是他们的良心被罪污染得很严重而已。

很多宗教都认为,只要透过修练,人就可以把这种被罪污染的良心恢复洁净,重现本貌。

但基督教是否定的。

因为污染的状况早已严重到死亡的程度,死人是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复活的,不可能靠自己修练来获得纯净的良心的,即使透过人与外力『协力』也无法达成(这叫『人神协力』)。

人要回复纯净的良心,唯有『唯独外力』才可以(这叫『神恩独做』)。


那么,难道未信者的善行就一无是处吗?


请注意这两点差异:

1.在『得救』的领域里,未信者的善行『毫无用处』。
2.在『非得救』的领域里,未信者的善行『有用处』。

只要牵涉到得救,未信者即使行出再多的善行,也不能拯救他自己的灵魂,也无法使他上到天堂。

这时,善行多与善行少都一样,不能得救。

上天堂者必须『完全无罪』,所有人皆然。

谁是一生完全无罪者,谁就可以上天堂。

『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105

没有律法的人,依照心中被上帝刻下的律法,只要遵行,一样可以因此活着。

问题是,没有人做得到,连未信者自己都心知肚明:他们不可能从小到老,终其一生都没有违反过心中的良心。

连圣人孔老夫子都要到七十岁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更何况我们一般人?

而只要违反过,即使只有一条也一样,就没资格上天堂。

天堂绝对是纯净无误无罪的地方,连一点点罪都不能有。

假使天堂可以有一点点的罪,那就不是天堂,而是被污染之处,不再是绝对纯净无暇之地。

既然所有人都犯过罪,所以,所有人都上不了天堂。

差别只是基督徒承认自己上不了,然后倚靠那唯一无罪的神与人耶稣基督,所以人自己的罪蒙赦免,靠耶稣基督的遮盖,在上帝面前成为无罪的人,可以上天堂。

但未信者不信耶稣,所以必须倚靠自己,而那都不能抹消自己犯过的罪,即使再如何努力赎罪行善也一样。

事实上,你**一个女孩,之后付她再多的钱来赎罪,你行再多善事,有用吗?能使她受侵犯这件事从宇宙间消失吗?

你撞死一个寡母的独生子,之后付她再多的钱来赎罪,你行再多善事,有用吗?能使她挚爱的儿子死亡这件事从宇宙间消失吗?

结果,当然是善行无法使自己变成无罪者上天堂。

未信者的善行,不管是出于积功德、消业障、纯良心,全部都一样,都不能使自己在得救的世上,获得任何帮助,更不能使自己因此而得救。

所以,只要牵涉到得救领域,未信者行善再多也没用,全部都是枉然。

未信者的善行,只是普遍恩惠、普遍启示下的行为而已,不能使人得救。

在这领域里,说真的,假使我们真有属灵的眼睛,就会很清楚看见未信者善行的无用,一点都不会有什么好羡慕、好称许、好推崇的。

可是,在非得救的领域呢?
未信者的善行就有用了。
即使是叛乱集团内部的善行,都可以使世界不会那么严重陷入彻底毁灭的程度。


试想:
假使连强盗集团内部也彻底丧失人性,只要一生气大家见人就杀,只要一兴起大家就抓彼此的妻子来**,那么,这团体必定很快就瓦解,因为所有人都在彼此的杀戮与残暴中灭亡了。

但是,透过内部彼此的善行扶持,这团体可以不会那么容易就毁灭。

同样的,这世界是一个背叛上帝的叛乱团体。

除了基督徒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叛乱团体成员。

基督徒认罪悔改,效忠上帝,回归政府。

但其他未信者并未回归,依然属于叛乱团体。

假使人间丧失一切善行,那么,人类马上就会在彼此如畜生禽兽的状况下,杀戮**而毁灭。

主耶稣都还没再来,属神的子女都还没拯救完成,祂的儿女就全部被杀光光了,这当然是不可以的事。

因此,上帝一方面对祂的儿女施行特殊恩惠,保守护卫;另一方面也对未信者施展普遍恩惠,透过不纯净良心的功能,人类彼此互助扶持,依然使世界成为可居之处。

在普遍恩惠的领域里,基督徒的善行,有时是比未信者还差一大截的。

这是基督徒的耻辱,但却不是不得救的审判。

效忠政府的人,当然有比较笨、比较没那么认真的人。

但起码是政府这一国的,不是叛乱团体的。

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先后顺序一定要先搞清楚。

你在毒品黑道组织里,再认真努力、再充满智慧聪明、再如何努力行善,依然改变不了你是毒品黑道组织犯罪的事实。

当然,在非关得救的领域里,基督徒和未信者一样行善,可是双方的动机、反应、功劳是不一样的。

基督徒会为荣耀上帝而做,荣耀归于上帝,不求个人荣耀,而在得救已经确定的基础上,累积天上的奖赏。
可是,未信者不会为荣耀上帝而做,无法在得救的基础上累积善行的奖赏。

