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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移民成功咯!!!(美梦成真~在新加坡拥有第一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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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7: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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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各有志啦,以前我们的祖先还不是离开当时的祖国来到南洋...
binson 发表于 9-2-2012 07:13 PM
当然是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只不过应该提醒的就要提醒,有时人类一时想不开嘛!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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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7: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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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 洋葱头^^
看#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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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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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家乡,如果婚姻出现问题,我想只有新加坡的法律保护到我,我是公民的话有更好的保护。。。单身要养活 ...
Joeytsy1668 发表于 9-2-2012 05:36 PM
真是典型的女生外向(广东)
你会担心婚姻出现问题而没有人保护你;
你会担心目前和男朋友没有自己的窝;
你会担心以后孩子没有收到良好的教育;
但是就是不会担心以后几十年跟父母相处的机会,他们可是养大你的人。
不简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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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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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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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夜雨晨风 于 9-2-2012 09:08 PM 编辑
回复 40# keat8303
总好过像你一样只活在自己小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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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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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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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大爷
哈哈~那是他们的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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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2-2012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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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支持,我是想到我喜欢这里,不想以后有孩子了要分割两地,每个礼拜赶回去看孩子然后在依依不舍的回来工作。如果想把孩子待在身边这里一定要有住的地方。租房子很贵列!!!如果我在这里有了房子,就算我不是马来西亚人。我还是可以让我的父母,姐妹,过来聚聚。想来多久都行。。。我想回去马国小住也没问题。要跟我男友申请最快也要一年。到时只可以买二手,20%downpayment也是个问题。
我现在在马国有车有基金,等拿到approval了就会回去先换名卖掉。好像不可以拥有是吗?我看还有半年时间所以这次投票是我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了。马来西亚真的没眼看了。。。
离乡背井是必不得已,出外读书就离开了,难道要为了和家人相处而不出吗?在这里工作也可以让他们过好一点的日子,还可以让他们和朋友喝茶时炫耀一下自己的女儿有多本事😄paiseh paise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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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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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oeytsy1668
原來還有這一招哦,謝謝了
紅慧星馬沙 发表于 9-2-2012 04:45 PM
少佐,好失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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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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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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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支持,我是想到我喜欢这里,不想以后有孩子了要分割两地,每个礼拜赶回去看孩子然后在依依不舍的 ...
Joeytsy1668 发表于 9-2-2012 09:13 PM
那就恭喜你啦。。。我还以为你已经是新加坡共和国公民。。。要移民到欧美加澳纽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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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2-2012 09: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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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想要移民这么远啦,放不下亲朋戚友啦。新加坡是马国周围最好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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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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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陪伴你28年的身份证、家乡、甚至家人
竟然输给一个还没有名份的男朋友和一间鸟笼。
真心话告 ...
keat8303 发表于 9-2-2012 04:53 PM
安靜啦你!人家移民去冥王星都好關你X事?人家老爸老媽都沒出聲你吵什麽?你拉她回來馬來西亞,AGONG會給你DATUK給你獎牌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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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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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很有自己的想法,那是好事。但是转换国籍不比出国玩或念书,对以后的牵连颇大,所以还是要郑重考虑。但如果决定了就要义无反顾的往前走。别人的话可以听,但是适合你否自己要衡量。
大家不要用这么重的言语去批评一个人的决定。我们可以给意见,但是put down别人是没有修养的。如果今天lz说要拿美国绿卡,或移民去澳洲,英国,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出来道贺道喜,果真如此,那自己已经有仇新的心态了。一件衣服不适合自己不代表不适合别人。对于有志向,为自己将来好好打算的人,即使自己不同意,给了意见后再给祝福是件好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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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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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为了男女朋友而转国籍是蛮轻率的一件事。但是看LZ的行文,倒有90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将来,所以还是相当理智的。只是我觉得28就着急是急促了。也许35倒还不迟。当然如果有家人的支持那就是锦上添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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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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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意见后再给祝福是件好事来的。frankling 发表于 9-2-2012 09:50 PM
少了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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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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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 mikata
哦,其实这也是一种说话的方式(这是什么来。。),听说是北马一带的accent,比如说bukit mertajam那一带,不懂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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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2-2012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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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frankling支持,3年前自己也没想要换公民,但是看到同事,朋友一个个都移民,自己考虑了很久,跟男友商量了,才决定的。以后孩子是跟我国籍,就算老了我还是有朋友,有孩子伴着我。我小妹也喜欢这里,可能她毕业了也会过来。爸妈是不反对,他们可能都觉得女儿大了就嫁出去,现在还没嫁都不待在家了。。。他们知道我要买房子都很开心。我妈从小就灌输我要有自己的房子,租别人的20年后还是别人的。28我觉得迟了,不能再拖了,好命做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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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10: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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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人各有志。
mikata 发表于 9-2-2012 08:21 PM
我胸口也是有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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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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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frankling支持,3年前自己也没想要换公民,但是看到同事,朋友一个个都移民,自己考虑了很久,跟男友商 ...
Joeytsy1668 发表于 9-2-2012 10:10 PM
现在转很容易拿到新加坡公民的,我一个怡保朋友薪水3K也是转了,不到半年就批准了....他也是为了买H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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