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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邻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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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07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左邻右舍》非烟

过去邻里间和现在是大为不同的,现在人们住在高楼里,进了家就关门落锁,所谓邻居其实是很少交往的。要说话就是在菜市场碰见了,或是在小区散步,笑着打个招呼,扯两句闲话,要真是到你家敲门,那就是有事情了。

过去不一样,就说我们那儿,大片的平房一排一排的,一排挨过去住七户,我们家住最头起。七家的总电表在我们家的屋里,查电表时我们家就挤满了人,发粮票、肉票、油票、买国库券,家委会的人都是先到我们家。

那时单位的后勤职能格外突出,总能应时地买些便宜实惠的东西分给职工,夏天分西瓜、秋天分苹果、桔子、冬天分带鱼、烟煤。通常都是用大卡车装着,到一个小区就过秤卸车,再到下一个小区。

堆在空地的东西需要家委会负责再分到每一户,我们这七户人家,通常都是集体行动,先帮家里没什么劳动力的,比如李爷爷家,他儿子在外地,家里除了老的就是小的。我们直接把东西送到他们家,其余各家挨着来,这样很快就分完了,即使家里没人也关系,东西就堆在家门口,下班回来搬进去就行。


【何伯伯的花】

我们这一排住户大多都是单位年轻的夫妻,带一两个孩子,白天匆匆忙忙去上班,回来赶紧接孩子做饭,日子紧凑的容不得人打盹儿。只有两户的年龄比较大,一个是何伯伯,一个是李爷爷,他们的生活显然是和我们不同的。

何伯伯喜欢养花,有一段时间,他经常带我去后面的水库旁挖蚯蚓,我们拿着小铲子、小塑料桶,在水库边儿湿润丰饶的土地上,翻开泥土,寻找蚯蚓。我从来没有害怕过蚯蚓,可能是因为何伯伯先对我讲过,蚯蚓对花草是有益处的,有益的东西会降低人的恐惧感,所以我从来不害怕蚯蚓。

我用细小的拇指和食指捏住蚯蚓,把它放到塑料桶里,它们在里面使劲地纠缠,到处寻找泥土。那时的蚯蚓很多,只要挖开湿润一点儿的泥土就能看见好几条,它们跑地也很快,倏的钻进土里,只剩下一点点,滑溜溜的,捉不到了。

回到家里,我们把每个花盆里都放进蚯蚓,大花盆多放几条,小的就少放几条,它们遇见泥土都很兴奋,扭动着身子,迅速向花盆下面钻去。何伯伯家里的花很多,一层一层地摆满了院子,所以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为花服务。有的花很娇贵,他得用细箩把土筛好几遍,对温度要求高的花,每天就要搬进搬出。他给过我一个大丽花的种子,象番薯一样,我父亲把它种在一个破陶盆里,放在墙角,也开花了,但总觉得不精神,颜色也淡淡的,不鲜亮。

我喜欢吊金钟,紫红色的,一朵朵倒垂下来,细细长长的须状红蕊,别提多好看了;我还喜欢茉莉花,虽然小,却那样好闻,端一盆放在屋里,满室生香;还有水仙,白的根茎,嫩绿的杆儿,开黄色的花,用做盆景的花盆乘着,或者干脆和假山盆景放在一起,摆在桌子上,格外清爽。我不喜欢绣球花,一是因为太常见,另外就是觉得它罗罗嗦嗦开了一堆,看不清花的形状,味道也不好闻。

何伯伯从一个卖花的那里买了一盆君子兰苗,花了六十块钱,大家听了都咋舌惊叹,说这花到底哪里好,怎么这样贵。据说君子兰不但价钱贵,脾气也贵,很难养,他们算算,六十块钱,一个月工资,买一株这样难伺候花苗,未免太奢侈。

