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刚看过的病例吧。心情还没平复,语气重了。 一年前,有个四十五岁的华裔中年妇女,在洗澡时摸到乳房有个硬块,初时不以为意,但硬块越摸越大,她怕了,就想去治疗。因为受教育不高,不敢去政府医院或诊所,担心无法与马来医生(错!医院现在很多华裔医生了。)沟通,又听说私人诊所受费很高(错!私人诊所收费廉宜公道,高的是私人医院。),而且怕羞,不想给医生检查(错!怕羞可以找女医生。),最后,最后(我很气,我很气!)
第一个不是医生,是我的朋友,听说我乳房生东西,她半卖半送一些产品给我服用,但服用三个多月了,硬块还在! 第二个也不是医生,没有检查我的乳房,只要我每天早晚两次把药涂在硬块上,不用钱的,随缘乐捐,整个疗程二个月,硬块都没变小! 第三个好像也不是医生,也不做检查,就给了我很多包的药,消肿的、止痛的及消毒的,还有能够打散肿块的!不贵!每次RM50的药可以吃两个星期,吃了三个月,硬块更大了! 第四个终于是医生了。但你只是检查了几分钟,就要我去政府医院看专科,要动手术。 “医生,我不要去医院,你可以治疗我吗?” “不能!我只是个小医生,你需要去医院看大医生!”连“大”“小”都出动了,还不明白? “我很忙的,没时间慢慢等。你就不能帮我开刀吗?” “我不会开这种刀。政府医院不会等很久的。”我都语无伦次了。 一边写着转介信,一边联络上了在政府医院的同行:这样大粒了!你叫她明早九时来见我。 “你看,大医生明天就要治疗你,你一定要去!” 看着她点头道谢,起身离去,我心中不禁一阵悲戚,脑里机械性的估计着乳癌的期数与等级。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病除了有轻重之分,重症如癌症还有期数之别,在初期时早点发现,尽快全面治疗,结局是完全不一样的。 拖延就医本身就是伤害!
Primum Non Nocere(拉丁文)--- First,Do No Harm。首先,不要造成伤害。 这是提醒医者在治疗病患时尽量以不伤害病人为出发点。药物、电疗有副作用,麻醉、手术有风险,也有后遗症,但只要治疗成效比伤害大,不违反专业守则,医生便可考虑使用。当然病人也有自主权选择治不治疗,或咨询其他医生的意见。 病人没病,不能说有病。不需要的手术、检验、用药及其他违反专业守则的治疗都不能做。政府收费指南规定只可以收费一千的医疗程序不可以狮子开大口,胡乱宰割病人,要价五千!自己没有把握或领域以外的病症要转介专科医生。这些都是身为医者应有的医德! 不管是小医生、大医生,普通门诊医生还是专科医生,大家都要不断吸收医学新知,把知识及技术提升到自己应由的水准,对疾病的诊断及治疗要充分了解,不能掌握或复杂的病症要诚恳告知病人,转介医院,不可有私心,害病人无法尽快得到应有的治疗。 医者父母心,医者怜悯心,虽说谈何容易,但这不就是学医行医的初衷吗? First, Do No Harm。首先,不要造成伤害。 不是医生的第一、二及三的人不也应该这样子想吗?不是医生就不应该咨询及治疗病人,没有医疗知识就不要胡说八道!害无辜的病人延误就医于心何忍?这可能要了一条命,毁了一个家庭,良心喂狗吃去了吗? P/S:读者也请读读《那个早上,我看了个乳癌病人》,谢谢网友jinreung医生的留言提醒了我Do No 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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