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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自杀后一定就会被谴责咒诅下到地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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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mw 于 18-9-2015 05:46 PM 编辑
有个问题想让大家思考思考。就是一个基督徒无论是因什么原因自杀死了,他/她一定就会被谴责咒诅下到地狱吗?有什么圣经经文可以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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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15 1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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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ymothy 于 21-9-2015 03:02 PM 编辑
基督教是一个信靠神的信仰。
自杀就是不信靠神所表现的行为!
其它的事情可能一时不信靠神离弃神信仰 不过后来还有机会后悔回到这个信仰.
不过自杀死了, 就再没有后悔的机会.
所以在基督教教导中自杀的人事不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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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5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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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mlim007 于 20-9-2015 11:30 AM 编辑
第一诫 — 不可有别的神 出20:3; 申5:7
第二诫 —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出20:4-6; 申5:8-10
第叁诫 —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出20:7; 申5:11
第四诫 — 当守安息日 出20:8-11; 申5:12-15
第五诫 — 当孝敬父母 出20:12; 申5:16
第六诫 — 不可杀人 出20:13; 申5:17
第七诫 — 不可奸淫 出20:14; 申5:18
第八诫 — 不可偷盗 出20:15; 申5:19
第九诫 — 不可作假见证 出20:16; 申5:20
第十诫 — 不可贪恋 出20:17; 申5:21
以第六诫基督徒不可杀人, 自杀=杀自己 也算是犯罪, 但是上帝有主权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羅馬書9:15 因 他 对 摩 西 说 : 我 要 怜 悯 谁 就 怜 悯 谁 , 要 恩 待 谁 就 恩 待 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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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9-2015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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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选“不知道”,因为在我们还没有完全知道事情的真实之前不要往下做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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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9-2015 09: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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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选择是第二 不一定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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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15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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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15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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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回答不懂你能不能接受,如果有真正信仰, 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的人,
虽然不能说一定能把病治好。但是至少不会走自杀这条路。
精神病很多都是自己给自己压力太大。
所以当有什么难事有对象交托时(甚至埋怨)
压力多少是会减去一些.
这么说啦.
一个认定自杀会下地狱的基督徒,
就算得精神病, 最极端做法就是自己摆烂(不做任何事)
会自杀的就是那些认为可能自杀还是有机会上天堂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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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15 1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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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叫我武状元 于 27-9-2015 04:40 PM 编辑
在耶稣成年后出来传道,有提到门徒要求耶稣教导他们祷告,耶稣答允了门徒,
就这样教导他们:-
你们祷告的时候,要说:“我们天上的父,愿世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天天赐给我们..” 《路11:2》
在这段熟悉的经文里,你们有没有发现到一句经文值得去留意的呢?
为什么耶稣会说,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上帝不是掌管这世上一切的事务吗?如果不是上帝,那还会是谁?
在撒旦试探耶稣的时候,他把耶稣带上了一座高山上,
并把世上的万国和荣耀都指给耶稣看,然后对他说:“你暂且俯伏崇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给你..
《马太4:8》
从以上的两则经文来解读,我们可以清楚看出这世界都归撒旦统治,
撒旦要世人都按照他的模式与形式运作,而不是以上帝的方式和旨意来运行,换句话说我们现在的生活模式,
这社会的架构,都是出于撒旦的意思,他要证明,他比上帝更有能力统治人类,他的模式会比上帝来的强。
撒旦统治我们人类,我们的生活有过的更好吗?
从数千年人类的血泪史来看,人类都充斥着战争,欺压,及不公等的事件层出不穷,我们的社会,
没有因为时间与科技的推前而变的更好,反而人类要为生活苦苦的残喘,自然生态也被人类破坏殆尽..
这些都是源于撒旦的管理方式所导致。
人类生活压力大,生活消沉,不如意,甚至自杀... 都要归咎于撒旦的管理模式出了问题,
我们都是撒旦制度底下的牺牲品,人自杀究竟会不会被谴责咒诅下到地狱?
看看圣经怎么说...
