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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rs

关于戒邪淫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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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8 09: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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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8 09: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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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8 09: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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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3-2018 09: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來上帝也勸你戒色
很多人之所以會戒色,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切身嘗到了邪淫的苦果,覺得這實在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啊。不見棺材不落淚,在真正嘗到苦果之前,我們一般會對聖賢的教誨視若不見,聽而不聞,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其實,古聖先賢早已苦口婆心地勸誡過我們無數次了。儒家的孔子說,年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
  道家的《太上感應篇》也將“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視作“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佛家則更將邪淫視作十不善業之一,將不邪淫作為基本的戒律之一。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對於古聖先賢異口同聲的勸導,我們真的應該虛心接納。因為如果只是個別的聖賢勸我們也就罷了,但幾乎所有聖賢都是這樣勸我們。就國內來說,儒釋道的聖賢都勸我們戒色。不但是中國,國外的聖賢也在勸我們戒色。
  國外的哪位聖賢在勸我們戒色呢?耶稣!在《聖經》中,耶稣好幾次勸誡世人要戒色。其中《聖經》馬太福音5章27-30節的經文如下: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在這段經文裡,耶稣對周圍人說,大家都有聽說過“不可奸淫”。普通大眾對“不可奸淫”這四個字的認識大都停留在不可有“奸淫”的行為。但耶稣卻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在心裡犯奸淫算不算奸淫呢?肯定算!要不然耶稣也沒必要特意指出來這一點了。只是我們對邪淫的認識過於狹隘,以為只要不犯邪行就萬事大吉。有人說,我是有淫念,但又不會傷害到別人,這有什麼錯呢?這就有必要弄清楚念頭與行為這兩者間的關系了。
  早段時間,“復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執行了死刑。復旦大學的研究生,即使是在遍地都是大學生的今天也可稱得上是天之驕子。但就是這樣一位高材生,卻因謀害了室友的生命,自己也年紀輕輕地離開了人間,只留下了兩個支離破碎的家庭,只剩下年邁的父親在深夜暗自流淚。事情的起因,只是林森浩在宿捨內的飲水機中注入了劇毒的化學物,導致同宿捨的室友中毒身亡。說起此事,除了遺憾與歎息外,人們大多是對林森浩的行為進行譴責。
  你千不該,萬不該在飲水機內投毒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要是沒犯這個錯誤的話,憑你的高學歷,那肯定是前途無量啊。一畢業就能進入好單位,美好人生就近在咫尺了。反思這件事,對行為本身的惋惜和譴責無可厚非,但我們也要想到行為之前的惡念。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是先有念頭,還是先有行為呢?肯定是先有念頭。投毒案中的罪犯,肯定是先有謀害室友的惡念,之後才有投毒的行為。念頭有什麼特點呢,那就是旁人無從得知你的念頭是什麼。投毒案罪犯心裡的惡念可能潛伏很久了,而且一旦他下定了決心,就絕不會把自己的想法透露給旁人。這就是惡念的可怕之處,它永遠躲在暗處,一不小心就演變成了災難性的行為。
  投毒案罪犯的人生悲劇,表面上看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實則是一念偏成千古恨。從最開始的一念之差,到最後的付諸行動,這期間沒有人知道,沒有人勸阻,一個惡念就如此悄無聲息地吞噬了他的人生。先有念再有行,邪淫也是如此,必先有淫念才有邪行。現在社會上危害不淺的出軌現象,是先有出軌的想法,還是先有出軌的行為呢,肯定是先有想法。一切的邪淫行為都是始自那極不起眼的邪念,可能也有人說,怎麼我沒有什麼邪念也會有邪淫的行為呢?
  首先,人的念頭很多都極其微細,再加上你的浮躁,可能你自己都無法意識到自己的邪念。其次,你的邪淫行為可能都成了條件反射,或者說是一種下意識的行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就很危險了。耶稣勸我們連淫念都不要有,不是啰嗦,也不是苛刻,實在講,是他老人家比我們更有智慧,他老人家看到,淫念與邪行的距離看似遙遠,其實很近。即使戒掉了邪行,如果你心中還有淫念,那你還是極有可能犯下奸淫的行為,淫念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爆炸,危及到人。除非你自己覺悟,否則沒有人能幫得上你,為什麼呢?你的淫念、邪行會去跟你父母,真正關心你的家人朋友說嗎?不會吧,肯定是深深埋在內心裡,不敢告訴別人。如此一來,誰能及時地勸阻你,開導你?正因為淫念的隱秘性,它才會在不知不覺中慢慢吞噬掉你的人生,讓你後悔都來不及。
