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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卖产业 不一定免盈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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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9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隆坡5日讯)政府在明年的财政预算案决定推行一律5%的产业盈利税,将会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很多业主因此赶着在1月1日之前将房子卖出去。

然而,除了完全没有条件附属的买卖的永久地契产业,并在今年年底前签署与盖章的买卖合约,可赶在5%条例生效前获取免税的优惠外,很多情况下事实上是无法如愿。

Arborland & Co. 董事经理兼产业市场分析员郑水兴指出,一些产业买卖若涉及条件性的合约,则政府可能会将有关买卖的完成日,推到有关买卖达致与完成所有条件当天来决定。

因此,一些租赁地契或卖者是外国人,以及一些涉及到政府部门批准与应许的情况下才可成交的买卖,都不可能赶上免盈利税优惠的截止日期。

“我建议购屋者必须在买卖之前了解有关条例,因为根据律师界的专业建议,这项说法是具争议性的,不能下定论。”

另一方面,之前购买新的产业在政府发出入伙准证之前,所缴交的银行贷款利息都能够获得回扣,但是在明年财政预算案下的新条例,利息再也不能当作回扣来减低产业盈利,这一点也是房地产投资者必须注意的。

●南洋商报 0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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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9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根据S&P的日期,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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