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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尊王攘夷

Allah事件中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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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英文论坛谈Allah字眼缘由更详细比口舌空谈来的更有意义。。。
http://mforum.cari.com.my/viewth ... &extra=page%3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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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10-2010 1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英文论坛谈Allah字眼缘由更详细比口舌空谈来的更有意义。。。
WhoAmI 发表于 21-10-2010 12:18 PM



    為何只能用英文而不能用中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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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10: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何只能用英文而不能用中文談?
尊王攘夷 发表于 21-10-2010 12:42 PM



    。。。
你这问题比问阿拉更难答。。。
我不知他们会不会华语耶。。。
他们在英文论坛谈,我怎叫他们来这里谈?
。。。

我只是叫你参阅,里头应该有你要的答案。他们讨论的更全面,更"专业"。他们会阿拉伯文。那时国家还热沸腾腾地讨论这话题时,这里华文论坛早已讨论过了。爬帖会让你意想不到的话题惊喜。

感觉在这里讨论的都是你有你讲,我有我讲但都没真正碰触到正题,好好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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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10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阿拉字眼是因为土著接触马来语的关系,而错误使用。因为土著沟通多是马来语和英语。
其实是错误使用,就好像华人基督徒使用上帝也是一种语言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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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10-2010 1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你这问题比问阿拉更难答。。。
我不知他们会不会华语耶。。。
他们在英文论坛谈,我怎 ...
WhoAmI 发表于 21-10-2010 10:01 PM



    我看不懂紅毛話,怎樣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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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0 09: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不能针对主题做回贴,
也不能和气的讨论,
我也只好关贴了。

楼主:
帖子是你开的,
你就有责任带领大家一个 “和气” 与 “理性“ 的讨论空间。
劝告只有一次。


烏鴉 版主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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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0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残兵之上將潘凤 于 23-10-2010 10:36 AM 编辑
请你看下面这 Video LINK 第 7分钟47秒,北京电视台用四年时间拍摄的《楼兰》一片,真实见证了这 ...
5星义工 发表于 21-10-2010 10:07 AM


