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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越南移工淪詐團工具 交付人頭提款卡無效遭擄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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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逃逸的29歲阮姓越南籍移工遭詐團吸收,轉交人頭提款卡給其他詐團,結果無法提款,買方詐團請蕭姓男子等5人出面處理,將阮拘禁宜蘭毒打,還向阮在越南的妻子勒索400萬元。檢警年初查獲蕭男等5人,救出阮男,今日偵結認定蕭男等5人涉擄人勒贖重罪,手段殘忍,連同阮男全部起訴,法院裁定全數接押。
院姓移工在台工作時逃逸失聯,被越南、印尼等詐騙集團吸收,擔任轉交人頭帳戶提款卡工作,轉交的提款卡中包括詐欺3名國人轉入的30萬8000元。
不詳詐欺集團向阮男所屬集團購買人頭提款卡,結果部分提款卡無法使用,買方詐團不甘損失,請蕭姓男子(21歲)等5人出面處理。
蕭男等5人在台中烏日區抓走阮男,帶往宜蘭拘禁,不斷以棍棒毒打,並視訊阮男在越南的妻子,要求支付贖金32億越南盾,約合新台幣400萬元,如有不從就殺害阮男或送往柬埔寨,阮妻最終轉帳交付3億越南盾,約合新台幣38萬5000元,最後決定報警處理。
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偵辦,今年1月9日進行搜索,成功救出阮男,並將蕭男等5人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被告蕭男等 5人涉嫌擄人勒贖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仍在押。
被擄遭拘禁毒打的阮男雖為被害人,但因涉犯加重詐欺取財等罪,且為逾期居留之移工,若不予羈押則將遭強制驅逐出國,不僅不利後續偵查、審理、執行,亦有害我國被害人日後求償權益,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審酌蕭男等5人涉嫌擄人勒贖重罪,手段殘忍,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被專案小組救出的阮男涉嫌詐欺部分,導致被害人受到財產損害,尚未和解,且為外籍人士增加查緝困難,建請法院就各次犯嫌均論處有期徒刑1年3月以上之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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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4-2025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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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去读书危险, 去工作也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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