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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該怎麼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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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教導基督徒應該幫人(即使是幫他人直到遍體鱗傷)?(吧對方放在考量的第一位)
或者
還是要先顧好自己?(吧自己放在考量的第一位)
歡迎用經節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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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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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教導基督徒應該幫人(即使是幫他人直到遍體鱗傷)?(吧對方放在考量的第一位)
或者
還是要先 ...
pakermoy 发表于 9-4-2012 07:39 PM
最近在看這本書 Under the Overpass: A Journey of Faith on the Streets of America. 兩位中上階級的年輕基督徒放下一切在美國街頭當了几個月的流浪漢。 有的教會,基督徒將這類的流浪漢拒絕于門外,甚至在能力範圍內也沒有想過給人一頓飯。只有極少數的基督徒真的彰顯基督的愛和關懷,讓其他流浪漢因此知道Jesus=g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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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2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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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教導基督徒應該幫人(即使是幫他人直到遍體鱗傷)?(吧對方放在考量的第一位)
或者
還是要先 ...
pakermoy 发表于 9-4-2012 07:39 PM
Mother teresa讲过,耶稣都让她从其他人身上感受到他。。因为耶稣说过,凡为小的做的就是为他做的。大的应该服侍最小的。。帮助人没有formula也没有什么约束,只要在你能力范围呢都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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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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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回答到不错嘛,不用我了。呵呵。
谢谢楼上各位的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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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0-4-2012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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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her teresa讲过,耶稣都让她从其他人身上感受到他。。因为耶稣说过,凡为小的做的就是为他做的。大 ...
^________^ 发表于 9-4-2012 11:33 PM
那我给一个例子:
我的女朋友从sg petani 来到Penang打工。她租了一间房。(Rm150)
一年后,
她的同乡朋友,B小姐来到Penang打工而在她的房间暂住。这时,因为多了一个人。这两位女孩问房东应该给多少房租。
过后,房东说家里的电费你们负责 (一个月电费 Rm40到Rm50)。
B 小姐因不满房东开的条件而埋怨。(她觉得不公平。她认为电费应该以家里的人头计算,而不是让她一个人负责。)
可是B小姐不愿跟房东说出自己的想法 而一直对我女朋友埋怨。
后来,女朋友为她出头而与房东闹得不愉快而差一点为了B小姐而搬出去而被逼承担更多的房租费。 (Rm150 在 Penang 真的很便宜 )
事后, 我对女朋友说 其实这件事很简单。 B小姐不能接受房东的条件嘛自己找房间搬出去咯。何必为了帮一个平时都没联络的朋友而害到自己 得到不必要的麻烦呢?
女朋友认为,我们应该无私的帮助他人 (就好像 Jesus无私的为人类牺牲)。即使为了帮别人而自己遍體鱗傷也是做着对的事情。
我却认为,应该先顾好自己了才帮助人。
女朋友听了我的想法过后说我这样的想法是以自己优先(先先顾好自己了才帮助人。)不象Jesus的傍样.
我自认是没有到这种程度的大爱咯,自己想想bible也好象没有叫我们为朋友牺牲而害了自己吧?
所以想了解大家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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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0-4-2012 0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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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原来是我女朋友误会我的意思。
害我花这么多时间打字,到头来一场误会
真的是kanas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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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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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女朋友人品非常好,你要好好珍惜她。
关于这租金的问题, 重点是RM40 到 RM50的租金合理吗? 如果合理,就应该劝导她们接受。她不接受, 或她们能够找到更好的条件, 才考虑搬家。
我个人认为RM40 到 RM50租金虽然相当合理,但还是必须有条件的接受。 例如,如果某个月电费突然升到RM70-RM80, 或 希望屋主能够商量探讨, 有机制性的解决问题。例如:RM50以上,就把多出的费用, 一边负责一半。 例如:电费RM70,就付RM60, 或多付RM10而已。
如果大家能够理性分析、商量, 争吵其实可以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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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2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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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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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0:35
你們要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也要謹記主耶穌的話。他説過:‘施與比接受更快樂。
加拉太書 6:10
所以我們只要有機會,就該對所有人行善。
箴言3:27
你的手有力量行善,就不可不向應得的人施與。
圣经鼓励我们真心的主动的帮助人,但要保持平衡。
要考虑到自身的环境和能力,也要看机会和情况。
就好象你想解救一个溺水的人,但你却不会游泳,
跳下水也无济于事,但你可以象其他人求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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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12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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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 言 Proverbs
3:28 | | 你 那 里 若 有 现 成 的 , 不 可 对 邻 舍 说 , 去 吧 , 明 天 再 来 , 我 必 给 你 。 | 3:29 | | 你 的 邻 舍 , 既 在 你 附 近 安 居 , 你 不 可 设 计 害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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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2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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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给一个例子:
我的女朋友从sg petani 来到Penang打工。她租了一间房。(Rm150)
一年 ...
pakermoy 发表于 10-4-2012 11:59 AM
哈哈。。原来是这样。。恩。。有时也是要看一看情况咯。。就好像我说的,只要在你能力范围内。。如果你明明做不到或可能是你范围里外的,那你伸出来的那只手也许会害了他也说不定是吗?也害了你自己。。这样的结果也相当辛苦哦。。哈哈。。
不过你女朋友的举动的确是好事啦。。她说得也有ok啦。。只是,可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稍微的改变一下效果可能会更好。。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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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4-2012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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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2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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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用心。神祝福你们
pakermoy 发表于 16-4-2012 05:21 PM
也與你的心靈同在.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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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2 04: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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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2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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