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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09 1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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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来个很不错的负面的例子,看看它如何创造“丰厚盈余”的---- MPCORP( 6548 )。
以2008年的年报为准。
它的营业额开端取得 RM12,430,000 (每股0.07仙),末端却取得“惊人的”利润RM 56,787,000, 每股32.90仙。 换句话说,你08年收入所得七分钱,扣除了其他开销后,却取得3角钱的盈利,而且它也不是通过出售资产取得这笔盈余,竟然有这么厉害的赚钱方式吗?
让它这么赚钱的是INCOME STATEMENTS 中的“Changes in the fair value of investment properties ”,高达RM73,000,000.。但是这笔收益,真的可以为公司带来实际的收入吗?CASH FLOW STATEMENTS会告诉你,这笔款项是公允价值变化所得,这笔帐目以“(73,000,000) “显示,并没有带给公司任何实际收入,除了让账目好看一些。
好了,接着看它日常营运的不合理之处。
它日常营运中的现金少的可怜,只有578,000 如果以流动资产的百分比而言,只占流动资产59,706,000中的 9%。单单贷款的负债就高达178,004,000 加上其他的应付账款总数达 210,201,000 。
不妨简化数字,在日常营运中,我的流动资产(短期内可以变现的)如下:
房地产开发成本 56元,
应收账 2元
税务 0.42元(四角钱)
现金 0.57元(不到六角钱)
而我的流动负债(就是短期内要处理的债务):
应付帐 28元
贷款 128元
提供清算和确定损害赔偿 2元
税务 1元
最后,我可以取得12元的营收,扣除成本后,我可以取得56元的盈利。
请问,合理吗?
答案不言而喻。
[ 本帖最后由 yjk1984 于 19-3-2009 04:15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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