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国报》的报道指出“大马一触即通电子钱包(TNG Digital Sdn Bhd) 因涉嫌让用户透过平台进行洗黑钱活动,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SA)》第48(1)条款,而被国家银行开罚60万令吉的行政罚款,并已经在过去的5月31日完成交付。” 在该报道中也提及“根据国家银行的调查,国家银行发现大马一触即通电子钱包曾经在不同场合批准两位被制裁人士的不正当交易,因而抵触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48(1)条文。与此同时,大马一触即通(TNG E-wallet)也在《2014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特定实体呈现与报告要求)(修订)法令》下被制裁。对此,国家银行也考虑到TNG 公司在被举报之后确实有采取积极的态度来配合调查和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措施,所以才会开出60万令吉的行政罚款,否则在相关的法令下TNG 预测将会面临至少数百万令吉的罚款” 最后,在该报道里面也提及“大马一触即通电子钱包在被国家银行开罚的事件,相信会引起许多同行的关注并警惕,在审核顾客的基本信息上面可能会更加的严厉。话说如此,国家银行也考虑修正目前现有法案以便更加严厉的监管所有的电子钱包公司和其用户的交易活动,以避免让有心人士成为洗黑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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