我除了看何伯伯侍弄花草,还和他到小水库捞鱼虫,但是大多时候,他还是带着我到自由市场买鱼虫。自由市场这名字也是我们那个时候的叫法,很久了,我们还是习惯把那一带叫自由市场,直到有一天那里除了几座高大的商业楼和宽敞的道路外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不得不叫它另外的名字新建路。

那时的自由市场是名副其实的,什么都卖,也没有刻意的分类,同类的商贩们自觉地凑到一起,卖五谷杂粮、蔬菜种子、卖狗卖猫卖鸽子、花草虫鱼,气氛浑浊而热烈,长长的一条街走下去,铺陈的全是活生生人的需求。我对这里的熟悉来源于这里的杂耍表演,他们大多是外乡人,围起来的场子也不大,表演一些简单的顶碗、气功杂技。表演魔术的场地就更小,一张桌子用白布盖着,上面扣几个道具碗,两个长衣大褂的人就开始表演了。

何伯伯常去的是家有门脸的铺子,里面的人都和他很熟,他买了鱼虫和其他需要的东西,就带我到食品店买零食,我通常都是不要的,他就给我买一毛钱的水果糖揣在口袋里,边走边吃。有一回我点名要柜台里的山楂条,花了两毛多,回去后我的母亲知道了,训斥了我很久,并开始限制我到何伯伯家玩耍。

其实她不用限制,我也会渐渐不再惦记何伯伯和他的花草了,因为我就要上学了。是那盆仙人球,被我们遗忘在外面窗台上好多年,在某一天的黄昏,开出两朵美丽的花来,它们让我记起跟在何伯伯身后挖蚯蚓的情景。父亲把仙人球放在院门的墙上,好让它向每个过路人炫耀,它的花会在夜晚合上,于是就像梦境一样,有绚烂的时候,有醒来的时候。

花在自己手中绽放的喜悦,对于我们是奢侈,因为我们不会时刻关注它们,在它们长长的生命里,开花只是一瞬间,我们的耐心经不起那么漫长的等待。只是在那一刻,我们分享到了一点点何伯伯的快乐,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关于纪传勇】

那时,我家隔壁的隔壁是一家姓纪的,他们家四口人,夫妻两个带两个男孩子。大儿子纪传勇已经上初中了,小儿子据说是超生,一直在老家放着,户口还没迁过来,所以他们家里大部分时间只是纪传勇一个孩子。

院子里的孩子很多,他们都很佩服纪传勇,是佩服不是一般的喜欢,我还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佩服他,但,也无端的佩服起他来了。纪传勇皮肤微黑,五官很分明,虽然一般人的五官都是分明的,可他表现的很突出。

纪传勇喜欢模仿评书里的人物,练习双眉倒立,眉头一簇,两条浓黑的眉毛果然就斜吊起来,周围的男孩子全跟着他学。他有一纸箱小人书,都是《三国》、《水浒》、《西游记》、《岳家将》之类的,他学上面的白描画。画手拿大锤的岳云、立马横枪的岳飞、耍醉拳的武松,边画嘴里还不停地学着评书作讲解。纪传勇最擅长的是画马,随便几笔就勾勒好一匹,神态逼真,多少小孩子跟他学,都没有象他那样画的又快又好。

大人们对纪传勇的喜爱有更充足的理由,那就是他学习好,那一年,他刚刚考上我们那里的省重点中学,在同龄人中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大人们教训自己孩子时总是说,你看看人家纪传勇是怎么学习的。即便这样,纪传勇也没有成为其他孩子嫉恨的对象,他们是心甘情愿、心悦诚服,让纪传勇处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他们觉得和纪传勇在一起是很荣耀的事。

那一年,我上学了,我的哥哥和纪传勇他们是同龄人,于是放假的时候,我就自然地跟着纪传勇他们在一起玩了。可是,我太小,还是女孩子,他们做许多事都把我当例外。打弹子时,就分给我几个残缺、或不好看的弹子,到一边儿自己玩;爬树敲核桃时,我只能在树下张望,拿着袋子捡滚落下来的核桃。

