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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娘:誣指持假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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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5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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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5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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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5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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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遇到小林。和他谈起这件事。小林是本地华人,在中国生活过一年,在这里有许多中国朋友,常常和他们出街,也多次和警察正面交锋。他说,如果遇到余雪珍这样的情况,应该:
1.遇到警察时,如果对方要求下车才下车,否则不要下车;如果警察指示上车去警局时,可以原地不动,对方不可强行拉扯上车,否则留下伤痕对警察不利。然后告诉警察: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律师。当然是打给家人或朋友,最好是有律师。
2.出示护照后,警察无法辨别真伪时,他们应该按照程序打电话给移民厅询问,电脑记录很快可以验证。而这个电话号码,是每个警察都知道的。如果不打,可以怀疑对方是假警察,马上在原地报警。
3.警察要吃钱,可以和他讨价还价或拒绝。但暗中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录完关键的语句后回放给他听,问他要怎么处理?有必要的,应该在车中装好微型录音器,对付交警也用这一招。
4.如果谈妥了价格,付钱时记下钱的号码和警察胸牌名字。事后即报警。
5.为防患于未然,建议中国姐妹们不要在深夜外出,不要染太招摇的发色,不要穿着太暴露。不要去卡拉或酒吧等场所。荷包鼓鼓或背景深厚的当然例外。不然没事惹事只会自己倒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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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5 08: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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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懂得保护自己
我也有过一次被查经验。与三位女同学庆祝玩生日晚上11点左右回家,当时只是带了护照复印件(因为遇到过抢劫所以不敢带正本),那些警察开口说要钱被拒绝开口骂脏话,我们都没有下车马上打电话给校长,警察没有办法只有放我们走了。
记得不要怕他们,因为我们没有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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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5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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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遭遇两次警察,:
一次是我交通违规了,他把我拦在路边, 查我的所有证件,.他没叫我下车,我一直也没敢下车, 问东问西的,说是要罚我300,我跟他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磨了近半个钟,没让我交钱也没开罚单放我走了.
第二次是到警察局报警,鸡同鸭讲地做了两个钟的笔录, 态度还真是很好,一直笑眯眯帮我改了又改.我看到我旁边报案的人都是自已DIY打报案记录.
其实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吧, 这个世界有坏人,我们还是要继续相信有好人的,就像我们一样哦.
支持余雪珍, 斗争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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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5 0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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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则新闻就火滚!!
有执照的强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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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5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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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余雪珍的遭遇告诉各位中国朋友后,她们的先生全部表示,以后妻子出门,他们一定亲自驾车陪同!这几天已经在实施了,做工到再晚,他们还是陪着妻子外出吃饭或探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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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5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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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则新闻时,
觉得那些警察,
丢尽了马来西亚人的脸,
他们真得很过分,
对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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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5 0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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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可说。。。对受害者深感同情。 这些败类仗势欺人。。。真是令人发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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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5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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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y 于 14-11-2005 03:58 PM 发表
我看到这则新闻时,
觉得那些警察,
丢尽了马来西亚人的脸,
他们真得很过分,
对不起
制度造人啊,什么样的制度出什么样的经常,90年代初的时候,广州不也是一样,可是现在实施了制度改革,看看那个警察敢收钱,以前是主动要钱,现在是拒绝接受,变化太大了。
据我了解,主要的一些改革有:
1 提高收入
2 检举制度(3次成功定案,永久开除)
3 支付罚款制度(银行付款,凭银行回单去警局领回驾驶执照的副证,现场罚款的若被检举,降级处理)
。。。
还有一些其它的,非常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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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1-2005 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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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mes_Xu 于 15-11-2005 10:02 AM 发表
制度造人啊,什么样的制度出什么样的经常,90年代初的时候,广州不也是一样,可是现在实施了制度改革,看看那个警察敢收钱,以前是主动要钱,现在是拒绝接受,变化太大了。
据我了解,主要的一些改革有:
1 ...
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敢私自收钱,除非不想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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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5 10: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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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y 于 14-11-2005 03:58 PM 发表
我看到这则新闻时,
觉得那些警察,
丢尽了马来西亚人的脸,
他们真得很过分,
对不起
你不用说对不起啊
这与普通老百姓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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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1-2005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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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有新发展了,我们的女同胞已经起诉马来西亚政府和警察部队了,大家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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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5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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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5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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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告,要不然,他们以为这里是没法律的。。
讨厌死他们,令我们蒙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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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5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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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雅虎中国的详细报道!
