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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骗子 EPF 新 Rules 没结婚不能拿钱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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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0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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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8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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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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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0# pipi88 的帖子
是rocky兄打去投訴的啦!有登出來了嗎?說些什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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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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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8# 甲洞四大才子 的帖子
你的方面有什麼進展嗎?我的除了等消息還是等消息,問了等於沒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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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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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朋友申请之前也很担心,打电话去问了三次,三次都是一样的答案,就是不必是合法夫妻也可以申请,所以我们才敢敢去买。
我们在十月二十号一起去申请,前后大概十五分钟,因为全部文件都准备好了。
我的大概五个工作天就直接进银行,女朋友的大概七天才打电话叫她去拿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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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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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转贴此帖去政经, 让大家上来SHOOT!!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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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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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8# 甲洞四大才子 的帖子
那天在中国报有看到这个报导,是这里的朋友打电话去的对吗??
有没有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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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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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1-2008 0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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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1# 追缘 的帖子
还好你哥哥遇到的不是皮皮。因为房子和钱都是皮皮的名下。如果皮皮走路了你哥哥渣都没得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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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8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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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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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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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都應付不了通貨膨脹率,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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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8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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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ger 于 12-11-2008 11:47 PM 发表
在这里闹到天翻地覆也没用。试试媒体压力?
我把消息告知几家报章的朋友了,似乎没有人感兴趣~~~
以我媒体经验~~~或许,或许需要来个示威阿,几百人签名之类的活动,
才能吸引报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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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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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8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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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来个集体签名,
不可能自己的钱都不能拿啊,
想到就火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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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0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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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6# 2750四号 的帖子
謝謝你的消息,開始他也是告訴我只有一個人可申請,後來兩個都不給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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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8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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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追缘 于 16-11-2008 01:30 AM 发表
其实epf酱做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现在是有一对男女朋友
个人拿了epf的十千
两个人二十千来给屋子的头期(联名)
女友帮忙给头期
男友供
两年后,这对情侣分手了
女的要回那十千头期钱
不然不同意割名
男的又 ...
這位朋友,你有點搞錯了。
舉個例子,很多人借錢去炒股票,傾家蕩產跳樓自殺,妻子孩子被遺棄過苦日子,
你說,這事情是不是股票市場的責任?股票市場必須嚴禁借錢的人買股票?
請問這是否是股票行、股票市場的責任及管轄範圍?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雲頂賭場也必須嚴厲禁止那些沒有身家的人進去賭場賭博了,
因為很多人輸錢,借along,又是傾家蕩產。
那麼,股票行還是賭場,應該立設一個條例:任何人無身家或者貸款者,不得踏入賭場賭博。
理由是:顧客們貸款投資、賭博,後患無窮。
很多人說"尤其是分手後..."然後說"麻煩、不好"......。
那不如換個“尤其是離婚後..”然後說“麻煩、不好”。
樓主阿,各位要結婚的人阿,真的不好結婚,結婚後要離婚很麻煩的,身家被分去,又要給贍養費。有孩子更死,養孩子供書教學都幾百萬,書讀不成不要緊,學人家吸毒然後回來搶你的棺材本打你更麻煩。所以你不好結婚,不好生孩子。改天要離婚阿,脫離父子父女關係,很麻煩的。所以萬萬不能。
我了解錢是你的,你喜歡給你的孩子搶,給你未來老婆分一半是你的事,但是聽我說...萬萬不能。如果你再不聽,我找幾個人迷魂你,把你鎖起來,不讓你去註冊結婚,那麼你就不用離婚了。要鎖你的事情我會秘密進行的.....。對外公佈就鎖不到你了,等下我被鎖回頭..。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属不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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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08 0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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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4# jeffreyboy83 的帖子
打去問了,他們不承認該報導的真實性!依然是不能拿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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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8 0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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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2008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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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把RM70亿接出去后 ....
EPF就没什么钱了 ....
那他们就set一大堆条规来为难我们 ....
不让我们拿钱 ....
我也是刚和我女友联名买了一间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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