  耶稣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你的右眼叫你跌倒,意思是右眼看到美女,然後內心起了淫念,而淫念會讓你跌倒,摔跤,吃苦頭。心有淫念,眼睛有什麼錯呢,眼睛並沒有過錯。耶稣這樣說,其實是在向大眾宣說地獄的苦,那時候根本沒有麻醉藥這個概念,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把自己的手砍掉,痛不痛苦,太痛苦了,但在耶稣看來,這跟地獄的苦相比卻不值一提。為了免受地獄的苦,我們是不是要真的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
  其實耶稣並不是這個意思,下不下地獄跟眼睛本身毫無關系,下地獄是因為有奸淫的行為,有淫念。耶稣的意思是,為了戒掉邪淫,戒掉淫念,不入地獄,我們即使是付出剜掉自己眼睛,砍掉自己手腳這般沉重的代價也是值得的。這種代價說起來就有點壯烈,甚至是慘烈了,但我們必須拿出這種決心,這種魄力才行。至於地獄到底有沒有,至少耶稣在這裡明確提出有地獄的存在,而且劇苦無比,佛經《地藏菩薩本願經》也詳細描述了地獄的慘狀。不管怎麼樣,你不相信,別人自然無法強迫你去相信。但你相信地獄的存在,並且出於對地獄的懼怕,嚴格要求自己斷惡修善,戒除淫念,請問你有什麼損失嗎?
  對於邪淫的苦果,耶稣有過明確的宣說。在《舊約》加拉太書中,耶稣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欲播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不就是中國人傳統觀念上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嗎?英雄所見略同,聖賢也是所見略同啊,普遍的真理到哪裡都是適用的。那如果把情欲種下去,把淫念種下去呢?收獲的只有“敗壞”,只有不幸。
  而要想得福呢?在《聖經》中,耶稣曾說過,清心的人有福了。什麼是清心呢?我們都聽過清心寡欲這個詞。滿腦子的淫念,欲念算清心嗎?肯定不算。只有欲念淡泊才算清心,當然人的欲望有很多,欲念也有很多種。但對於很多人來說,最大的欲念莫過於淫欲。特別是陷於邪淫的人,淫欲尤為熾盛。這樣的人,在聖賢看來,就是無福之人。而要想得福,就先得清心。
  《聖經》中有個著名的十誡,其中有一條便是不可奸淫。而這個奸淫,耶稣已經明確地向我們指出,不光是行為上不可奸淫,連淫念也要革除。對於這一條誡命,或者說是戒律,我覺得不管是正信的基督徒還是有志於戒邪淫者,都得盡心奉行吧!
  謹以此文致敬一切古聖先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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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8 01:2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因还是果?
要犯的根本不看,还没犯的无缘看。
有缘看的嫌太长,太复杂,又有点恐惧感。
不懂看了会懂得呢,还是会得心里障碍加身心洁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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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18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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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8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淫荡最毁人,贞洁有福气
能够守住童贞是很幸福的,把最宝贵的献给新婚之夜不是没道理的。古人不是傻子,为什么不遗余力地鼓吹贞节?几千年呀?奥,你一下反过来你就是聪明人?欲望堕落是最容易的,那不是聪明!上天喜欢洁净,看那些贪官,全都是因婊子和二奶而暴露、而灭亡,就知道了,什么是淫能速亡。
  以下是几篇感人的小文:
  第一篇:我不后悔,我没要她的第一次
  曾经有一个女友,我们相恋了10个月,没完她都打电话给我,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寒假来看我,住在我的宿舍里,和我同床共枕。(忏悔,同床共枕其实我已经对不起她了)。她曾经要给我(她读大一,我读研一),我也想,也很冲动,但我拼命克制住了。我觉得我没有100%把握能守护她一辈子。我怕她的命运会因今晚而改写,怕她以后的老公会嫌弃她,欺负她,怕她以后不再幸福。后来,我们因为种种原因被迫分手,但我们爱过,我已经很知足了。看了许多朋友的关于如何处心积虑的得到女友的身子的帖子,对比一下周围发生发生的同居之后分手的情况,我想对男同胞们说:要是你真的没有把握守在她身边一辈子的话,男孩,请不要同居!
  我知道可能会有很多男孩骂我,鄙视我,但我是真的想说,如果你要骂我,只能说,你并不是因为爱,而只是为了性。估计骂我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吧?被我说中心中的龌龊想法了吗?
  曾经有舍友问我:你不要她,你会不会后悔?你要知道,女人对她的第一个男人终生难忘。"我知道但凭心而论,我真的不后悔。她要是想记住我的话,会有很多方式。她要是想忘记我的话,也有很多途径。但我希望她能忘记我,就像我在努力忘记她一样。因为我们既然不能在一起,就不应该互相惦记,应该把心留给各自的爱人。所以从分手直到现在,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不知道那些骂我的人是怎么想的,顺其自然的人,只能说明你还没有真的爱她,没有为她的以后着想。所以,如果你们没有把握在一起的话,那么,请不要把自己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不是你爱人的人。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会希望爱人的第一次给自己。