中国四妇女状告马警方非法拘禁 被扣5天4夜遭凌辱
2005-11-16 01:34更新 来源:新京报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本报讯(记者张霄羽)日前,4名中国籍妇女因被怀疑持有假证件,被马来西亚警方非法扣留了5天4夜。她们声称在被扣留期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决定将马来西亚政府和皇家警察部队控上法庭。15日,据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服务中心人士透露,他们已决定协助4名妇女进行起诉。一旦胜诉,4人将获得相应的赔偿。
签证经查全部属实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14日报道,11月3日晚,4名中国籍妇女于雪珍(35岁)、吴小华(34岁)、顾秀花(40岁)及刘静(34岁)因被怀疑持有假证件,被马来西亚警方扣留。11月7日,移民厅在7日证实签证属实后,4名中国女子得以获释。然而几名妇女在获释后声称,自己在被扣留期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并决定将马来西亚政府和皇家警察部队控上法庭。
11月14日,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服务中心召开记者招待会,准备协助四名妇女进行起诉,并表示警方在未获得推事(当地初级法庭的法官)的批准延长令下,扣留疑持假证件的中国籍妇女长达5天4夜,此举属于非法禁锢、不按程序办事及滥用职权。
4人均来自中国内地
据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郭素沁介绍,四名中国女子分别来自中国浙江、上海、辽宁、四川等地,其中三人嫁入大马持过境签证,另一人正在读书并持留学签证。
由于事发当天正值马来西亚当地节日,属于放假期间,因此当地警察在怀疑几名女子持假证后,并未在24小时内经过推事的批准而将几人拘留。
此外,当地警察还向几名妇女索要钱财并强行要求脱衣。郭素沁表示,在大马类似事件时常发生,一些劳工、持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在受到不合理待遇后因巨大压力也不敢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另据《光华日报》报道,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指出,在被扣留期间,警方曾要求被扣者脱光衣物,但并未保证无异性在场,使几名中国女子隐私权受侵犯。此外,值勤警员从被扣者钱包中取走钱财,更是属于贪污行为。
■记者连线
“这是我一生所受最大侮辱”
当事人于雪珍女士接受本报采访时称
本报讯(记者张霄羽)11月15日晚,四名被扣妇女中的一人,当事人于雪珍女士向本报记者叙述了被拘前后的经历。
每人被要求做五次蹲起
于女士来自浙江。采访中她告诉记者,事发当天(11月3日)晚10时许,她与另一名被拘妇女以及3名马来西亚男性友人驱车参加朋友的派对,途中却遇到警方设路障检。警方怀疑她们4人持伪造签证,并将她们带返警局。在扣留所内,她们遇到了另两名中国女子顾秀花及刘静,她们同样因为被怀疑持假证而被拘禁在警察局。
于女士说,在被扣留期间的经历令她一生难忘,同时,这也是她一生中所受的最大侮辱,她回忆称,当时警员要求她们几个脱掉衣服,并面向他们。她曾试图拒绝脱掉内衣裤而被警员打骂,无奈之下只好顺从。脱光衣服之后,她们又被要求每人进行五次蹲起,不服从的都要受到“教训”。
警察暗示想要“喝茶费”
于女士回忆说,在扣留所内,警察曾“暗示”她们送上“喝茶费”并将她与另一位女同胞包里的共计一百余林吉特没收。另一位被拘妇女身上仅有的三林吉特也被当场收走。于女士称,此外,直到出拘留所的那一天才看见丈夫给自己带来的衣物和食品。据悉,经过马来西亚移民厅证实,4名中国妇女的签证全部是真证,还她们以清白。但是于女士表示,在拘留所这几天受到的待遇是她们所不能忍受的,因此,希望能借助法律来找回一个公道。
最后,她告诉记者,目前马来西亚警局已经给予回复,表示会尽快调查督办此事,几名中国女子也与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取得联系并把相关传真发给大使馆。据大使馆相关部门人士称,目前正与大马当局进行沟通,会尽快给我公民一个结果。
现在这件事件已经广泛的中国国内传开,马来西亚的警察的臭名也真正的远播了。据上面的报导,中国驻大马使馆也开始相应的行动,希望这些行动真正有实效,因为在我印象中,中国使馆在处理事件上是一直偏软的,希望这次能够一改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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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5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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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同情马来警察。。。。
人人都会犯错。。。
这个事搞到这样大,是不是太那个了点?
我要挨骂了,开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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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5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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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绿意 于 16-11-2005 10:15 AM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同情马来警察。。。。
人人都会犯错。。。
这个事搞到这样大,是不是太那个了点?
我要挨骂了,开跑。。。。!
当事情关系到不同国籍的受害者,
所受的注意+关心,都会比其他发生在本国国民的同样案件来得多。。
就如james版主所说,
本国的报章,
没什么大事报道,
一有关系到华人的事件,
就会连炒几天(或几星期)。
可是,这件事,
本人觉得有必要搞大,
要不然那些败类,
以为可以为所欲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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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11-2005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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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媒体刊登了这个新闻:《新京报》
中国四妇女状告马警方非法拘禁 被扣5天4夜遭凌辱
2005-11-16 01:34更新 来源:新京报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本报讯(记者张霄羽)日前,4名中国籍妇女因被怀疑持有假证件,被马来西亚警方非法扣留了5天4夜。她们声称在被扣留期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决定将马来西亚政府和皇家警察部队控上法庭。15日,据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服务中心人士透露,他们已决定协助4名妇女进行起诉。一旦胜诉,4人将获得相应的赔偿。
签证经查全部属实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14日报道,11月3日晚,4名中国籍妇女于雪珍(35岁)、吴小华(34岁)、
顾秀花(40岁)及刘静(34岁)因被怀疑持有假证件,被....(同样描述,以下省略)
此外,当地警察还向几名妇女索要钱财并强行要求脱衣。郭素沁表示,在大马类似事件时常发生,一些劳工、持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在受到不合理待遇后因巨大压力也不敢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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