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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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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变“无眼” 贺年布条惨遭破坏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日 晚上十一时二十六分
(槟城30日讯)光大区州立法议员黄伟益惨变成“无眼议员”!
今早,黄伟益悬挂在选区内的贺年布条,被人发现其双眼惨被人割掉,而在一夜之间变成了“无眼议员”。
这条布条除了有黄伟益肖像之外,还印有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与丹绒区国会议员曹观友的肖像。
不过,只有黄伟益的肖像被人割掉了双眼。眼见这种情况,黄伟益严厉谴责“破坏王”,并矢言要揪出涉及者。
无论如何,黄伟益迄今还未准备针对此事报案。他说,一旦掌握足够的证据后,肯定会向警方报案,以便让警方把涉及者揪出来。
黄伟益不准备把这个被人割掉双眼的布条取下来。“我会让这条布条一直悬挂至元宵节,让更多过路者能够亲眼见证这种恶行。”
* 黄伟益 ~ 惹民愤
[ 本帖最后由 laughing歌 于 28-4-2009 02:5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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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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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槟华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内容 沈耀权抨 黄伟益有失道德操守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晚上十一时四十一分
(槟城24日讯)甘榜新芭联邦乡委会主席沈耀权严厉谴责首席部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在没有获得当事团体的同意下,在报端公布槟州华人大会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的内容为极度不专业,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沈耀权发出文告认为,也是光大区州议员的黄伟益的急功求利的举动已经严重违反政治秘书和人民代议上的专业操守,如果他连这个基本的道德操守也没有,我们质疑他是否适合担任首席部长的政治秘书和光大区州议员。
“我们认为,既然黄伟益公布槟华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的内容,那么身为州政府主办的“圣诞与新年欢乐庆典”工委会主席的他,也应该以身作则公布这项活动的财政报告。我们深信,他负责筹办的上述活动已经浪费人民数以万计的公款,至于是否符合林冠英首长拨款两大原则,即具备社会意义和回酬,则由华社来鉴定。”“我们也不认同黄伟益发表“倘若他有权利,他将不会让槟华堂代表槟州华社的言论”。我们相信许多华社领袖们都想知道,黄伟益有什么资格发表这种言论,他代表谁?希望黄伟益州议员做出交代。”
[ 本帖最后由 laughing歌 于 28-4-2009 02:5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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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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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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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通告及回收言论破坏声誉 云中阁拟诉州政府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凌晨十二时二分
(槟城26日讯)黄伟益日前在媒体前撕毁其张贴在停车场入口处的通告,和发表回收光大59和60楼言论已对云中阁有限公司声誉造成破坏,对此负责人曹继责准备起诉州政府。
曹继责说,就算是一张通告也是其产业,况且黄氏的言论已对公司造成影响。
他认为,黄伟益撕毁其通告无疑是野蛮行为。就算对方有官职在身也必须尊重人民。
“何况这是业主(该公司)和租户(槟州发展机构)之间的问题,所以周三我们已亲手向该机构递上律师信,要求对方阐明,黄伟益的身份。”无论如何,他已准备起诉州政府包括黄伟益。
他说,只要法庭作出裁决,必须交出停车场,那他自然会予于遵守,甚至双手递上。然而,他有信心,在这场官司中胜出。
他是周三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我没欠停车场租金” 曹继责:11月租金已缴付
“我没拖欠槟州发展机构光大邮政局旁停车场租金!”