  请珍惜你的爱人!
  第二篇: 善待童贞——过来人致学弟学妹
  堂妹与我关系甚密。暑假找我谈心,问我:“哥,我还应该坚持吗?”
  现在的大学生,谈恋爱的甚多,其中,已经同居的不少。堂妹告诉我,她宿舍六个姐妹,已经有三个与男朋友同居过,她的男朋友冲动时,好几次也要求她,而她的原则是保留童贞到确信能与男友结婚的那一天。有的姐妹笑她是出土文物。她觉得很苦恼。
  “别人认为你太守旧,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堂妹想了想说在:“有的说我不懂浪漫,说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在乎这个呀,以后即使分手了,也无所谓啊,不就是个标志吗;有的说其实这样可以让男友有责任感,有的甚至让男友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抛弃你,有的也是自己冲动,就防线崩溃了。
  小妹,且听老哥慢慢道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在大多数女性尤其是东方女性心目中,这仍然是最经典的浪漫。林忆莲在《至少还有你》中唱的便是这种。白发苍苍,两人相伴,信步于秋风落叶的小径上,一同回首往日情怀。那种只追求“曾经拥有”的浪漫真能比“看着你慢慢变老更令人神往吗?
  你给他贞操,就能永远拴住他吗?维系恋人的是感情,真的是靠为你付出贞操而背负的“责任”吗?恋爱不是婚姻,两者有天壤之别,你为他付出了童贞。可以表明对他的真情,对他的奉献,他也许会由于这份真情这种奉献而感动,从而为你付出,此非责任。真要对你负责任,他是不会如此急急地与你偷尝禁果的。感动过后,你还能把什么作为拴住他的锁链?难道是要用那份没有任何效力的保证书来要挟他?
  大四那年,我与女友说好一起在某城市找工作,然后结婚成家,然而毕业前夕,当我已经为他联系好一家公司我已经报到时,她告诉我,她家人已经为她在远方家乡的大城市安排好一份人见人羡的工作,她无法放弃,愿意用一夜同眠作为三年恋情的了断。
  滴酒不沾的我干完了一瓶二锅头。醒后,我告诉她:你的贞操,请为你将来的丈夫留下。今年我收到她的信,她已经结婚了。夫妻俩很幸福,其中我的理智决定立了汗马功劳,她真的很感谢我。
  说了这么多堂妹沉思片刻,说:“哥,我明白了,我会坚持的。”
  工作两三年了,身边的风花雪月看得很多。其实大学恋情带来的婚姻寥寥无几,如果走过了那一步,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女方。也许我说的很多人都不赞同,但我还是会告诉校园里的学弟学妹们:“善待童贞。”
  第三篇:原则问题不能含糊
  结婚对人来说意义重大,绝不可以草率。女方对结婚态度慎重也是对的,因为男女有别。哪个女士不希望自己嫁一个好男人?女方越是对交往慎重越说明她在乎对方,也越说明她不想失去对方啊。很多故事都是触目惊心的。如今的社会龙蛇混杂,一个女人洁身自好是非常困难的。我有时候对我女朋友不信任我很难受,很生气,但是我从她的角度考虑,我就可以谅解她。毕竟女人的第一次可以说是对男人的奉献。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但是有一些原则上的问题不能含糊。过早的尝试禁果是后患无穷的。到了结婚的时期就去结婚,不早也不迟,既不让父母着急也不让对方焦急,我想这可能就是男女婚姻的完美模式了。
  我已经找到了新生命的源泉,绝不会再落入邪恶的圈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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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8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本人今年30岁,在这个30岁而立的年龄我受到了强烈的的打击,在外面工作的宿舍睡觉的时候被人下了药导致精神失常,然后工作丢失,也没有感情,被迫无奈选择了回家,在生病期间遭人嫉妒无意间喝了别人的水又被下药了,导致抑郁到今天才稍微缓和一点,通过这次事情感觉到父母的重要,19岁就出门参加工作,没有想别的就是为了挣钱,但是10年的时间一恍而过,什么也没得到。唯独发现父母年龄大了也一天一天慢慢离我远去,生病期间我几乎让这个家庭乌烟瘴气,让我爸妈妹妹妹夫都受到伤害,作为一个30岁的人从小父母对我太好了,不知父母恩,近几年踏上销售的路上染上了邪淫几乎让人变了一个模样,一个年轻帅气高大的人现在都没有老婆没有孩子没有事业,这就是因果报应吧,真心的希望大家不要邪淫,孝顺父母,关爱身边的人,好好的过完自己的一生,愿苦难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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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018 08:3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戒律很重要,大家要持之以恒。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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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8 11: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马· 发表于 13-2-2018 04:43 PM
这是佛说的?还是你的喇嘛教说的?

你要修外道这是你家的事,拜托请停止误导众生。

这个咒的出发点没有错啊。

如果教 双修的咒,你骂,是没有错。
这个教 守戒 的。你也骂。这个有点不妥吧。

而且他也尽量不在佛教法音发帖。而在宗教交流发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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