所以,我们不否定未信者的善行。

但是,必须用正确的合圣经的眼光和角度来看待世上的万事万物。

否则的话,很容易就被世界牵着鼻子走,做出错误的判断与评价。

以行善为例,太多基督徒根本就不是用圣经的眼光来看待,而是用世俗的眼光来看。

因此,当然会『高看』慈济的善行,甚至以为那就表示他们是真理的一方,或是值得我们高举推崇,推崇到觉得可以与他们合一也没关系,而『轻忽』那些善行无用之处。

愿上帝帮助我们,能照上帝心意来判断世界,而不是拿世俗的眼光来判断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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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10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当圣经说世上一个义人都没有时,他的大前题是: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神眼中的义人必须符合这个大前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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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0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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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2010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eterTan 于 14-8-2010 11:42 PM 编辑
未信主的人,全部都已经死在罪恶之中,没有能力行出任何真正的良善。
蒙圣灵重生,使人死亡的灵性复活之后 ...

因为,一切律法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
1.第一优先是爱神
2.
其次才是爱人

林绍胜 发表于 10-8-2010 08:45 AM


约 翰 一 书4:20...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呢〕


约 翰 一 书
4:7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 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
由 神而生、并且认识 神。
4:8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 神.因为 神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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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约 翰 一 书4:20...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呢〕 ...
PeterTan 发表于 14-8-2010 11:37 PM


你有爱心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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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未信主的人,全部都已经死在罪恶之中,没有能力行出任何真正的良善。
蒙圣灵重生,使人死亡的灵性复活之后 ...
林绍胜 发表于 10-8-2010 08:45



   看完了。属零的文章,空洞极致,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作者应该多出门看看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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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呢?
总司令 发表于 15-8-2010 14:00



   果然是小朋友,典型马来西亚填鸭式教育的产品。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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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属零的文章,空洞极致,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作者应该多出门看看走走。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1:31 PM


看!完了!!属“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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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属“零”的。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19


我相信这文章应该不是出于你的文笔,你的文笔才没有这么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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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小朋友,典型马来西亚填鸭式教育的产品。可悲。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19 PM


乖,小朋友,我买糖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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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这文章应该不是出于你的文笔,你的文笔才没有这么差吧。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20 PM


这是转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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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乖,小朋友,我买糖给你吃。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23


原来你就是报纸上那个糖叔叔....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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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就是报纸上那个糖叔叔....yer~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24 PM


你爸爸没买过糖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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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转贴的。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23


大概猜到了。说真的,你的文笔何止这样?
这种转贴不健康,大量缺乏营养。
概括性不足,绝对属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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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爸爸没买过糖给你吃?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26



从来都没有哦,所以我也没有吃零食的习惯。

介绍你一个好料:http://www.aastat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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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猜到了。说真的,你的文笔何止这样?
这种转贴不健康,大量缺乏营养。
概括性不足,绝对属零。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27 PM


这是为了虚不受补的人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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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都没有哦,所以我也没有吃零食的习惯。

介绍你一个好料: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28 PM


所以你看的也不是属“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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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你看的也不是属“零”的啊。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31


不明白,但是绝对比这转帖的文章精彩。
金庸、古龙、小叮当都比这文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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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10 0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为了虚不受补的人贴的。
林绍胜 发表于 15-8-2010 14:28


haiz....算了吧....no eye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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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10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15-8-2010 03:10 PM 编辑
不明白,但是绝对比这转帖的文章精彩。
金庸、古龙、小叮当都比这文章精彩。
kevinpss 发表于 15-8-2010 02:35 PM


你既然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你当然不会看这篇“零”文章,你会看,就是因为这篇文不是零食,而是很有营养的文章。

你应该是虚不受补吧,要把把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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