曹继责说,其公司的确有在今年11月4日,接获槟州发展机构在10月23日发出的通知信,内容是促请还清停车场去年10月至今年8月的6万余令吉租金。
无论如何,他透露,该公司已在11月14日,向槟州发展机构发出一封律师信以解释所必须缴付的租金,和一张2万令吉以缴付今年3月至10月停车场租金支票。
他解释说,原本其公司所管理的停车场有2层楼,但去年州政府取回2楼的停车场,并在2007年10月至今年3月进行装修后使用。所以目前,该公司所管理的停车场只剩下底楼。
“所以扣除6个月的装修期,和今年3月至10月的底楼租金,因此实际上我们只需付2万令吉的租金。”
他表示,停车场的经营权是每年更新,加上在上述信件中并没说明要终止其经营权,所以和该机构的合约仍然生效。至于11月的租金,他表示也已在11月26日缴付。
恐强硬手法取回停车场 曹继责报案
基于担忧州政府会以强硬手法取回停车场,曹继责已于周三午到百大年路警局投报备案。为此,还特地增聘了2名保安人员看守。
曹继责说,看管停车场的保安人员已增加至4人。代价就是每日必须缴付400令吉的薪金。他希望,该局遵守法律,待至法庭裁决为止。
未曾接获罪案投诉
针对黄伟益指责停车场的措施有欠妥善一事,曹继责反驳说经营至今未曾接获任何投诉和罪案发生。
他认为,停车场的设备如何,是见仁见智。他解释说,向公务员征收25令吉月票,主要是考虑到,该公司所管理的停车场只剩底楼,而这也是11月的决定。
他说,该处供有300多辆的摩托车,如果以一辆10令吉计算,1年已是3万6000令吉,以此推算,这10多年里,该公司已给予政府36万令吉的泊车优惠。
要解决公务员泊车问题,他认为,政府理应另寻对策。他了解,时下经济不景,但在商言商,他无法再继续提供优惠予公务员。
[ 本帖最后由 laughing歌 于 28-4-2009 02:4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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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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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1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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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ughing歌 于 27-4-2009 12:56 PM 发表
公布槟华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内容沈耀权抨黄伟益有失道德操守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晚上十一时四十一分
(槟城24日讯)甘榜新芭联邦乡委会主席沈耀权严厉谴责首席部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在没有获得当事团体的同意下,在报端公布槟州华人大会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的内容为极度不专业,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沈耀权发出文告认为,也是光大区州议员的黄伟益的急功求利的举动已经严重违反政治秘书和人民代议上的专业操守,如果他连这个基本的道德操守也没有,我们质疑他是否适合担任首席部长的政治秘书和光大区州议员。
“我们认为,既然黄伟益公布槟华堂新春大团拜财政预算案的内容,那么身为州政府主办的“圣诞与新年欢乐庆典”工委会主席的他,也应该以身作则公布这项活动的财政报告。我们深信,他负责筹办的上述活动已经浪费人民数以万计的公款,至于是否符合林冠英首长拨款两大原则,即具备社会意义和回酬,则由华社来鉴定。”“我们也不认同黄伟益发表“倘若他有权利,他将不会让槟华堂代表槟州华社的言论”。我们相信许多华社领袖们都想知道,黄伟益有什么资格发表这种言论,他代表谁?希望黄伟益州议员做出交代。”
这位黄伟益确实有太多失操守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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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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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恐嚇事件 ~ 扯上欠薪 商人挑戰黃偉益观音亭發毒誓! 2009-04-27 21:06
(檳城)檳州首席部長政治秘書兼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否認出言恐嚇日式卡拉OK東主周氏後,周氏挑戰黃偉益齊齊到椰腳街觀音亭發誓,以證明自己沒有說謊。
檳州民政黨公共投訴局主任邱顯昌醫生指出,當局在接獲周氏的投訴後於4月22日在記者會,當時周氏的投訴重點是“遭到黃偉益的恐嚇”,並非“資方拖欠薪水事件”,而且,有關勞資糾紛目前已交給人力資源局去處理。可是,黃偉益卻把恐嚇事件扯到薪水事件,這明顯是要誤導群眾。
店名與註冊名字不一
他披露,為了避免民眾受到誤導,他決定發表文告澄清。
“我們當天針對的是,黃偉益以威脅口吻恐嚇周氏,但並非針對薪水的事件。周福來目前要促請黃偉益到觀音亭發誓,以證明黃偉益根本沒有恐嚇他。”
邱顯昌強調,這次事件的重點並非員工薪水問題,而是黃偉益為甚麼要恐嚇商人周氏?
“這一點,黃偉益在記者會上根本沒有針對這一點解釋清楚,顯然的,他的用意就是要誤導群眾。”
邱顯昌指出,黃偉益指責周氏經營的卡拉OK店名與註冊的名字不一,但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全檳仍然有許多商店和卡拉OK的招牌名字是與註冊的名字不一,為甚麼黃偉益只對付周氏經營的卡拉OK?
你知道嗎?
前員工投訴被裁沒賠償
這起恐嚇案的導火線始於8名在仰光路日式卡拉OK的前員工於4月2日向黃偉益作出投訴。這些前員工聲稱不是自動辭職,而是被現年37歲的僱主周氏辭退,要求黃偉益替他們向公司索取一個月的薪水賠償。
周氏上週三(4月22日)向檳州民政黨公共投訴局主任邱顯昌投訴說,黃偉益當時要求他當場發出一個月薪水給這些員工,他不肯,並表示已支付薪水給員工,其餘的勞資糾紛則已交由人力資源局處理,但是黃偉益卻用很粗魯的口吻警告他說,他必須在6天內再發多一個月的薪水給員工,否則就會吊銷他的執照,並也會讓他公司見報,名譽受損。
他說,6天後,即4月8日,他以把事件交給人力資源局處理為由,傳了一則簡訊給黃偉益要求取消當天的約定,但黃偉益執意要他現身解決問題,否則將讓他好看。
不過,黃偉益極力否認曾恐嚇過周氏,並指他的談話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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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戏看咯.....
