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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xjbf2016 于 9-3-2017 05:55 AM 编辑
羅馬書10: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看了這兩節經文,我一直认为:主耶稣为我们的罪钉了十字架,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把我们从撒但手里赎了回来,就是为了拯救我们进天国。虽然我们得蒙救赎以后还常常犯罪,没有达到圣洁,但主已经赦免了我们的罪,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了,只要我们撇弃一切,为主作工花费,受苦付代价,应该就能被提进天国。但有的弟兄姊妹却提出质疑說:我们虽然能为主劳苦作工,但还能常常犯罪认罪,没有达到圣洁,主是圣洁的,非圣洁不能见主。主耶稣曾经说过:「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太7:21)「 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彼前1:16) 我对这个问题实在看不透,像有些弟兄姊妹能为主撇弃花费的人到底能不能被提进天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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