暑假里,他们背着大人,偷偷到后面水库学游泳了,水库的水是从涵洞流出来的泉水,夏季里透着清凉,映着崖边的绿草,碧绿碧绿的。大人们禁止我们到水库来,这里曾经淹死过小孩儿,可是纪传勇他们还是来了。

这些在我眼中已是大人的男孩子,纷纷跳下水,水花夹杂着他们快活地尖叫,时高时低。那些光溜溜的躯体大多都是精瘦的,它们稍稍泛着黝黑,沉在碧波下,象被融化了,等钻出水面,发出尖叫,就像一个惊喜。

我站在岸上看他们,也跟着他们一起笑,我的快乐是间接的,击打一下就随着高兴一下。阳光很好的晌午,我站在水库旁的草地上,专注地跟着水里的男孩子一起快乐尖叫。

纪传勇高声问我,你想下来吗?

我只是笑,不回答,他游到旁边从台阶走上来,到我面前,说,我抱你下去,水里很好玩。

我由他拉着走到岸边,他帮我脱掉裙子,然后抱起我,走下水库的台阶。

水触到我脚趾的一霎那,很尖利的冰凉让我哆嗦了一下,我死死抱住纪传勇的脖子,他的皮肤是凉的,凉之后是温暖的。

纪传勇站稳了,说我放你下来,便把我慢慢放到水中,我的脚踩到岸底时,水刚好没到我的脖子。我没有感受过这么多水把我包裹,它们不像在岸上看时那样平静温柔,它们强硬地逼迫着,我的呼吸很困难,身体象凝固了一般。水波的荡漾让我失去平衡,我的手抓住纪传勇不肯放开,他说,你别害怕,一会儿就不冷了。

但是,没用,我的身体哆嗦起来,我挤靠在纪传勇的身体上,企图躲避水的威胁。纪传勇连忙把我抱上岸,他可能很失望,我没有象他一样,享受到水带来的美好感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竟然很伤心地哭起来,纪传勇有点儿手足无措,他一边哄我一边用手给我擦眼泪,说你一定是害怕了,都是我不好,要带你下水。

那个年龄的纪传勇并没有急躁地鄙视一个小女孩儿的胆怯,他充满好心地带她尝试水里的幸福,但是,她太柔弱,无法完成这次尝试,她的纤细、敏感让她对自己的失败产生了羞耻。这羞耻来的太强烈,带着难以言说的委屈,她无法表达,只有哭泣,在纪传勇轻声抚慰中,她的眼泪得到了最任性的宣泄。

那一次哭泣的感觉一直延续到我长大,所不同的是长大的我已经能够从哭泣中剥离出原委,哭泣变得带有强烈的倾向性,最终也变得可以控制。而七岁时的这次哭泣,我甚至不能停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哭,眼泪就淌下来。

纪传勇费了很长时间才哄住我不哭,他用几根狗尾巴草编了小兔子,模仿童话里的声音,叫我的名字。其他的孩子都先后上了岸,天色不早,家里大人都要下班了,纪传勇叮嘱我千万别告诉家里人来水库的事,他神情郑重,我点点头。

除了我,可能没有人知道,初中的纪传勇会抽烟,而且在烟雾缭绕里,他显得很陶醉,他喜欢抽烟的感觉。那是我一次偶然去纪传勇家玩,午休后,大人们都上班去了,门前槐树上的知了吵的很凶。我推开他家的院门进去,很安静,我又掀开竹帘,外屋没有人,桌子板凳都呆呆地静立着。我走到里屋的门口时,发现纪传勇在自己的床上,他背冲外,象在睡觉,我想捉弄他,把他弄醒,就走过去。

