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246|回复: 0

自然有极限——光速不变解(下)--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8-9-2006 11: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然有极限——光速不变解(下)--2
——  物理学革命之十六  ——
王紫馨(方悟)      2006.5.4

从以上六解中得到的第一个推论是:任何非量子化的物质都不能以光速或超光速运动。这一点前人早说过,也仍有不少物理学家坚持这一点。爱因斯坦在他的论文中就一再强调:“对于大于光速的速度,我们的讨论就变得毫无疑义了”,“超光速的速度没有存在的可能”(见前文标注)。
首先根据质速公式,物体运动速度越接近光速,其惯性质量越大,要使其获得相应的加速度就越困难,消耗的能量同时就转变为惯性质量,我们靠什么来获得无尽的能源供应?在现代的高能加速器中,小小电子被加速到转接近光速时,其运动质量达静止质量的四万五千倍,相当于具有数百亿电子伏的能量,更不要说航天器了。当我们以0.99c即29.7万公里/秒速度飞行时,就需把85.9%的质量变为热核反应,而且还需辅以外界能量供应。
其次,惯性质量的加大会粉碎一切有内部结构的物质,包括原子在内。人体是不能承受自身质量的不断增加的。接近光速时,一切均化为齑粉,空间旅行者只剩下飘荡的“灵魂”。
再次,高速运动的“尺短钟慢”效应虽然使生命运动减缓(这是许多人津津乐道的),但莫忘“尺短”,空间尺度的缩小同样真实,这不是玩笑。它会产生与惯性质量加大同样的力量,压碎人的骨骼和肌肉,或说二者同时作用。妄图靠某种舱室来屏蔽是无效的,因为它发生在航天器每一部分物质上,飞行器与人“玉石俱焚”。不管我们乘坐的是光子火箭还是引力飞船(暂不论可行性),都会遇到这三个障碍,此三者非人力所能克服。我们的科幻小说家和部分科学家相信宇宙中存在着“时光隧道”、“蠕虫洞”,可以超光速,可进行时光之旅,倒回历史,实在不够科学,当大家都量子化后,谁来为我们恢复原形?


推论一中已得出非量子化物质不能以光速或超光速运动的结论,由此得第二个推论:大爆炸宇宙说不成立,其由一个奇点以超光速膨胀为现在的宇宙的观点违反了光速不变原理,否定了光速是运动的极限,是无限大速度(不管是最初的一瞬还是其他时刻)。从哲学上说,认为奇点处一切物理定律都失效,实质是否定物理规律的普遍性,否认这个世界具有统一性,所以比较两种理论,我们更倾向于肯定光速不变。这里附带说明,大爆炸起源说认为宇宙起源于一个无限大质量、无限高温度、无限大压力的奇点的观点不合于天文学许多事实,对一些观测结果做了错误的解释,在哲学上正是黑格尔批判的“坏的无限”的表现。对宇宙的起源,人们应期待一个新的观点。


由于在光速不变问题上,爱因斯坦质速公式和质能公式仅能作有限的说明,对光子无质量问题则相互冲突(或说在m0=0条件下,都不成立),这使我相信两公式只适用于光速以下的有限物,而不适用于无限物(此无限不同于“恶无限”)。在我们这个宇宙中,光量子和引力子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二者同为无限性之表现,两公式不能对它们进行说明,在这一层次上,需要一个新的公式,此为推论三。


从对光速不变进行的解说中可知,光速下,空间和时间为零状态。零时空意味着光子运动不耗时,按相对性原理此现象也可反说,即光线到达观测者眼中或观测仪器中时,观测方来发生时间变化,也就是说观测对象所发出的光是即刻到达观测者眼中的。也可理解为:我们和光线之间不存在空间障碍,也没有发生时间变化过程,什么艰难险阻、漫漫长途,什么白首以待都不存在。“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不过是古人的想象。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也比不上光子——这“如来”的法力无边。光在真空中即时达——我的第四个推论。
这里还要给予两个条件限制:一是光是在真空中即时达,而地球表面大气环境下有时差。二是要区分有限光源和无限光源,人类所具有的一切光源都为有限光源,不具备统一场性质,仍遵旧的规则,只有恒星级以上的光源才可划入统一场,才无时差。如太阳发出的光就是即时达,也就是说太阳光並未经历8分钟的时间历程(忽略地球大气影响)就即刻到达地球。 为什么要划分有限光、无限光?并不是为阻止人工实验证明,这里有个层系等级问题。你那个人类自以为很伟大,地球也大得不得了,实际渺小得很,无知得很,那个地球质量才有太阳的三十三万分之一,体积是太阳的一百三十万分之一,如算整个太阳系,这个数值还不到,没有资格呀!只有恒星系才能参与无限场相互作用,人与物都是要受界度层系规律制约的,宇宙之门上也有四个字,唤作:“常物止步”!
爱因斯坦说过:“上帝高深莫测,但不是心怀恶意。”(《爱因斯坦与物理学的边疆》[美] 杰勒密•伯思施坦著,伍东生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76页)不过我更喜欢这种译法:“上帝莫测高深,并非为难世人。”据说这句话还镌刻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芬思大厅的一个壁炉上面。
欢迎到我的BLOG做客,
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1095643644
发扬古代智慧,承旧出新,欢迎转抄、辑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7-11-2024 08:27 AM , Processed in 0.100798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