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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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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08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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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多辛苦,不要放弃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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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08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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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多辛苦,不要放弃生命 !!!
Gambate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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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5-2008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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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xspace-quote">原帖由yewshong于2008-05-25 11:27:42发表
不管多辛苦,不要放弃生命 </div>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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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6-2008 01: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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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仔出自傳續爭取安樂死
03/05/2007
【 專 案 組 報 道 】 「 一 副 朽 壞 軀 體 命 我 不 管 怎 麼 樣 , 都 要 堅 持 這 一 個 信 念 , 抬 槓 到 底。 」 四 肢 癱 瘓 病 人 鄧 紹 斌 ( 斌 仔 ) 所 指 的 信 念 , 就 正 如 他 於 下 周 出 版 的 自 傳 書 名 — — 《 我 要 安 樂 死 》 。 書 中 有 斌 仔 的 童 年 回 憶 、 出 事 過 程 、 病 房 百 態 , 以 至 出 事 後 去信 特 首 要 求 安 樂 死 合 法 化 被 拒 的 心 情 。 以 「 活 屍 骸 」 作 自 序 署 名 的 斌 仔 希 望 藉 這 本書 , 再 次 引 起 社 會 對 安 樂 死 的 討 論 。
斌 仔 自 傳 全 書 十 二 萬 字 , 花 了 接 近 一 年 寫 成 , 另 有 各 界 贈 序 則 多 達 三 萬 字 , 其 中 周星 馳 更 在 序 中 以 「 山 窮 水 盡 疑 無 路 , 柳 暗 花 明 又 一 村 」 來 鼓 勵 斌 仔 。
不 過 斌 仔 昨 日 接 受 本 報 訪 問 時 , 仍 然 表 示 間 或 亦 有 安 樂 死 的 念 頭 , 也 不 怕 父 母 知 道, 「 反 正 佢 改 變 唔 到 」 。 在 書 中 自 謔 為 「 陳 列 品 」 、 「 怪 獸 」 的 他 笑 言 , 以 前 從 沒想 過 自 己 懂 得 寫 書 , 算 是 還 了 他 目 前 唯 一 的 心 願 , 為 自 己 的 往 事 留 個 紀 念 。
他 坦 言 市 面 同 類 自 傳 不 少 , 也 擔 心 初 版 五 千 本 滯 銷 , 但 希 望 下 周 二 於 三 聯 書 局 發 售 後 , 可 「 再 將 件 事 番 出 講 」 。
記 述 要 求 被 拒 心 情
該 書 共 分 十 五 章 , 開 首 即 講 述 他 在 一 次 跳 彈 床 意 外 導 致 全 身 癱 瘓 以 及 長 年 住 院 , 繼而 憶 述 童 年 生 活 , 包 括 其 一 家 七 口 在 七 十 年 代 逼 在 百 多 呎 的 廉 租 屋 內 , 父 親 為 了 賺錢 身 兼 兩 職 , 但 仍 堅 持 每 朝 早 七 時 許 送 他 們 四 姊 弟 上 學 。 之 後 他 去 信 特 首 及 立 法 會議 員 , 要 求 安 樂 死 合 法 化 , 自 傳 亦 一 一 記 述 了 他 要 求 被 拒 的 心 情 , 並 逐 一 反 駁 各 立會 議 員 的 言 論 , 最 後 一 章 以 「 永 不 放 棄 」 作 結 , 表 明 他 不 會 放 棄 爭 取 安 樂 死 。
掌握不住的生命線
陸葦
斌仔的自傳《我要安樂死》,封面圖片是他仰望了15年的病房天花板,書名的五個大字有違所有書面設計常理,宣言般刺過來。
若仔細觀察,在封面上還可以找到一個如股票走勢圖般的圖表,幼小的铫條起初高開,卻從時間軸上22這一點插水般直落,然後便是在漫長的低位徘徊,在34 和 36 點微微回升,其後跌勢持續 ……
這也許示意著斌仔的開心指數、生命質素、生存慾望,無論是甚麼,它都只有繼續緩慢地走下坡。這是斌仔生命的基調,也是這本書的基調。若不是斌仔,有誰能夠把生命的價值還原到如此根本?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三」,斌仔的自傳是這樣開頭的。三三不盡,六六無窮,長長九九,那天對於迷信數字的香港人來說,不是很美滿的一天嗎?一大清早,天氣鬱悶,山雨欲來,是凶兆嗎?昨夜心緒不寧,是感應嗎?出門後一反常態,棄地鐵搭巴士,是一種暗示嗎?是與她的不快,擾亂了心思嗎?
