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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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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2 0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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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光子(photon),即使有太陽也不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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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2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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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是,要有光,就有了光,
而不是,要有太阳,就有了太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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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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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万能的上帝不及时制止sibu灭门案的发生?难道他在睡觉?
现在能不能让说那几个无辜的小孩复活?他们就复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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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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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1-2012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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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存在的,但是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kooitick 发表于 8-1-2012 02:43 PM
你父母生你,如果和你没有关系,那么你是什么?
孤儿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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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08: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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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9-1-2012 08:39 PM 编辑
[原创] 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1:3 神 说 , 要 有 光 , 就 有 了 光 。
有人说不可能,是吗?
没有太阳不能有光?
但是最近的研究发现,可能!
读下面就知道。步惊云游侠 发表于 5-1-2012 08:27 AM
如果認為創世記一章的話是神創造的科學記錄,那麼,這樣的記錄是否太過於簡略了?
如果當時我們在現場,肯定會寫得比神還要更多更詳細。可不是嗎?
但是,創世記這裡的話,並非是表面所看到的『神創造的記錄』;事實上,它所記錄的每一天的過程,正是每個基督徒的生命歷程。
例如,『地』是指我們的心--起初,我們的心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也就是完全落在黑暗的深淵裡,但是,當『神的靈』運行在我們的心地的時候,再加上神的話第一次向我們開啟的時候,『就有光』照射到我們這塊充滿死水的心地,我們就不再『淵面黑暗』了,而是感受到有光照射進來了。但是,這『第一天』的光並不怎麼明亮。因着有光,我們的心地就離開這死水,不再在這死水裡了,而是顯出陸地來,再加上那第一天的光(雖然這光並不怎麼明亮),但也足以產生生命,這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祂的生命在我們這心地上萌芽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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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08: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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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生你,如果和你没有关系,那么你是什么?
孤儿啦!
步惊云游侠 发表于 9-1-2012 03:25 PM
醬是誰生/造上帝的呢?還有哦,上帝是造人,不是生哦。造出來的東西,有什麼關係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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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2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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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創世記一章的話是神創造的科學記錄,那麼,這樣的記錄是否太過於簡略了?
如果當時我們在現場,肯定會寫得比神還要更多更詳細。可不是嗎?
但是,創世記這裡的話,並非是表面所看到的『神創造的記錄』;事實上,它所記錄的每一天的過程,正是每個基督徒的生命歷程。
例如,『地』是指我們的心--起初,我們的心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freeman_long 发表于 9-1-2012 08:38 PM
《創世記》這個名字就表明了和創造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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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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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是誰生/造上帝的呢?還有哦,上帝是造人,不是生哦。造出來的東西,有什麼關係呢?
kooitick 发表于 9-1-2012 08:42 PM
其實,《聖經》是一本神聖宇宙羅曼史的書。
《創世記》裡所記神的創造,實際上就是為了給我們看見一件事:神要『娶』人作祂的配偶,作祂心愛的新婦。
神造萬有,都是『各從其類』而造的-鳥是鳥類,魚是魚類....等等;但是,當神造人的時候,『是按着神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創世記一章26節),因此,人是屬於神類!只有同類同種的,才可以結合--鳥只能和鳥結合,魚也只能跟魚結合;既然人是屬於神類,當然就能與神結合。
以上是《創世記》給我看見的。
後來呢,我們都知道,人墮落了,與神隔絕了。
但神並不絕望,因此神就來尋找人,要把人尋回來。
因此,祂來了,祂親自來到地上,為的就是要把人尋回來,使人重新歸祂--祂,就是耶穌!
祂來到地上的時候曾經說過:『娶新婦的,就是新郎。』(約3:29)祂,就是以新郎的身分,到地上來迎娶人作祂心愛的新婦。
以後的發展,就是祂與祂的『未婚妻』的『交往』。
當時機成熟的時候,祂就要正式回來,迎娶祂心愛的新婦作祂的配偶--這就是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聖經的大結局)所記載的。這時,神與人,人與神,二者〝結合〞成為一,成為宇宙的夫婦,二者相愛,直到永永遠遠。
這,就是神與人的神聖宇宙羅曼史。《聖經》,正是記載這神聖宇宙羅曼史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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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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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万能的上帝不及时制止sibu灭门案的发生?难道他在睡觉?
