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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責任在政府
光明日報/好評‧文:李芬燕‧2011.05.18
在電梯間碰到一名陌生臉孔的平凡婦人,她說來探兒子,目前還住在公寓旁的3號木屋老家。 這棟舒適的公寓內,她另外還擁有2間單位,寧願收租賺錢,也不願搬進來。她很有眼光,因為這棟公寓不足10年,價格已翻漲了一倍。 有多少像她這種擁有餘錢拿來投資產業的檳城人?想來應該不少,大約十餘萬令吉的單位,只需出個頭期萬餘令吉,接下來租出去,等於讓人幫忙供屋。 發展商說,貼錢虧本建了低、中廉價屋,便宜人人搶著要,有些人一買好幾間,然後等著租出去,隔幾年後再轉手售出可賺一大筆。 這或許能夠解釋大華高原、五條路或某些低廉組屋區,為何會成為外勞的住處,可見得分配機制出現了問題。
抑制熱錢湧入投資炒作 這一邊廂,有需求者高喊排期等無屋,那一邊廂,政府要發展商負起興建人民負擔得起的房屋。購屋者、發展商、投資客、政府的互相角力,成為相當複雜的習題。 在商言商,如果市場上有需求,發展商當然寧願興建豪華且有高利潤的屋業,州政府為了逼使他們興建平民化房屋,於是介入要徵收附加費。 利益受損的發展商肯定跳腳,因為一旦這些成本轉嫁購屋者,銷售額自然會受打擊。 其實向豪宅開刀作法並不新鮮,像台灣最近就課徵豪宅稅,以期縮短貧富的差距,符合社會公平原則。 畢竟房屋並不完全屬於自由市場的商品,它涉及社會福利的資源分配,因此需要政府的出手干預來穩定。 所以嚴格說來,州政府不應只是向超級豪華公寓徵收附加費,更應擴大至獨立式的豪宅,甚至對外國投資者採取徵收差別待遇的稅務,才能真正抑制熱錢湧入的投機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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