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灵性,到底只是『重病』,还是『已死』?
溺水的人,到底是『即将』溺死,还是『已经』溺死?
对于基督的救恩,到底是『人有能力自己伸手来接』,还是『必须神使人已死的灵性活起来』?
人的本性,有『身体的本能』(天然能力)与『灵性的本能』(道德能力)。
当我们探讨信仰上关于自由意志的观念时,我们主要是在讨论人的道德能力。
这种道德能力,包括了行善与信主。
而所有的诫命,归纳起来,只有两条:
1.最大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
2.第二大的诫命:『要爱人如己』(太22:39)
所以,所有的『道德』、『善行』,我们都可以归到这两条诫命里去。
而『信耶稣』、『爱上帝』,就属于第一条诫命。
爱上帝的一定会信耶稣,不爱上帝的一定不会信耶稣。
因此,以下的讨论里,我们会混用这些名词,把『信耶稣』、『道德』、『行善』、『良善』、、、、、混在一起讨论。
不过,我们这篇主要还是针对『有没有能力信耶稣』这件事来做讨论。
我会用另一篇文章,来讨论『有没有能力行善』的问题。
在亚当犯罪之前,人确实是拥有行善与行恶的自由意志的。
他可以选择犯罪,他也可以选择不犯罪。
那时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没有生病,不受罪恶污染。
但很不幸的,在亚当犯罪之后,罪就入了世界。
『原罪』,是基督徒所接受的。
早在公元几百年的时代,伯拉纠和奥古斯丁,就已经针对『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进行大规模的论战。
伯拉纠的理论里,有一项很重要的,就是:
人没有原罪。所以亚当之后的人,依然拥有绝对不受污染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则相反,主张:
人有原罪。在亚当之后的人,都已经被原罪捆绑。
教会历史上,在一次又一次的讨论与圣经检验中,
『人有原罪』,一直被认为是正确的教义;
而『人无原罪』,则一次又一次被判定是异端或错误。
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以用来质疑『人类无原罪』的观念……………
婴儿为什么会死?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圣经告诉我们的是:人会死,因为人有罪。
那么,如果婴儿没有罪,那他为什么会死?
婴儿根本还没能力犯出罪,那他到底有什么罪,所以他会死?
如果没有原罪观念,那我们会很难解释婴儿死亡。
但在原罪的教义下,婴儿死亡是很容易解释的:
婴儿有原罪,但没有本罪(自己有能力犯出的罪)。
本罪是罪,原罪也是罪。
婴儿会死,因为他虽然没有本罪,可是他有原罪,所以他会死。
问题来了:
人的原罪,到底对他的自由意志影响有多大?
亚当犯罪之后的人类,还拥有不受罪恶污染、还拥有纯净自由可善可恶的意志吗?
身为基督徒,我们会同意,也会承认:
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受罪恶污染,也受罪恶影响。
但是,影响程度有多少?
阿民念主义者、自由意志主张者会认为:人的自由意志,虽受罪恶影响,但还有一些些行善的能力在,还能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归正神学主张:人的自由意志,在原罪的影响下,已经没有能力行出任何善,根本没有能力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我们都会承认,人的自由意志,在犯罪、行恶的事情上,是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的。
但是,分歧点在于:
人的自由意志,在行善与得救的事情上,虽然不像犯罪、行恶那样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但是,在行善这方面不完整的自由意志,到底是『重病』,还是『已死』?
我们的自由意志,到底被原罪捆绑到什么程度?
如果我们要信耶稣,那么,我们心中必须先有信耶稣的欲望。
但是,还没重生的人,心中会有这种欲望吗?
人有这种信耶稣的天然欲望吗?
人可以单靠自己的自由意志产生出这种欲望吗?
上帝对亚当说: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亚当确实吃了,但他没有死啊,还活了好几百年,并没有马上死,不是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上帝的话,就是真理,句句都定准。
上帝明明就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意思就是吃的那天就会死,不是几百年以后以后才会死。
请问,当亚当吃下善恶果的时候,他到底什么东西死了?
他的身体死了吗?
当然没有!因为亚当在犯罪之后,还活了好几百年身体才死。
那么,是什么死了?
是灵性死了!
身体的死,是灵性死了的必然结果而已。
原本人的灵性是活的,身体也会活到永永远远;
可是亚当犯罪之后,人的灵性就死了,身体也会死。
我们接下来看这四句经文:
『没有『寻求神』的』(罗3:11)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我们得到什么样的观念?
我们如何解释这些经文?
是『没有寻求神的』,还是『有寻求的,但还没寻到』?
是『找不到任何一个行出任何一丝丝善的人』,还是『可以找到有行出一丝丝善的人』?
是『在过犯罪恶之中死了』,还是『在过犯罪恶之中生重病』?
是『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上帝叫我们活过来』,还是『当我们在过犯之中生重病时,上帝帮我们康复起来』?
归正神学说:
是死了!不是重病而已!
我们的灵性,在道德能力上,已经死了,死在罪里面了。
灵性已死的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行善的自由意志了。
没有一个人有寻求神的欲望,
没有一个人有行出任何一丝丝的善,
死人不会寻找神,
死人不会行出良善,
死人没有能力自己活过来,死人也没有活过来的欲望,死人更没有活过来的自由意志,因为,已经死了,就像人的身体如果死了就不会动,也没有能力动一样。
人的灵性能活过来,纯粹是上帝的力量,与人的自由意志无关,因为,死人根本已经丧失了自由意志。
是上帝找人,不是人找上帝。
是上帝自己使人活过来,不是人自己有意愿活过来。
死人是没有意愿可言的。
我们再看这句经文: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can)到我这里来』(约6:65)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说:
1.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还是说:
2.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这里来?
由于中文的『能』、『可以』这两个词汇我们常常混用,所以有时比较无法精确描述出那种意思。
因此,我们在此要借用英文来进行分析。
英文的can和may,意思是有不一样的。
Can:是指『be able to』,意思是说『有ability(能力)去做什么事』。(able,ability是同字源)
May:是指『be permitted to』,意思是说『被许可去做什么事』。
『有能力』和『被许可』,意思差异可不小。
这句经文的希腊原文『dunamai』,圣经翻译成和『can』有关的,共计185次,译成『may』(或同类的might)共计18次。
但不管如何译成英文,我们解释这句经文,是要解成『有能力』,还是解成『被许可』比较合理?
身为基督徒,我们几乎都不可能解成第一种解法: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因为,这和圣经整体观念不合。
主耶稣从来没拒绝、也从来没有不许可人家信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