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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正教」和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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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正教」和基督教
作者:张开基
在整个基督教信仰的主流中,可以分为「天主教」(罗马公教)、「希腊正教」(东正教)和「新教」(即我们常称的「基督教」);但是,总的可以通称为「基督教」,以别于伊斯兰教、佛教和印度教。
「天主教」(罗马公教)宗主就是梵蒂冈教廷,有统一的权威,有任命各地枢机主教和主教的权力,但是,「新教」却是各自独立的,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派别和名称,像浸信会、长老会、路德派、神召会、美以美等等;都是各行其事,各自解读圣经,互相不隶属也不常交流。而「东正教」没有教宗,只有大主教(或称大牧首,总牧首),原本是以希腊为宗主,后来苏联解体后,信仰回复自由,因为原本苏联各国的「东正教」信徒一夕统统冒了出来,人数众多;以俄罗斯正教为首的大牧首俨然成了「东正教」的领袖;整个「东正教」中只有最高的大牧首可以结婚生子,其他神父原本已婚的可以担任神职,但是原本单身的不可以结婚,女性修士(也称修女是必须终生守贞的,不能结婚生子),而已婚的神父如果配偶过世,就不准再婚了。
「天主教」(罗马公教)是以拉丁语系为区分,「希腊正教」则是以希腊语为主,现在也以俄罗斯的斯拉夫语系为主。
以下资料来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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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即我们常说的基督教)是与东正教、天主教并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别之一,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教,以及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各个新宗派的统称,亦译为抗罗宗或更正宗。中国的新教各教会则自称基督教或耶稣教,而不称新教。
天主教是与东正教、新教并列的基督教三大宗教派别之一,亦称公教。又因为它以罗马为中心,也又称罗马公教。 16世纪传入中国后,因其信徒将所崇奉的神称为“天主”,因而在中国被称为天主教。
东正教是与天主教、新教并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亦称正教。又因为它由流行于罗马帝国东部希腊语地区的教会发展而来,故亦称希腊正教。 1453年拜占廷帝国灭亡后,俄罗斯等一些斯拉夫语系国家相继脱离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的直接管辖,建立自主教会,逐渐形成用斯拉夫语的俄罗斯正教,希腊正教目前则主要指使用拜占廷礼仪的东正教会。
教义方面,东正教与天主教有一些区别。第一,东正教信守前七次公会议信条,不承认以后天主教所举行的历次公会议。在"和子句"问题上,东正教继承东派教会的观点,认为此乃对《尼西亚信经》的篡改。第二,东正教注重道成肉身,认为人之得救,在于把必死之人通过与道成肉身的基督神秘联合而变成属于神的,不死的生命。东正教神学中很少有涉及人性本原败坏的内容,因此不十分强调赎罪论。关于恩典和原罪论,东正教的观点和奥古斯丁的预定论有所不同。东正教认为每一个人都在亚当的罪中凡了罪,拯救既要依靠自身,也要依靠天主。首要的是自身必须择善,天主才能帮助他们。善功只是条件,并不具有得救的效用,只有依靠天主的恩典才能获得重生和得救。圣事中基督的血所生的救赎作用,是给予一切人的,凡愿意接受信仰和洗礼的,都可以得救;凡是愿意敬奉天主的,都可以得到报偿。第三,东正教特别重视对圣母的崇拜。三一论确立后,对圣母的崇拜,反映了信仰者需要一个可靠的"中保"思想,童贞女玛利亚就成了最理想的对象。
基督教的「原罪」观
部分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人是有原罪和罪性的,原罪的存在将人类和上帝隔绝,使人类终生受苦,不得解脱。圣经里虽没有出现过原罪、罪性或原罪论等字眼。但圣经对原罪这个概念有清楚的表达。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所以,人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这种罪性是无法消除的,而且是一代传给一代,永无停止,这就是「原罪」。而原罪的由来是来自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要得到救赎,只有靠耶稣基督。罗马书五章十七至十九「节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对于「原罪」,不同基督教学派对这段《圣经》记载有不同的理解,对「原罪」也有不同的理解。反对原罪论的基督徒却认为原罪是不公平的,但上帝却是公平的,所以不可能会有原罪出现。
东正教的「原罪」观
人的原罪一原罪是有关人生在世界上处境之启示。按旧约记述,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于受造之时,除具有人性,还分享天主的超性生命,能直接与天主沟通。生活在乐园中无忧无愁。后来亚当和夏娃背叛天主,失去乐园,失去与天主共融的幸福,也造成后来人类普遍与天主隔离之处境,失落超性的生命,就是「原罪」。原罪是人们生来就有,就缺少超性生命,与后天的缺失(罪)不同。后天缺失可因教化而受到纠正,先天的原罪,所丧失的是超性生命,失去人生的终向,必须由天主的主动赦免。这就是圣子耶稣降凡成人,救赎我们的道理。凡信耶稣接受洗礼的人,重新与天主和好,死后得享永生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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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是不认同「原罪论」的,因为起源只是一个圣经中的神话,即使是真的,亚当夏娃偷吃「智慧树」的果子,跟以后的人类何干?或者人类是不应该有智慧的? 「智慧」就是人类的原罪?那么其他物种也未必完全没有「智慧」,为什么它们没有「原罪」呢?
我也不认同最终审判或者末日审判;人类本身也不会这么愚蠢;所有犯罪者统统可以逍遥法外,等小行星撞地球那天再一起抓起来审判?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迟来的审判也不是适时的审判,根本没有意义,只是为了安抚被害者的愚民托词而已。
我也不相信有「老大哥」、「上帝」、「老天爷」、「阎罗王」随时随地在监视纪录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人,生而自由旷达,只要能够合乎「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基本要求,谁都可以随心所欲过活的。
想想吧;一个人生来就有「原罪」,然后终其一生都有「神」在监视纪录,几乎是动辄得咎,然后辛辛苦苦一辈子,居然有高达95%的机率会下地狱?那么,活着干嘛?活得这么胆战心惊又何必?反正随便都可能下地狱,那么何必虔诚信仰什么,什么都不信,作奸犯科来撷取名利权势,只求今生快活,死后从容的下地狱,又有什么差别?至少今生活得很痛快啊?
恐吓人的宗教,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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