还没到床边,纪传勇突然转过身,我一惊,叫了一声就笑起来,他也吓了一跳,冲我做了个鬼脸。我这时发现他的手里拿着一只烟,燃着的,还有一半,徐徐地冒着烟。他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又从鼻子喷出来,我觉得他象在做表演,动作很认真,不像大人们,抽烟是随意的,带着极大的消遣性。

十五岁的纪传勇在模仿大人抽烟,他的动作很认真,象完成一种仪式,在烟雾中,他感到了自己稍稍的与众不同。抽烟给他带来的,绝不同于同龄人的羡慕和大人对他的赞扬,那些在他看来都是幼稚的,充满孩子气的哄骗和敷衍,他需要另外的,能够显示自己长大了的东西。纪传勇渴望着别人递给他一支烟,或是他递给别人一支烟,这个举动极具魅力,代表了他与别人的平等。

烟,这个被排斥在儿童、少年、青少年之外的东西,却总是以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吸引每一个男孩子、女孩子去尝试。在烟雾缭绕中皱起眉头,这已经是一种符号,他们在反复演练种种关于抽烟的技巧,包括眼神和嘴形。谁能说成年人对于烟的钟爱远远超过这些少年们,他们是真正对烟有所寄托、有所期望的一群人,少年纪传勇就是其中之一。

纪传勇依然要嘱咐我不要告诉别人,他把烟吸到已经捏不住了才扔掉,之后,他喝了很多水漱口,然后问我是否还能闻到烟味,事实上那烟味到处都是,我说可以闻到。于是他又含了几片茶叶,然后打开窗户,拿着毛巾挥舞,趋散空气中那些青色的雾霭。

纪传勇在我还来没得及长大的时候就考上大学,远离了我们这个城市,他的一切都是被人寓言好的,因为他是人们眼中聪明、优秀的好孩子,关于他的事总是被人们随口就提起。今天单位的人们未必会知道这个出色的少年了,也不会再有任何关于一个少年的种种赞叹了,只有那个时候,纪传勇出现了,他成为我们小时候的遥远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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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8-2007 07: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爱情】

大人们都说,一没留神,孩子们就都长大了,这话说的一点儿不错,哪一天你没注意,帮你在后面推自行车的小男孩儿就有了毛茸茸的胡子,话也变得少了,不爱和家人一起上街,平白地多了几分孤傲的性情;女孩子容易害羞起来,她们不大爱串门玩了,和男孩子更是有意生分,她们开始留意自己的衣服、头发,在镜子前面一站就是很久,却要避开大人们的注意。于是大人们不再随便地冲他们开玩笑,只是在背地里说,孩子们真的长大了,要顾忌他们的脾气了。

我的邻居里,要数饶叔叔家的饶志凯长的出众,饶志凯是真正在谁都没留意的情况下,成了一个俊美的少年。那天他走过我们院子,大家都在外面乘凉,他白色的衬衣象一阵凉风,轻轻飘过每个人的眼前,人们突然发现,饶志凯已经成为一个挺拔的、有风度的年轻人了。

饶志凯一直不被人注意,是因为他没有什么出众的表现,他勉强读完初中,便不愿再上学了,他象一个大人,和他的父亲做了一次男人与男人的交谈。他的父亲很气恼,却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左右饶志凯了,就这样,饶志凯成了待业青年,而且他拒绝到我们单位上班,他想自己做生意。

饶志凯和朋友开起了服装店,跑到刚刚开放的沿海城市去进货,吃过苦、受过骗,这些灰暗的东西成全着一个少年的飞速成长,他的成长显得比别人有力,憋着一股怒气似的,使他单薄的年龄变得异常丰厚、充满内涵。但是,这并不是说饶志凯难以接近,恰恰相反,他开朗热情,院子里的个女孩子都很喜欢他。她们总是到饶志凯的屋里挑拣最新的衣服试穿,然后相互看看,再脱下来,她们很少买,饶志凯也不会因此而不高兴,他总是在一旁适时地评论说谁适合穿哪件、不适合什么颜色,她们嘴里不说,心里却真的在乎起他的建议来。

