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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误解了: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实际了解后,可能后悔太快相信福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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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罗马书 1:16-17 和合本)
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因为 神的义在福音当中
可以表明, 神的义是带有 神的大能,是包裹在 神的大能之中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 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创世记 17:1-2 和合本)
我终于大概明白,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的真正含义
也就是创世记上帝所论述的
我是全能的 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创世记 17:1-2 和合本)
可以说,福音的大能表明了
福音是完全的上帝所完全的,因为上帝的义也在福音当中"完全"
所以,当一个人在福音面前的时候,也就是
在全能的上帝的面前
福音是上帝与人类所立的"新约"
正如经上所记载的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加拉太书 3:8-9,16-18 和合本)
所以当福音显明上帝的大能的时候,也就是说明
我们在福音里面也要。。。做完全的人
这是因为------- 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加拉太书 3:18 和合本)
因为我们是在上帝的全能面前,所完全的福音大能当中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这福音显明了,上帝的义的完全性
第一,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加拉太书 3:22-25 和合本)
第二,
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哥林多前书 1:24 和合本)
第三,
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 神奥秘的智慧,就是 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哥林多前书 2:7 和合本)
难怪新约中不断提到
第一,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马书 8:3-4 和合本)
第二,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 神的灵引导的,都是 神的儿子。(罗马书 8:10,12-14 和合本)
第三,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马书 6:5-6,8,11,16,19 和合本)
当我们像亚伯拉罕认识。。。全能的神
就能够明白,福音作为上帝的大能为什么能够让我们这些相信的人,得以完全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 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创世记 17:1-2 和合本)
在亚伯兰和撒莱用别的女人作替生母,来尝试得到后嗣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神就向亚伯兰显现,很清楚地向亚伯兰说明,他必须是一个向神忠心而且顺服的仆人,他的信心必须带有“因为信而来的顺服”。
我们说这句话包括两个命令,一个是“在神面前行事为人”,一个是“作完全人”。解经家benno Jacob说:“神对亚伯兰所表达的是,’如果你想要成为完全的人,我对你的要求是,你必须在我面前行走,将自己单独置于我的管理、我的引导、我的保护之下。
所以孩子的一举一动都要向父亲来负责。神向亚伯兰表达,当你心中有困惑的时候,你只能够从神那里获取神的引导,毫无保留地对神奉献自己。
“完全”(tamin)这个字的意义包括了“没有过失”、包括了“完整”,也就是完全属于神。一个人只有在毫无保留和毫无条件之下,才真正属于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沉默之后,神带着新的启示,并以新的名号:全能的神,向亚伯兰显现,。在希伯来原文里,这名号的意思是:“神是充足的,”这位全备、有能力的神知道他要做什么,也知道如何去实现他的计划。这表明了亚伯兰从他的苦恼经历中已学到一些东西。 神实际上在说:“经由十三年的体验亚伯兰你明白了吧, 擅自行动生以实玛利,靠你自已的办法去努力,是多么的不充分、不完全。 现在我给你新的启示:我是全能的神。透过这伤心的经验,你已经发现不问神、自作主张的结果只是枉费力气。现在你要明白我是大能的神,我能按我的意愿,在任何时候成就任何事情”
真希望我们都能体会到这个真理!我们每一个人都迫切地需要在自己的生命中,让神恢复他“全能之神”的本质。无论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什么,我们的神都充足有余。这正是亚伯兰学到的功课。
在这新的光照下,神发布了新的命令。“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有些版本译作“无可指责的人。”原文则有“全心全意”的意思。神说, “因为我是全能的神,在我面前你当全心全意,作完全人。”或者说,“我有全备的能力,能使你无可指责,因此,行走在我面前(别偏行己路),成为无可指责。”
新约圣经也多次教导我们同样的真理。我们的确老想侍奉两个主,同时取悦自己和基督。我们很乐意侍奉基督,但如果我们同时也能侍奉自己就更好了。但是神告诉亚伯兰,“这是不可以的。”神不容许我们在他面前三心二意。我们行走在神的面前就得与他的本性相合,而且要全心全意地信靠,完全在神这边,专属于神。我们很快会学到,这就是受割礼的生命的意义,也就是基督在我们的生命中行使主权。
创世记十七章二节「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神和亚伯拉罕立约的方式,都是先让亚伯拉罕能够认识神的大能,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并且神也使他能够有足够的信心,然后神纔与他立约。
同样的,神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方法也是一样。神让我们能够先认识祂,也让我们有足够的信心,神纔会和我们立约的。
第三节:「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亚伯兰他俯伏在地,表明他很谦卑、很忧伤,是对神的呼召最好的一个答复。亚伯兰没有像他人自夸的说,凡神所说的,我们都要这样地作。他是俯伏在神的面前,他是谦卑的、很自卑的。当约翰看到神向他显现的时候,他就俯伏在地,主耶稣就对他说:「你不要惧怕」,这是记载在启示录一章十七节。
既然我们相信圣经说的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马书 4:16 和合本)
那么当上帝向 亚伯拉罕显明他的全能,并且,希望 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做一个完全的人
那么我们这些-------得为后嗣是本乎信------的人,在上帝所要求的, 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马书 4:16 和合本)我们来说,这个完全的人的含义,可能就是罗马书提到的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马书 6:16,18-19 和合本)
所以才说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 神。……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 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罗马书 7:4,6 和合本)
也难怪希伯来书作者说到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 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 ,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 神吗?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希伯来书 9:11-15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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