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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一 江明娟專屬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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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3-2009 0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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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娟 形象娃娃徵圖比賽
江明娟 形象娃娃徵圖比賽設計高手 ! 我們等的就是你 !!
請將你心目中的明娟化身為一個專屬明娟的 形象娃娃圖 ,
讓我們一路陪著明娟,見證她,也分享她的星路成長吧 !!
一、 目的:
徵求『超級偶像江明娟』的形象娃娃圖
二、 參加資格:
各地設計高手
三、 作品內容與規格:
1. 主題:參加者可至雅虎奇摩江明娟家族或江明娟國際後援會
http ://www.halapo.com/eric查詢江明娟的相關文字、
影像影片資料。
2. 設計:設計方式不限任何形式,然本設計未來主要用於製作
相關成品(如貼紙、印章、衣服…等),
請設計「線條清晰」的圖樣,以利製作成品。
3. 製作 : 參賽作品不限製作工具或軟體,圖檔格式要大而清晰
2M以上,並將檔案轉成jpg檔,
並確保可以平面設計方式列印於紙張上。
4. 同一作品請分別以彩色與黑白表達象徵精神再寄出參賽。
四、活動時間:
1. 作品收件:自即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截止
2. 作品收件處:jojo94472008@yahoo.com.tw
寄件主旨請註明:徵圖比賽
並請提供學校名稱(公司行號)/班級系別/姓名/聯絡電話/MAIL
3.公佈得獎名單:2009年5月1日
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江明娟國際後援會http://www.halapo.com/eric,
優勝者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
五、 獎項與獎勵辦法:
第一名:奬金新台幣一萬元 一名
第二名:奬金新台幣五千元 一名
第三名:奬金新台幣三千元 一名
六、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可由評審決定該獎項予以從缺不錄取;
第三名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獎。
2. 來稿以未曾發表過之作品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者取消其資格,
並追回獎金。
3.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江明娟家族暨後援會)所有,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期、無償作為宣傳、展示、刊登、報導、
出版、製做成品之用,主辦單位不另支付稿酬,
並得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
4.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
七、 主辦單位:
江明娟國際後援會http://www.halapo.com/eric
江明娟家族http://tw.club.yahoo.com/clubs/Sup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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