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engz 于 14-5-2012 01:12 PM 编辑
根据吉兰丹的土地法令, 如果联名中其中一位不是吉兰丹人, 那间屋子leasehold period就只剩下66年的寿命(在期限过之前要去土地局renew, 要还一笔钱). 如果那间屋子是second hand的话, 就从first owner买的时候开始算起, 如果他们住了20年, 那你就剩下46年咯.
外州人是可以买吉兰丹非土著土地, 不过就是要有吉兰丹人在内, 比较郊外的好像是可有可无(这两点我不大清楚, 要问过). 马来保留地就不必说了, 现在很难转名, 基本上是没可能, 除非是工会或者社团用途.
有看到网友谈起kubang kerian bandar baru区的屋子, 这一区比较特别, 现在连华人都有特别的quota. 不知道是公司设的, 还是州政府的决定.
如果你已经拥有一间屋子, 你就无法在kkbb拥有第二间新屋, 但若是二手屋就没问题.
有什么疑问最好找个律师质询, 因为吉兰丹的exco要等也特别久. 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