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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学的Vice Chancellor (VC) 该怎么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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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6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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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r.M's_PA 于 12-4-2006 09:43 PM 发表
President 这字确实是受美国影响的,
President 可是一个团体或社团之首,
而 Vice Chancellor 则是一个部门, 大学, 州属之首.
两字是不能相比的.
當然,President 的語義範圍要比 VC 廣,但我的疑問不在這裡。
我是因爲看到你說
英国的大学通常用 Rector, 美国和德国的大学就用 Vice Chancellor.
所以才想知道:美國到底是用 President 的多呢,還是用 Vice Chancellor的多?英國大學一般都用 Rector,那何以繼承英國學制的馬來西亞和香港一般都不用這個詞,而用 Vice Chancellor ? 在英國,Rector 和 Vice Chancellor 哪個用得多呢?
這是我感到好奇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兰陵嘉应子 于 12-4-2006 10:4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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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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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通常都用president, 而英国大学则用Vice Chancellor.
在马来西亚, 大学都是用Vice Chancellor, 而大学学院则用Rect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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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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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r.M's_PA 于 9-4-2006 02:11 AM 发表
Chancellor(Canselor) - 名譽校長(通常由该州苏丹或州元首担任, 如果该大学座落在联邦直辖区责由最高元首担任)
Pro-Chancellor(Pro-Canselor) - 名譽副校長(可以很多位, 如该州首长, 教育贡献者, 社会闻人等.) ...
很好的解释! 我想补充些...
Chancellor / Canselor / 名誉校长
- 对, 通常由该州苏丹或州元首担任.但是也有例外.
比方说 : UM (马大) 是 Sultan Perak
: USM (理大) 是 最高元首后 Raja Pemaisuri Agong
Pro-Chancellor / Pro-Canselor 名譽副校長
- 可以很多位, 如该州首长/大臣, 教育贡献者, 社会闻人等
UPM 有 丹斯里李深静
UMS (沙巴大学) 有 丹斯里杨忠礼
至于3位 Deputy Vice Chancellor / Timbalan Naib Canselor (TNC) / 副校长
分为:
Deputy Vice Chancellor (Academic & Internationalization) 学术与国际化
Deputy Vice Chancellor (Research & Innovation) 研究与创新
Deputy Vice Chancellor (Student Affairs & Alumni) 学生与校友事务
这些副校长的职位名称是由
前任高教部长 Datuk Dr. SMS (Shafie Mohd Salleh) 统一的.
而Dr.M's_PA所提到的Pembangunan(发展)现已直接under Vice Chancellor (校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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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06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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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6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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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University College Sedaya International (UCSI)也是大学学院啊,可是做么校长是Vice Chancellor,不是Rector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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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6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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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MMU校长是叫President的。美国的chancellor又叫什么呢?我学校是叫chancel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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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6 04: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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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八八。。。
大学校长的英文翻译President除了是因为美式大学制度以外,在马来西亚还牵涉了企业化的缘故。
在英国,如果大家有留意到,使用RECTOR的是学院结盟成的大学,像伦敦大学的属下学院,是应用RECTOR的。
另外,在马来西亚大部分私立大学的校长称呼都是Presid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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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6 0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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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英国利斯大学(University of Leeds)的校长是
Vice-Chancellor Professor Michael Arthur 。
但是他们并不称呼副校长为Deputy Vice-Chancellors,而是Pro-Vice-Chancellors。
可是,回看英国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也是以Vice-Chancellor为主,但是属下个别31个学院都有Provost/Master,其工作角色与院长(DEAN)不一样,是负责协调学院内的学生、行政与学术事务。
另外,也可以看看英国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是以联盟方式组成大学,属下共有20所学院与研究所。个别学院拥有自主权,而学院的自主性是不受大学控制,其负责人是RECTOR。而其校长的职责是协调个别学院的联合事务,也是大学理事会(University Council)及大学评议会(Senate)的主席。
但是,有个很可爱的地方,Provost/Master的学院是有DEAN的职位,而RECTOR为主的学院是由RECTOR包办所有事务,这或许可以再深入探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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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6 07: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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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就可以..有什么好争的?
各个国家都不一样,这是不能统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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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6 07: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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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mhoo 于 2-5-2006 07:54 PM 发表
明白就可以..有什么好争的?
各个国家都不一样,这是不能统一的...
你實在很奇怪,有人在“爭”些什麽嗎?也沒人說要“統一”譯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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