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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trowa2003

雪隆區的舊貼被新版主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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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8: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华侨 于 30-12-2008 07:50 PM 发表


呵呵!无妨的,已说过可以当作旅行花点钱。幸好,有赚沒赔!
难怪我买电话的加额卡当作补偿您也不肯接受!
让您付学费又自掏腰包付电话费,我更不好意思!

学费就一定要给啊

可是你说我自掏腰包付电话费,就.....=="
您没有发现我每次call你时候的电话号码都不一样oh==",我都是借我家人的电话打电话给你的。。我没有进过钱

原因是因为我不常用电话(没有朋友要和我玩SMS ),我电话里不是没钱,而是过期的钱罢了(而且蛮多的,只是觉得进了钱才call几次,就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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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啦。
不要在这里做那些交流。

carlosmak网友和金佳龙网友,
谢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心,可是你们的长篇大论,却让我更头晕。。
恕我无法回应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言论。。
因为你们彼此都是“我无法接受你的意见,你无法接受我的言论”,就那么简单。

这件事情,我还在与雪隆的版主们讨论,看看他们的意见如何。
之前我问的问题,你们的答复也将参考在中。
我将会针对“理”与“情”来解决问题。

1。我将会决定到底你的那个帖子应该放在那里。(虽然版主已经把你在招生开班那里的帖子移回雪隆网友社区,但是这只是暂时性的,一切再等雪隆版主的决定)
2。edison413,你说你会上诉,请问你想上诉些什么?

暂时这样。
如果大家无法合作,我就只好暂时关闭这个主题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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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30-12-2008 07:09 PM 发表

所以俺才說汝沒有看明白嘛…… 俺在#27第一段也清楚說明了,只要會員矢口否認說他們純是分享或是交流,那么版主就只能以帖子所示的丁點客觀證據來處理,而不能像現實世界那樣得到大量情報,所以手法自然不能一樣…….

哈哈哈,自己回去看自己说过什么。
如果意思真的是这样,那么为一样的说法解释那么多为什么,分明就是欲盖弥彰。
实在不知道谁没看清楚。
俺是以自己本身的親身經歷來判斷的,而且例子也并非僅有的一個,要說再多也可以。動漫特區、不可思議、文學天地、非常笑話、大學天地、政治論壇俺也按過不少報告。但汝拿兩個穆棱兩可的例子來說比俺親身經歷的其中一個例子更有說服力,俺不知該說啥好了……原來重量不重質才是王道啊……
還有俺有說過『版主失职没处理』?求引用,當然是作為俺確切說這里的版主其實是失職的引用,而不是作為『可能性』的引用。

哈哈,雪隆区当然是说该版的版主,你拿其他版主来判断该版版主,不是张冠李戴?
难道我可以拿打劫犯来断定你人格吗,这个也是我亲身经历噢,哈哈哈。。。
你的亲身经历非涉及到该版版主,你竟然可以拿来判断,你还好吗??
第一句聽不明白,因為俺把汝第一句的意思默認為『做了版主就一定要把自己管轄區域的帖子都查看完』和『會員一定會跟版主申請容許權』,不然俺找不到理解這句話的方法。
……俺突然發現跟汝講話很累……因為汝一直把俺『非百分百機率』的話扭轉去『必定百分百』……
弱弱地問個……汝所謂的『盡責的版主』就是『不會犯錯誤的版主』?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么俺也沒有跟汝繼續辯論下去的必要了……
所以說,俺沒說版主一定是失職……

一时说乱来(自己去看你自己第一个回复写什么)第二个就说一半不是乱来,讲话可以这样出尔反尔吗?
你一直在强调网友没按报告,告诉了你我本身在雪隆版的经历后你有转口说版主没处理,反正就是要说服他人"这个贴子没被处理"而作出种种无中生有的猜测,这个明显是什么?
为反驳而反驳。

说真的,我实在不想和你说下去,你只是一直想证明自己的说法是对的,当他人提出证据时你就凭空猜测搬出种种无相关的理由来反驳,甚至拿其他版的版主来支持你的无理说法,这样说下去,又不知道到了那个宇宙星球了。
請問『针对该贴的回复是既然其他版主允许存在一年多的贴为何会被移动』(就連版主是否真的曾經容許過都成問題)重要呢?還是『主題本身有否違反版規』比較重要呢?莫非原來一直強調此疑難主題答案只有YES or NO的俺才是『節外生枝』?是『为反驳而反驳添增问题』?唉呀失敬失敬,慚愧慚愧。

说到底还不明白。
#1才是招生的帖子,也就是该贴开始时的目的,然而后来一年时间内成了参加过的网友们的分享和交流,这个才是现在这个帖子存在的原因,然而现在处理的版主RETROSPECTIVE回到以前去处理该贴子,而非照现在的情况来处理,也就是我在第一楼的重点,今天上任,是否可以重判以前的案子之说。
你自己看清楚吗?

