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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權難申請,程序繁瑣模糊 外籍配偶留馬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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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太多朋友的失敗經驗,讓我根本沒有信心去申請永久居留權,很多人告訴我這是浪費時間的。我聽過太多這種說法及例子,所以我沒有去嘗試。」在馬來西亞已居留了9年的理查(Richard Harding Gardner),對于筆者詢問他是否有申請馬來西亞的永久居留權時,如此回答。
1996年因工作而居留在馬來西亞的理查,當時是以每兩年申請一次的工作准證居留的。后在第4年時,決定與一華裔婦女結婚而成了我國的外籍新郎。接著,他除了要申請外籍配偶的居留權外,另外還要每年重申配偶計劃(Spouse Programme)的工作許可證。
理查舉一個例子道:「有位女性朋友在英國結婚后,聽說馬來西亞政府鼓勵外籍配偶及國人一起回國定居發展,就決定和他英國籍丈夫回來。但回來9個月后,發現很多政策及規則都很不清楚,而她的外籍丈夫在整個工作及居留申請方面都面臨很多繁瑣的問題,一籌莫展,最后還是決定離開馬來西亞。」
「所以這顯示出,雖說有心鼓勵居留在國外專業人材及他們的外籍配偶回來馬來西亞,但實際操作上往往有很多無法落實及執行。」
理查認為,國家政策若對外籍配偶不持開明的態度,其實是在浪費人力資源。
他進一步指出:「有時候一些大人物透過媒體宣佈很多政策,但到實際運作的工作櫃台去時,他們工作人員往往不懂如何進行該程序,也讓申請者不知所云。」
「很多馬來西亞人到了國外,尤其是在國外結婚后很多都不回來。因為這裏雖說外籍配偶在馬來西亞居留滿5年后就可申請永久居留權,但實際上很難,而且很多外籍配偶都指出第一次的申請大部分不會成功,並笑說這可能是要試驗外籍配偶的誠意。」
同時,理查補充道:「而且外籍配偶計劃中的工作許可,是得先有公司決定雇聘后才能申請這個計劃。如果不是特別及稀有的專才,很多公司主管是寧願省掉這些麻煩的。」
試想,一個外籍新郎居留在馬來西亞時只能做個「居家男人」,對整個家庭及社會有何功能呢?在英國出世及生活了大半輩子的理查表示:「英國往往是會立即給予已婚超過4年的外籍配偶永久居留權。若少過4年婚姻的,外籍配偶則可申請兩年期限的結婚簽證,若兩年后夫妻無離婚,那就可申請到永久居留權。」
他認為,英國當局的想法是,政府得尊重及接納國家公民所選擇的配偶,也就是「Good for you , Good for us」的想法。但他覺得在馬來西亞,卻是「Good for you, Not good for Malaysia」。
他說:「也就是,在法制方面,我們外籍配偶是感覺到不受這個國家政府歡迎的。」
跨國婚姻普遍 政策須合時宜
曾經也是德國外籍新郎,目前已是德國公民、馬來西亞外籍新郎的Jay表示:「現在已是全球化的世界,很多城市都聚集不同國籍的人,所以跨國婚姻本就是很普遍的事情。」
「一個國家的法制, 應該要跟得上社會的變遷,只有防範,而沒有彈性的應對方法是不行的。」
Jay和現在馬來西亞籍的妻子是在新加坡認識進而結婚的,而他本身本是新加坡人,但在1978年到歐洲並經歷20后再回到新加坡。
他透露:「我和德國籍的前妻生有一個孩子,當初與她結婚時瞭解到,在德國的法律裏結婚一年后的外籍新郎就可申請到永久居留權,3年后就可進而申請到公民權。」
「而且一旦拿到永久居留權后,就算是離婚也不會被剝奪。不過申請公民權時,需要去參加德文考試的。」
住在歐洲20年,在1995年回到亞洲,而且在 2004年選擇了馬來西亞作為定居點的Jay,是因為隨同決定回到父母身邊的妻子。
他表示:「由于我是藝術工作者,也是自由業者,很多時候工作是以短期計劃的方式進行,或是工作坊或課程的指導老師,而且是到世界各地去的 (一年差不多要到約8個國家),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公司來聘請我。」
「這在馬來西亞,就成了問題,因為我的條件根本不符合去申請永久居留權。但是像我這樣的工作類型,在世界上也越來越普遍。」
「我太太上網查詢到,政府為了吸引逗留在國外的專才回國,會特別給他們具有專才的外籍配偶居留權,看來馬來西亞的所謂專才並不含納藝術創作者。」
此外,Jay認為,或許他本來就是一名亞裔人士,再加上馬來西亞的語言、文化以及生活習慣等等,和新加坡方面很接近,所以適應上沒有很大的問題。
第二家園設限 權益保障不足
理查說道:「由于外籍新郎的權益沒有保障,所以我在馬來西亞這些年來,並沒有想過去購置產業。」
