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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政府撤回 “阿拉”字眼案的上诉之后,便引起穆斯林群体的强烈不满,尤其是反对党和马来组织。 首相安华说,内阁今天得到国家元首陛下御准,将会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出加强执行有关“阿拉”字眼政策的建议,以全面解决使用“阿拉”字眼问题。
他说,内阁了解到,总检察署早前撤回针对宗教印刷刊物内含有“阿拉”字眼的上诉申请,是因为,有关案件 仅围绕 “行政事务”,并不会改变 联邦法院在2014年的裁决。(那一年,联邦法庭裁决,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他强调,政府绝对尊重、认同和采纳各州的法令和国家元首陛下,在 2023年2月7日发布的谕令,也就是,在“阿拉”字眼使用上,继续沿用现行的政策。 昨天,内政部长赛夫丁也有说明,联邦政府不继续上诉,是针对 “行政角度”,那就是 “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而不是针对“阿拉”字眼的使用。 另外,国阵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指出,政府将会精简执行“阿拉”字眼政策的课题,有关的建议会提呈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以继续维护伊斯兰教作为联邦宗教的地位。 雪州政府也表达立场,那就是,禁止雪州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雪州大臣阿米鲁定解释,这个禁令与联邦法院在在2014年罗马天主教总主教控告内政部长一案的判决,以及2010年2月18日在雪州宗教法相关的判决有关。 他说,无论如何,州政府会坚决保护宗教信仰的权益和敏感性。 国盟主席慕尤丁则对于政府撤回上诉,感到遗憾。 他还揭露,他曾在希盟执政担任内长时,有行动党的部长要求内政部庭外和解 ,处理基督教徒吉尔爱尔兰挑战禁用“阿拉”字眼案,但,他并不同意。 他说,庭外和解,意味着内政部需要撤回对此案的充公令,归还扣押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 他表示,内政部当时的立场是,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程序由法庭裁决。内政部也认为,传播包含”阿拉“之名的基督教传单,恐会引起穆斯林群体不安,进而威胁公共安宁和国家安全。 他说,当高庭在2021年批准吉尔爱尔兰的申请后,政府就必须提出上诉。 如果上诉后的判决,依然对政府无利,政府就有义务修改相关法律,以保障不同宗教社群之间的和谐关系。
政府已经解释撤除上诉基督徒可用“阿拉”字眼 的原因:“行政事务目的”。而安华昨天也有说,可使用“阿拉”一词, 只针对砂拉越基督教徒,不包括其他州属。 结果,在野党并不买单,其中包括土团党宣传主任拉札里。 他说,安华的这项言论相当肤浅,伊斯兰是官方宗教,砂拉越除了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该州的伊斯兰理事会也隶属国家元首监督。 他进一步说明,全国伊斯兰商议委员会(MKI)在2008年 议决,“阿拉”是伊斯兰和穆斯林的神圣宗教词汇,而且,不能被其它信仰(宗教)使用或同等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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