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情况我也时有所闻,就是为了买屋子换公民.. 其实也是无可厚非,如果认为这里是你的终站..我本身在新加玻18年了..今年36岁,SPM后就出来小新打拚了..前面12年是拿工作准证,中间两年拿EP,后面四年转PR,在这之中,前面15年是睡在店里,转了PR后,就在盘算着买屋子了..最后,决定在大部分小新人不去,不敢进去的地方,芽笼37巷,和朋友合股,共两组人,四个人,我和我弟弟;朋友两夫妇买了间私人公寓,1227平方尺,62万,头期只是拿了78千出来..当时是什么限制也没有,贷款90%, 3%印花税..就那样在小新买了第一间屋子,虽然是合股,但也算是在这里置业了..22个月后,我们以97万卖了,手上套先42万..后来离开芽笼区,在KEMBANGAN附近买了间双层公寓,1700尺,120万,月供少了,空间大了,房间多了,我们出租床位和楼下一间主人房,租金回报接近两千,和以前住店相比,现在我们赚到屋子住..赚到日后可能集体出售的机会..这里要和搂主说的是,我本身不是做什么高管或高收入人士,具体的说,是个送货佬,家私佬..但. 奇迹是随时会发生,不是在你28岁,也可能会在你36岁时发生...又或者在42岁时来到..除非你只有43年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