我的父母因为我还在读书的缘故,不大愿意我和饶志凯他们来往,也不允许我买饶志凯店里的服装,他们说那是社会青年的穿着,不是学生的装束。我确实很少到饶志凯家里,更没有试穿过一件衣服,它们对我的诱惑力也不是很大,但我并不排斥它们。

那时我已经上高中了,学校离家有些距离,我和所有的高中女生一样,每天下午拖着瘦长的身影,踩着夕阳回家。路途是充满喜悦和寂寞的,我浏览着街上的繁华,感受着身处之外的落寞和宁静,这纯属一个高中女生的世界,太多躁动全收敛在平静而单纯的面容下。

那天的放学路上,我遇见了饶志凯,他骑着刚买的漂亮摩托车,说走吧,我捎你回家。我非常高兴地坐在他身后,他嘱咐:你楼紧我的腰,路不是太好,当心点儿。可是我却要显示自己的胆量,故意撒开手,等到摩托车猛地一颠簸,我本能地抱住他,饶志凯微微笑了一下,他没有回头看我,但是我知道他在笑我了。

我喜欢摩托车的速度,它让我心里觉得畅快,我也说不清平日里心中有什么郁结,只是迎面急速而来的风,令我轻松地要飞起来了。我说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骑摩托车兜风,感觉是很好。饶志凯在前面大声说,好啊,什么时候带你去兜风,你可不要害怕啊。我笑起来,觉得他象在哄一个任性的小女孩儿,却也满心喜欢,它和以往那些快乐稍稍有些差异,是在心里闪了一下就赶紧熄灭的快乐。

饶志凯真的带我去兜风了,那是一个周末,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带上红色的头盔,感觉自己也是个骑手。他开着车穿过闹市区,直奔郊外,在行人稀少的柏油路上,车速明显提高了,左右一闪而过地大白杨树看的人眼睛晕眩,我只能盯着前方。从反光镜里我能看到饶志凯,他的眼睛很亮,凝视着前面的路,我们在反光镜里相视而笑。

驶过宽敞的马路,饶志凯开始沿着河渠疾驶,河渠是深陷下去的,岸上并没有防护栏,饶志凯的摩托车车轮子紧贴着岸的边沿。我的心突然空了,眼睛不敢看路,下意识地躲在他背后,我不知道这样的路要走多久,我也不知道他的技术是否好到一直不发生什么意外。他一定感觉到了我的紧张,因为我的手箍的他很紧,但,他什么都没说,依然飞速前行。

我们是在一片开阔的河滩前停下来的,饶志凯停下车子,我如释重负慢慢松开手,他拉住我的手笑了,说手心里都是汗,紧张的吧。我不好意思抽回手,你也玩的太玄,万一把我掉到河里,我可是不会游泳的。饶志凯说,怎么会,你放心坐我的车,就要放心我的技术,就算有万一,我也不会让你出事。

多年以后,我一直把饶志凯的这句话当作情话,我没有证实过当时他说这些话的用意,好像这些并不重要,在那个年龄,我的世界是封闭的,很少理会外面的东西,自己有了什么想法就在心里使劲地琢磨、回味。象我这样的高中女生,心里都是开了磨房的,无休止地把一个念头在磨上反复地磨,等它们变成细细的粉尘,再变成浆,慢慢地流淌、渗透。

饶志凯说,你害怕怎么不给我说呢。我说,我害怕说的时候你一走神,真的出事,那就惨了。他突然问我上几年级了,我不告诉他,反问他多大了,饶志凯说你人不大,鬼心眼不少。我争辩说,你才比我大多少,就倚老卖老了。他不再和我讨论这个话题,指着河面那边说,你看,傍晚时站在这里人感觉很舒服。