[ 本帖最后由 laughing歌 于 28-4-2009 02:4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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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1: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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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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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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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建议 赋权市局扣非法看车员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凌晨十二时十分
(槟城27日讯)槟岛非法看车员情况严重,市政局执法人员“束手无策”?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于周一的州议会上回答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所提出非法看车员问题时表示,根据地方政府法令,市政局执法人员并没有权力对非法看车员采取任何行动,只能向警方汇报,由警方负责采取行动。 他提及,一旦市政局执法人员逮捕非法看车员,将触犯法令,而看车员可以“错误逮捕”理由向执法人员索取赔偿。 对此,黄伟益提出疑问:“这样是否意味这执法人员在面对非法看车员时,无需采取任何行动?而为何警方认为执法人员可采取行动,市政局本身却认为不可以?”他同时建议赋予执法人员权力,可逮捕及打击非法看车员。 曹观友说,市政局目前正采取行动解决相关问题,其中包括考虑推行固本收费制,不让非法看车员有机可乘,目前已交由理大进行研究。此外,市政局也采取主动,即延长某些地点如新关仔角的收费时间至晚上12时,改善这方面的问题。 “再加上市政局也与警方互相配合,打击非法看车员。”
* 只顾及当英雄,把市政局执法组当炮灰!
[ 本帖最后由 laughing歌 于 28-4-2009 02:1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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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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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别埋没首长的风度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下午三时二分
文:杨善勇
左右逢源的槟州华人大会堂只拜一个农历新年,谁想到也这样左右为难。《光华日报》引述华堂青年团团长郑达明的文告,高调谴责黄伟益州议员恫言如果新春团拜不邀首席部长林冠英致词,就是“埋没人性”。
间中的逻辑毕竟何在,想来颇为有趣。按照黄伟益个人的意思,鉴定和测试华团的“人性”之存废去留,当真十分轻而易举:一旦林冠英得以在会上致词,那就是不“埋没人性”吗?
万一槟州华人大会堂议决让首席部长连同首席部长政治秘书双双一起联袂上台说一些应景的话,以此套黄伟益发明的检验标准审核,那大会岂不是拥有很多人性、人性x3或者人性过剩?
盖茨堡大战,七千人阵亡;纪念碑立起,原本只有安排政治家艾维莱特出场演讲,后来因为林肯总统亲临祭奠,只好顺便“请他讲几句适当的话”。结果艾维莱特滔滔不绝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林肯的演说只有寥寥不到的两分钟。
有位摄影师据说当时企图拍下林肯发表演说的现场写真,可惜这人才刚刚架起照相机和对准焦距之前,林肯已经结束了这一场宣示“民有、民治、民享”的经典不朽〈盖茨堡演说〉名篇。
黄伟益请注意,林肯总统的政治秘书当时没有因此恫言盖茨堡只要总统“讲几句适当的话”,乃是“埋没人性”。相反的是,林肯遵循主办者既定的规则,只说了流传百年的这几句话。
翻阅史书,不论黄伟益因此想到什么,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我想,黄伟益千万不要“埋没”一州之长的君子风度。倘若槟州华人大会堂没有邀请黄伟益的大老板说话,那就坐下来听好了。说不定用心一听,就听到民意的声音。
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们一家都是人,不要相互埋怨也不要互相“埋没”。黄伟益何必非要搞到首席部长骑虎难下呢?年关已近,大家坐下来“埋没” 过去的埋怨一起谈谈槟城的远景,不爽的话就当众对民政党吐几口痰,那不是更加有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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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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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9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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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梁小丑博同情
为的就是主子赢
骗人不怕天来收
当官自古我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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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4-2009 09: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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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cham~ 于 28-4-2009 01:46 AM 发表
叫mata~~抓他咯~~
mata已经调查他了。
州政府没有拨款给槟华堂的新春活动,但是他却与朋党商家在KOMTAR主办新春活动。可能是商家给了他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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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9 0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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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理由:楼主,佳礼论坛已经设有国内政局讨论区。。 请到那边发言。。
此帖就此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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