羅富國教育學院體育及社會選修科畢業在即的斌仔,全身煥發勃勃生機,在向同學炫耀一個胸有成竹的後空翻時,也許是剛從彈床下來,未適應實地的反撞力,也許過於心急,也許體力消耗過度,誰知道也許因為甚麼,總之,他失手了。待他從深切治療部甦醒過來時,只剩下頭部可供支配。
隨著時日的延伸,他對自己狀態的了解由醫學的「全身癱瘓」,到心理的「廢人」、「廢柴」、「陳列品」、「人不人,鬼不鬼,物不物」、「階下囚」、「活屍骸」、不會行走的「屍肉」……人生遭逢突變,我們會反省自己的責任、追查命運的安排、叩問生命的主宰。斌仔之所以為我們所熟悉,就是因為他深沉地思索了他的生命應由誰主宰,得出「將自己的命運重新掌握在自己的手裡」的結論,絕食、自殘、向醫方爭取不果後,他熟讀外國案例,悉心部署,臥床 12 年後寄出了轟動一時的《給董特首的信》。諷刺的是,他可以做到的也只是將願望寄託於他人,而董特首也無能為力。
書名不是促銷噱頭
斌仔卻因而成為公眾人物,捐款、探訪者、先進醫療和電腦設施、張學友、霍金,都一一出現在他眼前。他更開始寫自傳了。很多人也許期望,斌仔應該流露出對輕生的悔恨,應該勉勵萬千年輕學子珍惜生命,才能回饋社會。但讀完《我要安樂死》便知道書名並不是促銷噱頭,沒有交功課式的勵志句子,不是俾面派對、利益交換。也許,我們應該搞清楚,斌仔從來沒有厭棄生命,甚至比好多人都更早感受到生命的美麗絢爛。
在短短的第五章,斌仔回顧了自己的前半生。也許他自己也不自覺吧,這 36 頁內容,大多是用「一件有趣事」、「另一件有趣事」連接的。在這裡,我們認識了一個自稱是「樂天派掌門大師兄」的斌仔,在中學時期,他已「擁有一個廣闊的跨年歲人際關係」網,更甚得女孩子歡心。回想到與友儕共度的這些歲月,壟斷了斌仔的視野 12 年的天花板,也有了不一樣的光采:「回想到這裡,天花板都閃閃生光,似乎有大型煙火爆發,祝願友誼長存,永垂不朽,我也不禁沾沾自喜起來。」
雖然斌仔三番四次強調自己只不過是一個胸無大志的平凡人,但生命最基本的尊嚴不應只是大烈士大英雄才有資格擁有。當一隻小蟑螂在臉上巡遊,你卻無力驅走;當閱讀金庸小說要乞求半天才有人幫你翻一頁;當眼鼻耳舌意均無多餘慾求,斌仔叩問:「看到美麗的,不賞色;嗅出污濁的,不知惡;繞樑三日的,不悅聽;牛品牡丹的,不嚐味;喜怒哀樂的,不隨身,所有感覺殆無孑遺,還算是人嗎?再者,夢想對一個真正的人來說何其重要,不管是甚麼年紀,多多少少都會為自己未來的日子作出計劃,假如有宏大的做人目標,更是切合薪火相傳的歷史任務,繼而積極地實踐種種夢想,教化下一代,義之所在,這就是生存價值。但是,我維持著飯來張口,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沒有任何夢想的『廢柴』,現在和將來僅是茫茫然一片,不做甚麼,又不願做甚麼,還算是人嗎?」
對於生命,斌仔不是要作泰山鴻毛、小我大我之選,只求玉碎與瓦全之別。撇開所有道德的、宗教的、社會的價值判斷,回到個人本位,我們可以如何判斷生命的價值?這正是斌仔為我們打開的討論。讀者難免在書中找尋斌仔的心意:究竟今天的斌仔是否仍存尋死之決心?也許,我們從一開始,就誤會了他。
斌仔的故事,讓我們意識到,決定生命價值的,不是死,而掌握生死的權。在沒有權去死之前,斌仔判斷自己的生命是否仍有價值的條件便不成熟,而會否行使這權利的問題更不存在。
坦白的力量
200 頁的書有 70 頁是序,相信若不是斌仔「擁有一個廣闊的跨年歲人際關係」,實在難以成就如此陣容的序列。其中,除了作者的自序,醫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和歌星張學友的序都令人印象深刻,坦白而直撼人心。
胡定旭:「然而,為愛自己,還我尊嚴,不想再受無意義生命的折磨;為愛家人和朋友,不欲他們要無限期地照顧一個不會復元的人,因而堅持選擇離去,難道這份挑戰生命的勇氣,這份為人為己的真愛,不值得我們尊重嗎?」
「斌仔在書中亦有提到對醫療人員的一些不滿。我很明白斌仔的感受,但我亦相信,我們的醫護人員在各種條件的限制下,已盡心盡力去照顧他……盼望斌仔在視我為朋友之餘,也能將我看作是醫療隊伍的一份子。」
張學友:「我認識 『斌仔』嗎……試問有幾人能說出『鄧紹斌』這名字,包括本人亦是寫這序時才真正知道『斌仔』全名就是鄧紹斌。」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我們應邀去見一些希望見我們的人,去滿足一下需要我們幫忙的人,已像是例行公事……當我知道斌仔想見我時,我就去到醫院和他見了面。我卻沒有想過,在斌仔和我見面時,臉上的笑容背後以及這不能動彈的身軀裡,真正需要甚麼?就是這張輪椅嗎?就是我的幾聲問候,我親切的笑容嗎?就是我對他在人生路上遇到這般大考驗的憐惜?就是我看見他能在現代科技的幫助下,以頭部移動去操作電腦,去寫作,去和別人溝通時發出的幾聲讚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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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1: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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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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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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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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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yewshong 的帖子
為什么辛苦就不能放棄生命咧?