       胡編亂造的歷史
     不管《河殤》的其他撰稿人是否也承認《神州》是其續集,在充斥了
歷史常識錯誤這一點,二者倒是一脈相承。《神州》開頭第一句話就已說錯:
“從炎黃算起,中華民族已有五千年歷史。五千年來,中國人一直把自己居
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州,意思是:上帝的土地。”後面更是推測說,大概
在諾亞大洪水之後,“虔誠的中國祖先們就把自己居住的這塊土地稱作神
州。”事實上,“神州”一語出現得相當晚,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中
才首次出現。裡面記載說,戰國齊人鄒衍認為天下分九洲,中國屬赤縣神州。
這不過是鄒衍一人的胡謅,而非五千年來的共識,王充就批評過他是“匹夫
而熒惑諸侯”。以後隨著《史記》的流行,“赤縣”或“神州”才成了中國
的別稱,那個“神”字,當是泛指神靈,並非“上帝”。在《史記》之前,
沒有“神州”的說法,即使從鄒衍算起,也不過兩千多年,遠志明從哪裡發
現從炎黃時候起中國人就一直把中國叫做“上帝的土地”?
     《神州》說:“一九六八年遺傳學家發現,全人類來自同一個祖先。”
遠志明不明白,分子遺傳學家雖然認為現代人類都來自二十萬年前的非洲,
即所謂“非洲夏娃”學說,只不過是比喻,並不是說當時只有一男一女,而
是指幾千人的一群人(其中只有一位女性的線粒體基因傳了下來)。但是
《神州》卻自欺欺人地將此做為《聖經》記載真實可靠的証據:
“希伯來《聖經》上說,上帝初造了一個男人,統管地上萬物,女人是他骨
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一對人類始祖,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傳為‘阿耽’和
‘好娃’,中國祖先傳為“安登”和“女媧”,希伯來《聖經》原文叫‘Adam’
和‘Howwah’。兩千多年前,詩人屈原在《天問》中問道:是誰叫安登做了
統領大帝?女媧的身體是怎麼造出來的?”
     《天問》原文為:“登立為帝,孰道尚之?女媧有體,孰制匠之?”
多數學者認為,“登立為帝”是登位當帝王的意思,“立”通“位”。也有
個別學者認為“登”是人名,指炎帝之母女登,亦名安登,如毛奇齡《天問
補注》說:“登,女登也。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可見這位“安登”乃
是女性,並非盤古,和亞當是扯不上關系的。
     正是為了証明中國自古是“上帝的土地”,遠志明才不惜如此編造歷史。
這種“歷史為我而編”的手法在《神州》之中隨處可見。比如,為了說明中
國人失去上帝之後是如何彼此敵視、相互仇殺的,遠志明舉了個例子:“成
了夫差階下囚的勾踐,更以驚人的意志力,臥薪嘗膽,以曲求伸,直到後來
親手殺死了夫差!”但是這樣戲劇化的場面並沒有出現過。史籍明確記載了
夫差是在兵敗後自殺,而不是被勾踐親手殺死。
     但還有比這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識性錯誤。《神州》稱:“趙匡胤寧肯
軍中無將,屢戰屢敗,向匈奴巨額進貢,也不讓國中任何人有任何機會對自
己構成任何威脅。”“於是,這莫須有的天理在赤裸裸的人欲面前,正像孕
育了它的宋王朝在野蠻的匈奴面前一樣,軟弱無力,一敗塗地。”粗知點宋
朝歷史的人都知道,宋朝初期的強敵是契丹,而非匈奴。事實上,北匈奴在
公元二世紀後就已下落不明,漢化的南匈奴在南北朝之後也已消失,到了宋
朝,還到哪裡去找匈奴巨額進貢?趙匡胤也未向異族巨額進貢,那是要等到
宋真宗訂下澶淵之盟之後才發生的事。
                     貽笑大方的拆字遊戲
     為了証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崇拜基督教的上帝,《神州》竟象測字先
生一樣玩起了拆字遊戲,而完全無視漢字的造字規律。據它說,“有一些字,
專門解釋漢字起源的六書難以歸類,根據上古神聖故事就能夠應刃而解。”
比如,“婪”字是“二木之下一女擇果”,表示夏娃受蛇的誘騙偷吃禁果;
“禁”字也相仿,當初上帝向亞當示明: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你吃的
日子必定死,所以那果子又叫“禁果”。“船”則是“舟加八口”,表示運
載了諾亞一家八口的方舟。這種遊戲玩起來或許很有趣,在學術上卻不過是
笑話。從《說文解字》以來的解釋字源的著作對這幾個字的歸類從來就沒有
感到困難:它們都屬於“六書”中的形聲字,“婪”和“禁”中的“林”,
“船”中的“八口”,都是沒有意義的、表示讀音的聲旁,而不是表示樹木、
八口人。
     《神州》還考証了“義”字的起源說:
     “大洪水之後,挪亞及其子孫們用羔羊獻祭,後來耶穌也被稱為上帝的
羔羊,使一切信他的人可以稱義。中國祖先以‘我獻羔羊,羔羊蓋我’為義
字,竟維妙維肖地將整本《聖經》的精意見証了出來。”
     這也完全是牽強附會。“義”是“儀”的古字,本義是“威儀”,引申
為“容貌”、“適宜”,跟獻祭、信神扯不上關系。“義”的繁體字從羊從
我,因羊性溫和、肉味鮮明,所以在造字時用羊旁表示美好、善良,除了
“義”字,“美”、“善”都是如此。