「曾經有人問我,何不申請『馬來西亞:我第二家園』(Malaysia My Second Home)這個政府開辦的計劃,那就可以有10年簽證的長期居留了。」
理查表示或許他可以以「馬來西亞:我第二家園」去置產,但他覺得該計劃也是沒有保障的,因為只能拿到10年的簽證。他說:「那之后呢?或許我會被拒絕的。而且在這個計劃下我是不能工作的,那對我有什么意思呢?我是喜歡工作所帶來的成就感的。」
理查接著主動告訴筆者他對這個計劃的想法。他認為「馬來西亞:我第二家園」計劃所吸引進來的人都是退休人士。所以馬來西亞政府根本沒有注意到整個世界的趨勢,其實目前統計是有80%的退休人士都想繼續工作。
「這根本沒有增進國家的人力資源。就拿馬來西亞鄰國新加坡為例,其落實種種政策,積極給予外籍學生獎學金等,之后更主動邀請他們申請永久居留甚至公民權,就是希望吸納各領域專才。」
另外,理查也認為大馬並不如人們所說的,生活消費較低。他說:「整體來看,吉隆坡的生活開支是等同于在美國西雅圖,也就是和很多國際中等城市的生活消費是一樣的。」
他進一步解釋道:「當然,你不能只以飲食的開支來看,還要考慮到醫療、教育等全部加進去,其實是很昂貴的。因為我要的不只是來旅遊而已,我想在此居住。」
理查告訴筆者,他有兩位來自德國的朋友,也是外籍新郎,帶著妻小在馬來西亞居住一年多后,還是決定離開。因為覺得整體生活消費很高,尤其其中一位是具有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覺得馬來西亞社會福利沒有分擔他孩子的教育費用。
理查透露:「所以我這個外籍新郎覺得這裏很沒保障、沒有安全感。當我年輕時,我覺得不是問題,但現在已57歲了,開始想或許到一個不那么昂貴生活開支的城市去更好,而且是有保障的地方。因此目前我已為離開而有所打算及計劃了。」
曾到過世界很多國家居住,甚至是非洲肯雅的理查表示,初到馬來西亞時還是受到很大的文化衝擊,尤其是不同族群間的文化藝術、飲食民俗等都讓他負荷不了。
他說:「那時很興奮,因為這裏是個很美好的地方,有很多不可思議的特色。而我和妻子或其仍保有華裔傳統的家庭,相處上都沒有問題。問題是這個國家機制對外來的人沒有開明的態度。」
[ 本帖最后由 土木建築師 于 2-12-2006 10:1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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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6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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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木建築師 于 2-12-2006 10:12 PM 发表
「眼看太多朋友的失敗經驗,讓我根本沒有信心去申請永久居留權,很多人告訴我這是浪費時間的。我聽過太多這種說法及例子,所以我沒有去嘗試。」在馬來西亞已居留了9年的理查(Richard Harding Gardner),對于筆者詢 ...
麻煩 有空請 貼 明出處!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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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6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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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6 0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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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6 0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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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土木建築師 于 3-12-2006 12:05 AM 发表
居留權難申請,程序繁瑣模糊 外籍配偶留馬太難
轉貼自 那邊?