现在能不能让说那几个无辜的小孩复活?他们 ...
ckpendrive 发表于 8-1-2012 02:04 PM
你有听过“蝴蝶效应”的说法吗?有人(忘了是谁)提出一个这样的论点,说世界上所有物质都互相相连,互相影响着的,再微小的事情都可能影响出未来无法想象的后果,比如说在东南亚地区的一只蝴蝶多拍了一下翅膀,就可能使得美国东海岸多了一场龙卷风灾害,完全无法想象。关于你的问题,我们也无法想象如果上帝插手制止sibu灭门案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只有上帝知道,所以他办事的方法和方式我们未必完全了解的。佛教的和尚会跟你说买杀虫水也是杀生,但是让蚊虫滋生传染骨痛热症不是害死更多人吗?所以说很多事情的是是非非,对对错错,很难从表面判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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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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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聖經》是一本神聖宇宙羅曼史的書。
《創世記》裡所記神的創造,實際上就是為了給我們看見一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0-1-2012 11:24 AM
看來我的問題是很難回答的了。剛剛開始跟我說是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先在又說是夫妻關係。還有,上帝再歸來時是來審判世人吧,為什麼你有本事可以把它改成 “迎娶祂心愛的新婦作祂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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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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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的問題是很難回答的了。剛剛開始跟我說是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先在又說是夫妻關係。還有,上帝再歸來時是來審判世人吧,為什麼你有本事可以把它改成 “迎娶祂心愛的新婦作祂的配偶”????
kooitick 发表于 10-1-2012 12:43 PM
我所說的,是《聖經》告訴我們的。
《聖經》告訴我們,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除了是〝父與子〞之外,還是〝夫妻〞(正如我在上面說的)。此外,祂也是〝從天降下來的糧〞、〝活水〞、〝居所〞、〝安慰者〞、〝光〞、〝生命〞、〝愛〞、〝我是〞(祂對我們〝是〞一切)....等等許多的項目。
此外,祂還應許我們,有一天祂還要再來。祂再來的時候,一方面是要終結這充滿不義的世代,帶進主基督永義之永遠掌權的時代,但另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來迎娶祂的新婦--這新婦今天是蒙召的會眾(召會/教會),他們是己經許配給基督的貞潔童女;到了那日,這童女就成為祂要迎娶的新婦(新娘);在永世裡,這新婦就是祂永遠的妻,是祂心愛的配偶,直到永永遠遠。
因此,你所說的〝審判世人〞,其實並不是祂還要再來的主要目的。祂還要再來的主要目的,就是迎娶祂心愛的新婦。就如在熱戀中的情侶,男子最喜樂的,就是有一天可以迎娶他所愛的女子為妻,女子也巴望她所愛的有一天到來迎娶她;從此二者就可以永遠同在--祂在她裡面,她也在祂的裡面,二者合為一,直到永遠--這是《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所告訴我們的美滿大結局。
因此,實在來說,《聖經》就是一本神聖宇宙羅曼史--神是那男主角,被神所尋回並追求的人是那女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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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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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說的,是《聖經》告訴我們的。
《聖經》告訴我們,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除了是〝父與子〞之外,還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0-1-2012 01:31 PM
醬子聽來又是另一種說法了。開始我想知道祂來迎娶我,但是如果我不要嫁給祂的話會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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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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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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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神聖宇宙羅曼史〞早已寫在聖經裡了,只是很多人只留意到祂的審判,或人倫道德等等,而忽略了其 ...
freeman_long 发表于 10-1-2012 02:06 PM
哇!!!醬二合為一是像人類醬嗎?好可怕
哈哈哈,你沒有回答第二個問題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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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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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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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0-1-2012 03:40 PM 编辑
上帝是上帝,人是人,不能合一。
跟著傳統解經就足夠了,不需要故意解出不同的東西來。
总司令 发表于 10-1-2012 03:08 PM
我所說的,都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我才不在意你所謂的『傳統』,我在意的就是聖經怎麼說。
更何況,你所說的,有的根本就是異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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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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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2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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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上帝,人是人,不能合一。
跟著傳統解經就足夠了,不需要故意解出不同的東西來。
总司令 发表于 10-1-2012 03:08 PM
這個是正常的啦,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不同的教會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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