... 上帝啊!破碎伤痛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51:17)
因为宝座当中的绵羊羔要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泉源去,上帝也要擦掉他们所有的眼泪。(启7:17)
上帝要擦去他们的所有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哀恸,呼号,痛苦。从前的事已经过去了。(启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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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15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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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除了是十誡外、還有一個經文來自約翰福音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
這盜賊是預表撒旦的意思,在神的救贖計劃的裡面是為了要把人帶回伊甸園和生命樹和與神一起的狀態,而賜下祂的獨生子來為人類死在十字架上。
盜賊是相反的偷竊人類的世界,眼光,價值觀,和靠許多事殺害生命:殺害神賜下的永恆的生命或生命。毀壞人類的生活模式:例如吸煙,吸毒,喝酒,婚姻等等。。。。。。。
殺害生命是惡魔的行為原則:自殺=惡魔的工作=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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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5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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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想另外问问大家,所谓罪有没有大小之分,特别是在上帝眼力?我们人普遍都会认为有大罪及小罪,杀人,贩卖毒品,人蛇,枪械是大罪,在杂货店偷一罐饮料,非法停车等等可能只是小罪。那对上帝来说是不是也是会这样觉得呢?其实圣经里很清楚告诉我们只要是没有达到上帝的标准就是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杀人与心里咒骂某某人都是罪。自杀=杀人吗?自杀肯定是个罪没有争议,如果说犯了罪就得下地狱,那我们每个人没有一个可以上天堂,因为我们天天都犯罪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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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15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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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ymothy 于 6-10-2015 11:03 AM 编辑
你的发问其实是两个不一样的问题。
先答自杀的问题(不过基本上我已经说了答案)
自杀肯定是个罪没有争议,如果说犯了罪就得下地狱,那我们每个人没有一个可以上天堂,因为我们天天都犯罪不是吗?
就说今天我犯罪(先不管是什么罪)
但是只要我活着, 我就有“机会“向神悔改。
所以,我还有“机会“上天堂。
另外, 自杀不是杀人这么表面的判定。
还有深一层的对神的“带领“不满意的含义。(对神的安排满意就不会选择自杀了)
能不能上天堂这课题,信靠神是必修课.
对神信心不及格, 自己选择 Drop Out 这一课, 就不能进天国~
再来是
在这里我想另外问问大家,所谓罪有没有大小之分?
对神来说应该应该没有大小之分。
但是对人来说应该有。
此话如何说.....
我认为神只看有没有罪。
但是我们人一定会去分辨罪的大小, 因为我们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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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5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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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督徒士兵潜入敌军的禁地,不小到踩到了地雷,死前就一句oh shit,估计来不及悔改,也没想到要悔改,不知他以后要往哪里去
ps 以现在社会状况,自杀不是正常人的行为,自杀会下地狱,非基督徒不自杀是否也会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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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5 04: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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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的孩子自杀了以后他会不会已经不再是你生的孩子和你没有半点基因关系? 就是因为自杀了在事实上改变基因染色体和你的基因染色体完全不一样?有没有这样的神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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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1-2015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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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 饮食不良 而造成心脏病和得癌而死,算不算是慢性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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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5 04: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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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爽到死的马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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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16 10: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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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2-3-2016 10:24 AM 编辑
基督徒是永遠不會下地獄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得救的其中一個意思,就是永遠和地獄脫離了關係,永遠都不會下地獄。)
基督徒在地上的日子猶如學校,當他學完了所有的課程,並且都及格了,就可以畢業,就可以上台領取畢業証書--這正是他得榮耀的時刻。
倘若他沒有學完,就不能畢業,甚至別人畢業了,他還要補課,直到修完所有應修的學分為止。
同樣,倘若一個基督徒還沒走完人生的路程就自我了結,就等於半途放棄學業,這樣一來,當主耶穌到來「要給畢業的學生頒發畢業証書」的時候,這個"半途而癈"的學生就不能得到畢業証書得榮耀,不只不能得榮耀,甚至還要受處罰必須「補課」,直到他合格能畢業為止,到那時候,他才可以和其他的同學那樣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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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6 08: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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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_long 发表于 22-3-2016 10:10 AM
基督徒是永遠不會下地獄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得救的其中一個意思,就是永遠和地獄脫離了關係,永遠都不會下地獄。)
基督徒在地上的日子猶如學校,當他學完了所有的課程,並且都及格了,就可以畢業,就可以上台領取畢業証書--這正是他得榮耀的時刻。
倘若他沒有學完,就不能畢業,甚至別人畢業了,他還要補課,直到修完所有應修的學分為止。
同樣,倘若一個基督徒還沒走完人生的路程就自我了結,就等於半途放棄學業,這樣一來,當主耶穌到來「要給畢業的學生頒發畢業証書」的時候,這個"半途而癈"的學生就不能得到畢業証書得榮耀,不只不能得榮耀,甚至還要受處罰必須「補課」,直到他合格能畢業為止,到那時候,他才可以和其他的同學那樣得榮耀。
你所谓的受處罰必須「補課」是指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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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6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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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不知道了,因聖經並沒有講得很清楚,但肯定是個不好受的地方。主耶穌在福音書裡說到那領一千的失敗的信徒時是"要在那裡哀哭切齒"、"被腰斬"、"被切割"來形容這種「補課」的光景。保羅在歌林多前書裡就用「如同從火經過一樣,但本人卻要得救」來形容那些失敗的信徒的這種補課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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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16 0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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