                      牽強附會胡解老子
     遠志明以《老子》專家自居,自稱研究《老子》與《聖經》的比較,從
中發現了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聖人”就是耶穌,雲雲。在《神州》中,
他說:
     “倒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論証說: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老子所說‘視之
不見、聽之不聞、摶之不得’的‘夷希微’,就是‘耶微’即耶和華的相似
音,這個相似音在非洲、希臘、希伯來和中國,都是指上帝。”
     黑格爾的確認為《老子》中的“夷希微”和“耶和華(Jehovah)”讀音
相近,也許就是神的名字。但是他在十九世紀初如此主張時,還不知道三點
事實:
     第一,“耶和華”實際上並不是神的名字,是被基督徒叫錯了。希伯來
文往往只寫輔音,省去元音,在希伯來語聖經中,神的名字拉丁化後寫做
YHVH。中世紀的神學家將聖經翻譯成拉丁文時,不知道該如何念神的名字
(猶太人不敢讀出上帝的名字),錯誤地將它拼成了Jehovah,即耶和華。
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正確的讀法應是Yahveh(亞維),只剩了兩個音節,
無法再跟“夷希微”三個音節相比了。
     第二,《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未必就是“夷、希、微”。實際上,
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中,這三個字出現的次序是“微、希、夷”。
     第三,最關鍵的,是這種比較是以“夷希微”的現代漢語讀音(黑格爾寫
做I-hi-wei)為基礎的,但是漢語讀音是變化的,古音與今音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語言學家王力的擬音,這三個字的古音如果用英文發音近似表示,“夷”
讀做yiei,“希”讀做hiei,“微”差別更大,為miuei,不論將這三個字如何
排列,其讀音都跟Yahveh或Jehovah相差很遠。
     如果不靠生搬硬套,《老子》是無論如何和《聖經》扯不上關系的。《老
子》的第一句就與《聖經》無法調和:
     “道可道,非常道。”
     這一句,歷來被解釋為:“說得出的道,不是永恆的道。”但是在基督徒
看來,上帝之道不僅是永恆的,而且是說得出來的,要到處宣揚的。為了硬把
《老子》和《聖經》揉在一起,遠志明把“常”解釋成“通常”而不是“永恆”,
別出心裁地將之翻譯成“道可以說,但不是通常所說的道”(見遠志明著《老子
與聖經》)。他顯然不知道,在帛書《老子》中,這一句是寫做“道可道也,
非恆道也。”按任繼癒的說法,是後來為了避漢文帝的諱,才把“恆”字改寫
成了“常”。遠志明對《老子》的解釋,恰與老子原意大相徑庭。

                        基督教能否救中國
     顯然,遠志明如此胡編亂造、牽強附會,是因為對基督教信仰抱著實用主
義的態度,其用意就是為了証明基督教信仰在中國是古已有之,只不過在兩千
五百年前被拋棄了,所以才導致了兩千五百年來中國人自相殘殺自我虐待,而
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中國重新撿回基督教信仰。
     但是我們不應忘記,兩千年來,信仰基督教的歐洲同樣是一直在自相殘殺
自我虐待,其慘烈程度,比起中國有過之而無不及。信奉基督教最為虔誠的中
世紀的歐洲,上演了人類歷史最為黑暗的一幕。
     當遠志明聲稱“在基督教國家都尊重人權,而在儒教佛教和伊斯蘭教世界
人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時,他也忘了這樣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許多
南美洲、非洲國家都是比歐洲、北美洲國家更虔誠的基督教國家,而他們的人
權記錄,一般說來都很糟糕。
  史實告訴人們,歐洲近代的進步,並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賜,而
恰恰相反,是由於歐洲的文藝復興、思想啟蒙和科學發展,沖破了宗教的桎梏,
使人性得到解放。別人好不容易擺脫掉了的,我們何苦去要?

http://truth_seeeker.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783477

我就知道这影片和我看过那个牧师LPPL,两者最厉害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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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10-2010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阿拉字眼是因为土著接触马来语的关系,而错误使用。因为土著沟通多是马来语和英语。
其实是错误使用,就 ...
弥赛亚 发表于 21-10-2010 11:37 PM



    所以應該翻成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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