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上帝也勸你戒色
很多人之所以會戒色,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切身嘗到了邪淫的苦果,覺得這實在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啊。不見棺材不落淚,在真正嘗到苦果之前,我們一般會對聖賢的教誨視若不見,聽而不聞,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其實,古聖先賢早已苦口婆心地勸誡過我們無數次了。儒家的孔子說,年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 道家的《太上感應篇》也將“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視作“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佛家則更將邪淫視作十不善業之一,將不邪淫作為基本的戒律之一。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對於古聖先賢異口同聲的勸導,我們真的應該虛心接納。因為如果只是個別的聖賢勸我們也就罷了,但幾乎所有聖賢都是這樣勸我們。就國內來說,儒釋道的聖賢都勸我們戒色。不但是中國,國外的聖賢也在勸我們戒色。 國外的哪位聖賢在勸我們戒色呢?耶稣!在《聖經》中,耶稣好幾次勸誡世人要戒色。其中《聖經》馬太福音5章27-30節的經文如下: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在這段經文裡,耶稣對周圍人說,大家都有聽說過“不可奸淫”。普通大眾對“不可奸淫”這四個字的認識大都停留在不可有“奸淫”的行為。但耶稣卻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在心裡犯奸淫算不算奸淫呢?肯定算!要不然耶稣也沒必要特意指出來這一點了。只是我們對邪淫的認識過於狹隘,以為只要不犯邪行就萬事大吉。有人說,我是有淫念,但又不會傷害到別人,這有什麼錯呢?這就有必要弄清楚念頭與行為這兩者間的關系了。 早段時間,“復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執行了死刑。復旦大學的研究生,即使是在遍地都是大學生的今天也可稱得上是天之驕子。但就是這樣一位高材生,卻因謀害了室友的生命,自己也年紀輕輕地離開了人間,只留下了兩個支離破碎的家庭,只剩下年邁的父親在深夜暗自流淚。事情的起因,只是林森浩在宿捨內的飲水機中注入了劇毒的化學物,導致同宿捨的室友中毒身亡。說起此事,除了遺憾與歎息外,人們大多是對林森浩的行為進行譴責。 你千不該,萬不該在飲水機內投毒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要是沒犯這個錯誤的話,憑你的高學歷,那肯定是前途無量啊。一畢業就能進入好單位,美好人生就近在咫尺了。反思這件事,對行為本身的惋惜和譴責無可厚非,但我們也要想到行為之前的惡念。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是先有念頭,還是先有行為呢?肯定是先有念頭。投毒案中的罪犯,肯定是先有謀害室友的惡念,之後才有投毒的行為。念頭有什麼特點呢,那就是旁人無從得知你的念頭是什麼。投毒案罪犯心裡的惡念可能潛伏很久了,而且一旦他下定了決心,就絕不會把自己的想法透露給旁人。這就是惡念的可怕之處,它永遠躲在暗處,一不小心就演變成了災難性的行為。 投毒案罪犯的人生悲劇,表面上看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實則是一念偏成千古恨。從最開始的一念之差,到最後的付諸行動,這期間沒有人知道,沒有人勸阻,一個惡念就如此悄無聲息地吞噬了他的人生。先有念再有行,邪淫也是如此,必先有淫念才有邪行。現在社會上危害不淺的出軌現象,是先有出軌的想法,還是先有出軌的行為呢,肯定是先有想法。一切的邪淫行為都是始自那極不起眼的邪念,可能也有人說,怎麼我沒有什麼邪念也會有邪淫的行為呢? 首先,人的念頭很多都極其微細,再加上你的浮躁,可能你自己都無法意識到自己的邪念。其次,你的邪淫行為可能都成了條件反射,或者說是一種下意識的行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就很危險了。耶稣勸我們連淫念都不要有,不是啰嗦,也不是苛刻,實在講,是他老人家比我們更有智慧,他老人家看到,淫念與邪行的距離看似遙遠,其實很近。即使戒掉了邪行,如果你心中還有淫念,那你還是極有可能犯下奸淫的行為,淫念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爆炸,危及到人。除非你自己覺悟,否則沒有人能幫得上你,為什麼呢?你的淫念、邪行會去跟你父母,真正關心你的家人朋友說嗎?不會吧,肯定是深深埋在內心裡,不敢告訴別人。如此一來,誰能及時地勸阻你,開導你?正因為淫念的隱秘性,它才會在不知不覺中慢慢吞噬掉你的人生,讓你後悔都來不及。 耶稣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你的右眼叫你跌倒,意思是右眼看到美女,然後內心起了淫念,而淫念會讓你跌倒,摔跤,吃苦頭。心有淫念,眼睛有什麼錯呢,眼睛並沒有過錯。耶稣這樣說,其實是在向大眾宣說地獄的苦,那時候根本沒有麻醉藥這個概念,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把自己的手砍掉,痛不痛苦,太痛苦了,但在耶稣看來,這跟地獄的苦相比卻不值一提。為了免受地獄的苦,我們是不是要真的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 其實耶稣並不是這個意思,下不下地獄跟眼睛本身毫無關系,下地獄是因為有奸淫的行為,有淫念。耶稣的意思是,為了戒掉邪淫,戒掉淫念,不入地獄,我們即使是付出剜掉自己眼睛,砍掉自己手腳這般沉重的代價也是值得的。這種代價說起來就有點壯烈,甚至是慘烈了,但我們必須拿出這種決心,這種魄力才行。至於地獄到底有沒有,至少耶稣在這裡明確提出有地獄的存在,而且劇苦無比,佛經《地藏菩薩本願經》也詳細描述了地獄的慘狀。不管怎麼樣,你不相信,別人自然無法強迫你去相信。但你相信地獄的存在,並且出於對地獄的懼怕,嚴格要求自己斷惡修善,戒除淫念,請問你有什麼損失嗎? 對於邪淫的苦果,耶稣有過明確的宣說。在《舊約》加拉太書中,耶稣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欲播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不就是中國人傳統觀念上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嗎?英雄所見略同,聖賢也是所見略同啊,普遍的真理到哪裡都是適用的。那如果把情欲種下去,把淫念種下去呢?收獲的只有“敗壞”,只有不幸。 而要想得福呢?在《聖經》中,耶稣曾說過,清心的人有福了。什麼是清心呢?我們都聽過清心寡欲這個詞。滿腦子的淫念,欲念算清心嗎?肯定不算。只有欲念淡泊才算清心,當然人的欲望有很多,欲念也有很多種。但對於很多人來說,最大的欲念莫過於淫欲。特別是陷於邪淫的人,淫欲尤為熾盛。這樣的人,在聖賢看來,就是無福之人。而要想得福,就先得清心。 《聖經》中有個著名的十誡,其中有一條便是不可奸淫。而這個奸淫,耶稣已經明確地向我們指出,不光是行為上不可奸淫,連淫念也要革除。對於這一條誡命,或者說是戒律,我覺得不管是正信的基督徒還是有志於戒邪淫者,都得盡心奉行吧! 謹以此文致敬一切古聖先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