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民国教育部所提供的「2016年教育部台湾奖学金」、「2016年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开放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马来西亚籍学生踊跃提出申请。 「2016年教育部台湾奖学金」受奖生除了将获得台湾教育部补助学费及杂费每学期新台币四万元,同时也将获得生活补助费每月新台币一万五千元至二万元不等,受奖期限分别为学士4年、硕士2年及博士4年;而「2016年华语文奖学金」受奖生则可到台湾教育部所认可的大学校院附设华语文教学中心报读二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华语文课程,受奖生就读期间每月可获得奖学金新台币二万
驻马来西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指出,「教育部台湾奖学金」多年来获得学生踊跃响应,申请者亦逐年增加。为了让受奖学生在获取专业知识之余,也能实际体验台湾风土人情,台湾奖学金今年条例将开放受奖同学在台实习及工读。 另外,除了上述两项奖学金,有意赴台修读硕、博士学程者也可申请由台湾财团法人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所提供的「2016年国际高等人力培训外籍生(ICDF)奖学金」。受奖者除了可获得全额奖学金,包括学生注册费、书籍费、住宿费、生活费及来回经济舱机票,也将获得每月奖学金:硕士生新台币1万5千元以及博士生新台币1万7千元,这项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8日。申请者须就读该奖学金计划合作学校开设之硕、博士学程。 上述三项奖学金的申请者皆须自行向相关大学申请入学,再将申请奖学金相关文件以挂号方式邮寄到办事处,申请文件均不退件。 办事处欢迎符合资格的马来西亚籍学生申请上述奖学金,详情可浏览网站 http://www.taiwanembassy.org/my/mp.asp?mp=297 。 若有任何相关疑问,也可电邮[email protected]或致电03-2162 3228 / 03-2161 4439 ext 153 / 135查询。 一、 「2016年教育部台湾奖学金」 申请资格如下: 1. 至少具STPM或同等学校毕业学歷,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2. 不具有侨生身分,非中华民国籍学生,已向台湾大学院校注册入学或保留台湾大学校院学籍者 申请人需备妥以下文件: 1. 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影本 3. 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影本,马来文证明应附经认证之中文或英文译本; 4. 已向台湾相关大学校院申请入学之证明文件影本; 5. 申请就读非全英语学程者,需缴交华语文能力测验进阶级或同等级以上成绩单或证书影本。 6. 申请就读全英语学程者,需缴交英文能力证明或证书影本。 7. 校长、教授或导师推荐信二封,并经推荐人封后亲签。 二、 「2016年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 申请资格如下: 1. 年满十八岁,具高级中等学校以上毕业学历;
2. 不具有侨生身份,非中华民国籍学生,已向台湾大学院校注册入学或保留台湾大学校院学籍者不得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备妥以下文件: 1. 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影本; 3. 最高学歷证明及成绩单影本,马来文证明应附经认证之中文或英文译本; 4. 已向华语中心提出申请之证件或入学之证明文件影本。 三、 「2016年国际高等人力培训外籍生(ICDF)奖学金」 申请资格如下: 1. 具大学以上毕业学历; 2. 不具有侨生身分; 3. 其他详见代表处网页资讯。 申请人需备妥以下文件: 1. 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影本; 3. 最高学歷证明及成绩单影本; 4. 英文能力鉴定证明影本。 申请人需按照以上顺序将文件左上角装订成册,以挂号方式邮寄至驻马来西亚代表处教育组并注明拟申请之奖学金类别「台湾奖学金」、「华语文奖学金」或「国际高等人力培训外籍生(ICDF)奖学金」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Taiwan Scholarship) ,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 or (ICDF Scholarship),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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