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書由三方人簽署
他今天在其太太李慧貞(行動黨甲州婦女組秘書)和數名支持者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購買“戰車”是為了更方便選區服務工作,購車的資金確實是行動黨甲州婦女組所贊助(4萬令吉),也委託律師準備詳細的委託書,交代車輛的最終擁有權是屬於行動黨,而委託書是由三方人簽署,並不是吳良山所指“夫妻之間的合約”。
他說,戰車除了服務其選區,其他州內領袖包括吳良山本人以及署理主席林敬賢都曾經使用,並不是外界所說的“私人用途”。
他說,他今天交代購車事件的始末,是要避免其家人,包括父親和女兒,以及同肩作戰的黨員,繼續遭到外人的冷言冷語,同時也讓外人誤以為黨中央包庇貪污的領袖,有損黨的誠信與形象。
邱培棟出示多張戰車在其選區內及其他選區進行的賑災以及其他援助活動,包括在大選時充當臨時舞台,讓領袖上台演講。
他說,轎車註冊在太太名下,是因為甲州婦女組於2011年4月9日召開會議後,通過批准他申請贊助4萬令吉購買一輛二手四輪驅動車,作為火箭戰車。
“會議同意將車輛註冊在婦女組秘書李慧貞的名下,目的是可以省下車子保險的55%無索賠回扣約800令吉。”
出售舊車有55%車險回扣
他說,購車的委託書上,確實有他和太太的名字,但解釋,太太是以甲州婦女組秘書以及轎車委託人的身份出現在委託書上,他本人則是以轎車保管人的身份而名字出現在委託書內,同時,委託書內還有第三方,即行動黨甲州婦女組,由主席呂俐何以及財政陳美慧代表。
他說,當時太太因為將舊車出售有保險55%無索賠回扣的資格,因為沒有使用,就獻議甲州婦女組把這作為購買新車的車險回扣。
他指出,委託書上清楚列明,二手四輪驅動車的車號是M B C5900,而這是平時其助理王錦湧或他本人在駕駛的戰車,並不是他的太太平時駕駛的轎車。
“委託書清楚闡明,MBC5900戰車的最終擁有權歸於馬來西亞民主行動黨總部,委託書裡也列明我,身為愛極樂區州議員,必須全權負責所有日後戰車的日常開銷與維修費,而戰車的用途是在選區提供服務。
“吳良山等人在外只說我用阿公(黨)的錢買車,註冊在老婆名下,卻沒有講完事情的全部。委託書是律師所準備,轎車最終擁有權是行動黨,不是我本人。”
否認是林冠英人馬
邱培棟也否認他是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的人馬,所以受到黨中央的庇護的說法,並指自己不是所謂的林冠英人馬,而是行動黨的人馬。
他說,吳良山針對購車事件在2011年11月向行動黨紀律委員會投報後,紀委會指此事沒有存在任何的貪污舞弊,但也向他發出警告信,因此並不是外界所指受到黨中央的庇護。
邱培棟也表示,他保留對之前、現在或未來針對此事作出不符事實的指責或毀謗者,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