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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4埔奕區州議員謝超發講詞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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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議會通過一項非常重要的有關區域走廊發展權力法令。砂拉越在這條法令下,正從事計劃和履行這項區域走廊的計劃,我們有必要批準在這個區域走廊內特定指定土地供外國投資者在这特區内发展,以符合土地法典第13E條文。
如我們所期望般,外國投資者將是計劃的主要目標對象,因為他們除了帶來實質雄厚資金的投入,也將引進技術。在這項投資上,我們面對全國及國際性激烈的競爭,所以我們要刺激投資者,地主將會優先考量他們的申請,如果他們可以引入雄厚的資金作商業開拓。
通過這項法案,我們也要確保在申請的行政處理上,如修正案上闡明的指定土地使用,必需要以最有效的方法,如此一來便可以讓外國投資者相信他們來本州投資是非常值得的,因為時間就是金錢。
可敬的議長, 50年前,本州很多土地因為過於偏遠、排水不良、缺乏便利性而導至價值非常低廉。確實當時的生活開銷低,而人民普遍上較貧窮。當時有人說一碗麵才五分錢,產業租金相對於今天是比較低的。國陣政府多年來,引領本州及砂州人民朝向令人鼓舞的發展、進步及繁榮。大部份市區的土地的到達性便利、排水系統良好,同時也有很好的設施。因此,土也的價值也有很顯著的提高了,產業租也調高了。很明顯的地租必須每年修訂,不單只要跟市場情況相符合,也要確保所收到的成本和管理與受影響的地租是可以相呼應的。有鑑於此,土地法典第二十二條有必要隨著本州經濟條件的改變而給予修正。我希望政府,可以考慮特別照顧中低收入階層,慈善團體,學校或宗教組織,以減輕他們不必要的負擔.
議長,修改(土地法典)第二十六條對於目前所有地州內的地主而言是最重要的。舊有的(土地法典)第二十六條指出,地契到期時,地主沒有權力延長,有關修改訴求是要廢除「到期」的字眼,進而以新條款取代,即地主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请更新地契。這意味著,現有的地主可以隨時申請地契的更新。他不需要等到地契過期。
而他的指定銀行以安全為由要求更長的地契期限,他可以根據銀行的要求來申請延長地契。這項修改也旨在讓地主可以獲得更新,不是其他人。這項修正的提出由關懷社會敏感度高的國陣政府,在人聯黨議員根據向社會大眾收集的反應提出相關事項後所争取的结果。
行动党议员一直认为只有他们敢于为人民说话,但是有一点必须认清的是,说出问题并不须要通过媒体渲染或在议会里大声呐喊。说出问题的关键在于说出后所达到的效果。我们绝对不会为了捞取选票而对外胡乱说话。我们与国阵伙伴时常都谈及有关公众所面对的问题。我们共同组织政府,不需要通过媒体向自己的国阵伙伴放话。我们透过面对面或会议来表达立场与为民请命。我们的前首相,敦马哈迪曾经对林吉祥国会议员说后者可以发大声说话,但马哈迪不会听到他的呐喊声;当马华前会长拿督斯里林良实有理的向他汇报时,马哈迪则清楚地听到他响亮的要求。因此,我要提醒反对党议员,大声说话只有声音,只有像人联党有效率地说出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谨此,我全力支持2007年土地法典(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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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8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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