是因为夕阳吗,我看到宽阔的河面上一大片金色的浮辉,它们是绚烂温和的。也许是吧,我喜欢这里。饶志凯靠在摩托车上,眼睛微微眯起,河风吹着他的头发,露出他漂亮的额头。我第一次在夕阳里看饶志凯,他的英俊全部来源于散发出的青春气息,它们是天然的,和文化、教养没有关系,它们带着一点点忧郁,在神采奕奕的眼光后面,在充满笑意嘴角边,那更是天生的,自然而然令人着迷的神情。

我的脸颊一阵发烫,我想我是不是爱上了他,我竭力压制这种念头,却怎么也按奈不住。在回去的路上,我变得沉默寡言、小心翼翼,饶志凯没有再开那样快的速度,我们一路充满优越感地回到家里。我没有告诉家里人,我去兜风的事情,他们一定会责备我,而且,我已经不能再说出饶志凯这个名字,我怕它会泄漏我心里全部的秘密。

秘密越多的人,就显得越孤独,好在那个时候的我原本就显得孤独,没有人怀疑到我的心里有了新的秘密,这个秘密是难以启齿的,一个高中女生爱上了一个社会青年,而且她的爱完全是出自对他外表的迷恋。每当饶志凯的摩托车驶过我的家门口,我都害怕他会停下来走进我们家,这样的担心当然是可笑的,然而那时的我就在这样的担心中度过每一天。

饶志凯没有到我家找过我,有一天他在路上碰见我,说有空叫我去他那里一趟。我犹豫了好几天,才走进他家,他自己独立的小屋就在院子里,我去时,他正在写什么东西,象在算帐。我依着门,敲了敲门框,他扭过头看见我说,进来啊。
他的屋子里堆的全是一包一包的衣服,不过摆放的很整齐,他的床头柜上有一张他在海边的照片,笑容灿烂。我问有什么事,他从抽屉里取出几个小盒子,蓝色金丝绒的,他说有人托他带了几只耳环,他觉得样子不错,就想也送我一对。我说可是我没有耳洞,而且学校也不让带首饰。

我知道,他自顾说着,把盒子都打开,就算是先送你,你以后用,或者就是留着看,反正挺漂亮的。每个盒子里都摆放着一对耳坠,水晶石的,有蓝色、红色,周围镶有很多小水钻,我觉得它们太华美了,担心这辈子都没有佩戴的机会。

饶志凯催我挑一个,我选了蓝色的,他拿起耳坠在我耳边比了比,说眼光不错,挺漂亮的,可是,他又说,这个蓝色上面的一颗晶石做工不太好,容易掉,掉了还不容易镶嵌,你喜欢红色吗?

女人在女孩儿的时候大多不喜欢红色,她们认为它太艳、太媚俗,当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对红色有着独特的渴求时,可能就意味着她开始衰老了。那时的我当然是抵制红色的,饶志凯说,这是紫红,很高贵的颜色,你带上不会难看的。完全是因为饶志凯的话,我才收下了那对红色的耳坠,我注意到这里面只有一对这种颜色的耳环。

我把耳坠不停地藏来藏去,免得家里人发现,那时的我是个朴素的中学生,如果他们看到我有这样一件华丽的东西,他们一定要怀疑我的思想起了某种变化,而我也一定藏不住关于饶志凯的秘密。
这副耳坠最终没有带到我的耳朵上,它被我的那个表姐无意发现,一见倾心要了去,那是在我就要淡忘了饶志凯的时候,于是我就大方地把它当作礼物送了出去,它被我埋藏的太久了,再不展示,怕就要过时了。

饶志凯的生意越做越好,他买了房在外面住,再后来交了女朋友,结了婚。结婚的时候,他叫人开了好几部车接邻居们去喝喜酒,我的父母也去了,我正在备考,他们没让我去。后来,饶志凯给他父母搬家的时候,我们见过一面,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我们相视一笑,他说感觉没多久,你怎么一下成了大姑娘了。

我突然想哭,忍了忍没掉泪,说是啊,只是我长的太慢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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