我是說 出處! 並非 主題!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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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2-2006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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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06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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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不公平,
我的一位朋友就是因为申请结婚,和签证麻烦,两个人分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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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6 06: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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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猫 于 6-12-2006 09:43 AM 发表
真的好不公平,
我的一位朋友就是因为申请结婚,和签证麻烦,两个人分手了。
为什么马来西亚要娶外国人是这么难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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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06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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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的友族不欢迎外人来霸占他们的土地和跟他们抢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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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6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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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大馬PR提示 : 積極跟進免被拖延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 ... mp;art=0629mc54.txt
中 國 報
June 28, 2006 18:31
申請永久居留者受促積極跟進免被拖延
(吉隆坡28日訊)國內事務部副部長拿督陳財和指出,申請成為大馬永久居民者,並未積極跟進申請進展,以及展現申請的興趣,是導致申請花費更長時間批准的主因。
他說,部份申請者沒有填妥申請表格,或更新個人資料、地址等,如果這些申請者沒有積極跟進進展,移民局在失去聯絡管道的情況下,無法處理申請。
“我要給予申請成為大馬永久居民者小提示,如果要盡快取得大馬永久居留權,必須積極定期查詢進展,並且展現你們對此的興趣。”
陳財和今日出席下議院會議后,在國會走廊接受記者訪問時,這么表示。
他說,每個月有50至80人,要求他查詢永久居民申請進展。
須花5年申請
對于外埠新娘一事,副部長表示,一般上,外埠新娘只需要在大馬居住5年以上,便可提出成為大馬永久居民的申請,而申請程序花費約3至5年。
他重申,為了避免申請被拖延,申請者必須填妥申請表格,同時在搬家時更新個人資料,以便移民局官員聯絡申請者。
陳財和披露,去年,共有1872人申請成為大馬永久居民,可是其中1188份申請已被拒;而2004年內,2076份申請中有1039份成功獲批准,2003年則有1304份申請,惟獲批准者只有25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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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6 05: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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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永久居留证手续
陈财和:申请时间减半 简化永久居留证手续
http://www.kwongwah.com.my/kwyp_ ... /6/6/gn200566_12831
光华日报 2005-6-6 19:20:57
(布城6日讯)国内事务部副部长拿督陈财和披露,政府实行新制度减少申请永久居留的时间与繁文缛节至少一半的时间,让嫁给大马公民的外国新娘与有意在我国长期居住的其他外国人,更快获知申请的结果。
为了尽快解决超过1万份积压未办的永久居留申请,授权签署的人已增至4人,即从原本只有部长及移民局总监,再加入移民局副总监及签证组总监。
陈财和说:“政府发现申请者可能须等5年至10年,才知道申请的结果,尤其是嫁入我国的外籍女子。”
他补充,一旦通过保安及背景审查,当局将立刻让申请者知道申请的结果,因此申请者将在几个月内知道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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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06 08: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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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可能
马来西亚的国籍是很难拿到的。比新加坡还难拿还难申请!不过,居住在马来西亚一年半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不过,要拿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权根本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嫁给马来西亚公民,也是很难-很难-很难申请到的。不要说是中国大陆仔具备什么博士学问之类的,不要以为那么容易拿到大马永久国籍。
坦白说,这是我的个人经验。我认识一个Datuk, 他说即使是Tan Seri来申请都TMD难!
割“包皮”,穿sarong, 名字正式改为Mohd Bin/Binte 这个办法就容易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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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06 08: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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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whohiccup 的帖子
哈哈……没错,除非是穆斯林啦,否则等到入土为安都还拿不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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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07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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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半世紀‧登記局沒資料 老婦無法更換MyPR
updated:2007-02-05 13:45:14 MYT
(關丹訊)無法出示入境文件,定居大馬逾50年的老婦無法更換永久居民身份證(MyPR)。
這名老婦何梅珠(67歲)的丈夫羅源(61歲)表示,妻子定居大馬超過50年,並且持有大馬永久居留權。但是,她於去年12月欲更換新永久居民身份證時,被告知登記局存檔資料沒有她的資料。
老婦的兒子羅福泉表示,他當時帶著媽媽前往彭亨州國民登記局,要把所持的永久居民紅色大馬卡(MyKad PR),更換為新的永久居民身份證(MyPR)。
被告知電腦內沒資料
“詎料,當櫃檯服務職員查詢電腦資料後,告知電腦內沒有母親的資料,並要求母親出示入境文件,讓我感到非常吃驚!