我是真誠的在問這個問題
如果一個人悲觀至極,在世界上沒有一秒是快樂的
那留在世上就是一個天大的折磨
為什么不能給這種人安樂死?
為什么非要他在世上受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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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2: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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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的故事,想到一个问题。
安乐死,对于那个作者是一个解脱。
是解脱着十多年的痛苦。
不过,不批准实行安乐死的人,
他们一部分是要他(患者)振作,不要轻言放弃。
他们应该只有这么简单又纯粹的想法。
我看到的是,他们是用这个人的痛苦来让大家知道一个讯息。
生命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珍惜。
看起来是像很好的正面教材,只是让一个人的痛苦,可能不是痛苦。
而是折磨着他,这些痛苦又哪里是那些健全的人所能理解。
想要知道他们的痛苦的心,试下自己一个星期躺在床上不要动,
我相信他们就会感受到什么是痛苦,为何作者要安乐死。
可能办个活动类似饥饿30的,会唤醒大家更加珍惜自己健康和生命。
更爱护自己身边的人,也能体会这些病患的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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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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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indyL 于 25-6-2008 02:38 AM 发表
為什么辛苦就不能放棄生命咧?
我是真誠的在問這個問題
如果一個人悲觀至極,在世界上沒有一秒是快樂的
那留在世上就是一個天大的折磨
為什么不能給這種人安樂死?
為什么非要他在世上受苦?
你应该问自己,如果你一个月只能躺在床上都不能动。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让他们有选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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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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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wshong 于 25-5-2008 11:27 AM 发表
不管多辛苦,不要放弃生命 谈何容易。。。那种日子可说是度日如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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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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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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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讲安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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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8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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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笑死。。。
哈哈哈哈哈哈。。。。
有这种服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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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8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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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被这主题吓到...
楼主, 加油, 别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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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8 0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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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8 0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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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
主题与我无关,
我是分享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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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8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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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通过医生使用化学药物让病人可以在无痛苦、挣扎的情况下安详去世。
最近在网页上看到了一遍‘李燕日记’,是发生在中国的一则真实故事。作者是一名自小就在床上度过的瘫痪者,由于作者的双亲已经将近生死关头了,所以他希望可以向政府申请安乐死。因为作者害怕双亲如果去世以后,他将会没有人照顾,就算有人照顾,也不会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作者的双亲也同意并支持他的做法。
如果以宗教或感性的角度来看,这是不被认同的。因为他们认为生命是宝贵的,即使是在最痛苦的情况下,生命也必须被尊重。这么说来,一个人的性命并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个人的。因为一个人没有权利去决定他的性命去向,是生或死。一个人的性命还牵涉到宗教、社会伦理、人权、法律、国家等课题。所以,一个人的性命所牵涉的范围是很广的,并不是你个人的。
如果以理性或经济的角度来看,安乐死是对那些活在生不如死情况下的人,最佳的解脱。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真正脱离痛苦、挣扎,得到释放。一位对社会或国家经济没有贡献的人,是一种拖累、负担,会间接地影响国家的发展?见仁见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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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08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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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DriftyFly 的帖子
牵强要扯上关系的话。。。我感觉你的说的4个月就难以忍受,可能有让你有主题的那个想法?即使是一闪即逝的念头?(忍不住要抬一下扛,别介意~)
会正体,谢谢分享,对我有开启作用。
一直认为死是个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但是死却可以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也觉得很混淆。。。安乐死就算可以接受,但是一旦坦然被司法接受,必然暗地里给社会消极的想法,可以间接‘鼓励’一些人安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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