自己看看你进来是针对主题解决方法还是针对我的言论。
为反驳而反驳添增问题就浅而易见。

[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30-12-2008 09:1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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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9: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之骄 于 30-12-2008 08:57 PM 发表
carlosmak网友和金佳龙网友,
谢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心,可是你们的长篇大论,却让我更头晕。。
恕我无法回应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言论。。
因为你们彼此都是“我无法接受你的意见,你无法接受我的言论”,就那么简单。

超版,我也不想的。
我来到这里也是针对主题来提供意见,可是有其他网友来到是针对我的言论来节外生枝,非而切题而说。
超版无须回应,专心处理问题就是了。
那位想继续针对我言论的网友,请私下短消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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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losmak 于 30-12-2008 09:06 PM 发表

超版,我也不想的。
我来到这里也是针对主题来提供意见,可是有其他网友来到是针对我的言论来节外生枝,非而切题而说。
超版无须回应,专心处理问题就是了。
那位想继续针对我言论的网友,请私下短消息我。


第1,我不是超版。
第2,这是我给你们的最后机会。。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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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风之骄 的帖子

你别自谦,你升迁速度之快让我叹为观止,一下就做了疑难区版主,升超版我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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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8 09: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之骄 于 30-12-2008 08:57 PM 发表
好了啦。
不要在这里做那些交流。

carlosmak网友和金佳龙网友,
谢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心,可是你们的长篇大论,却让我更头晕。。
恕我无法回应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言论。。
因为你们彼此都是“我无法接受你的意见 ...

上诉把帖子移回去雪隆板块ar...(现在讨论到33楼和37楼)
广告成分我已经删了,你们去看下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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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09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edison413 的帖子

没有广告成分,放在雪隆区已经不是问题了
超版,我也不想的。
我来到这里也是针对主题来提供意见,可是有其他网友来到是针对我的言论来节外生枝,非而切题而说。
超版无须回应,专心处理问题就是了。
那位想继续针对我言论的网友,请私下短消息我。

没有办法啊,汝的言论就是对解决问题没有决定性帮助,所以俺才要跟汝说应该注意重点啊。 现在移动区域的楼主已经针对重点移走了疑似广告成分,而不是继续追究无谓的东西。这样主题被移回雪隆区的机会就大增了,事情解决后就可皆大欢喜了不是吗?

在这里发言的大家在这里都是想要找出真相,帮忙会员同时也帮助论坛解决难题。只要能让疑问者得到合理的答案,卷入区区的口舌之争又算得了啥?

carlosmak,很高兴能跟汝一来一往的辩论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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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09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还有什么意见?
我好心急哦,等了4天没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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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9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7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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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9 05: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edison413 的帖子

很抱歉托了你那么久的时间。
由于我还在等待雪隆版主们的决定,也因此我无法做出任何的决定。
希望你再给他们一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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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09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讲讲那主题的来龙去脉,在还没开始召集网友开班时,那主题的用意明显是问雪隆一带有没气功的学习班,那类主题出现在雪隆区,毫无疑义。接着,有网友建议召集网友开班后,那主题就开始倾向网友讨论区。由于得到不错的反应,加上这是好的运动,车牌就尝试将它留在雪隆论坛里。久而久之,那主题开始有点打广告的嫌疑,而kdd版主见到那主题有触犯版规的成份,就将那主题移走。车牌本身认为kdd的处理方式是对的,只是没给与明确的解释,这主题的却有犯规的现象,kdd也是只是实行版主的任务而以。如今内容已改,这主题也成了网友们讨论的集中区,车牌倒觉得放在网友社区会比较适合,希望楼主能接受车牌的解释,也希望不要错怪kdd,谢谢。

NBD8669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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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09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之前把放在雪隆版块的医疗气功帖转移到招班哪里,如对网友们造成任何不便之处我在此向各位说声抱歉。

至于这帖目前已经转移到雪隆网友社区我也觉得最适合不过。因为雪隆网友社区主要是让网友们在那里讨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网聚等。希望楼主以及开医疗气功的edison网友能接受我及NBD8669版主的结论。


谢谢。

KDD上
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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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9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

雪隆版主已作出最大的让步,就是把帖子保留在网友社区。
希望大家满意这次的决定也尊重版主的决定。

此主题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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