他說,母親定居大馬半世紀,入境文件早已經遺失了,而且她曾經兩次更新永久居民身份證,過去只需要出示有關身份證,都不必出示入境文件,證明當局存有母親的資料,為何這次卻不知何故‘消失’了?”
他指出,該櫃檯服務人員當時只指示他到布城處理問題,卻無法告訴他應該找哪一個部門、申請程序及找哪一個負責人協助處理,因此他根本無法獲得正確訊息。
“國內事務部長拿督斯里拉西警告,國內持永久居民大馬卡(MyKad PR)的人士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換成永久居民身份證(MyPR),否則政府將撤銷其永久居民的地位,使我們十分擔心。”
他也希望關丹國會議員兼國內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關注有關問題,並給於協助及指引。
另一方面,由於週日是周休日,記者無法向國民登記局查詢何梅珠為何無法更新永久居民身份證。 (星洲日報‧2007.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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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07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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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配偶可在我國工作 每5年更新居留証
2007/03/15 18:54:20
●南洋商報
(布城15日訊)政府將延長外國配偶更新居留簽証的期限,從目前的1年延長到5年。
副首相拿督斯裡納吉說,外國配偶原本每年必須更新居留簽証,而在政府即將推行的新措施下,與本地人結婚的外國配偶,更新居留簽証的期限延長到5年。
他指出,在新措施下,持有這類簽証的外國配偶,也獲準在我國工作。
他今日主持內閣旅遊委員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這麼說。出席者包括旅遊部長拿督斯裡東姑安南、國內事務部長拿督斯裡拉西等。
印度入境可獲落地簽証
納吉說,為了鼓勵外國遊客來我國觀光,上述委員會今日決定,從印度真奈(Chennai)機場搭機入境大馬的非印度籍外國人,可在抵步後獲取落地簽証,但是,當地的印度籍人士則例外。
他指出,根據去年的數據,從上述機場飛抵我國的印度人當中,有25%逾期逗留,我國政府因此而凍結發出落地簽証給當地人,他們必須向大馬駐當地的領事館申請簽証來馬。
納吉說,這意味著在政府今日宣布的新措施下,從真奈機場飛來大馬的印度人仍須在當地申請簽証來馬。國內事務部將執行這項措施,包括發給落地簽証的程序及所需文件等。
禁問“你來馬賣淫?”
他在受詢時說,雖然入境的中國人也有逾期逗留的現象,不過情況不如通過印度真奈入境的情況嚴重。
針對移民廳官員在中國人入境我國時,詢問他們是否來馬賣淫的問題,納吉說,政府已經指示移民廳官員不能詢問類似問題,這個現象已經不存在。
另一方面,內閣旅遊委員會會議今日也決定延長伊朗國民來我國的落地簽証期限,即從原本的15天延長至3個月。
納吉說,上述委員會也決定將伊拉克、巴勒斯坦及敘利亞國人14天的落地簽証期限,延長至30天,以吸引更多的西亞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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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7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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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7 0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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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ohiccup 于 11-12-2006 08:38 PM 发表
马来西亚的国籍是很难拿到的。比新加坡还难拿还难申请!不过,居住在马来西亚一年半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不过,要拿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权根本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嫁给马来西亚公民,也是很难-很难-很难申请 ...
我也这么认为,假如是印尼人就容易。
说是很好听的,到时真正去办时,非常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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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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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中国穆斯林的,,phd,申请不到。。只要是中国人,管你裹不裹头巾,都拒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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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8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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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hxiaofang 的帖子
要怪就怪我们的上级那么心胸狭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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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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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人就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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