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撤回对法庭宣判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的上诉,也就是说,非穆斯林在宗教和教育目的上,也有权利使用“阿拉”字眼。 先来看看背景,2008年,一名砂拉越基督教徒吉尔艾琳从印尼飞抵吉隆坡时,海关没收了 他行李中8张 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时任政府解释,这些含有“阿拉”字眼的光碟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了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
两年后2010年,吉尔艾琳决定挑战政府的 没收决定,并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 而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作出标竿性裁决,那就是在宗教和教育目的上,基督教徒有权利使用“阿拉”字眼。有关判决随后掀起许多反对声浪,政府随后也对此提出上诉。 不过,根据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代表内政部的总检察署,已经在今年4月18号通知上诉庭,撤回上诉。 内政部长赛夫丁也证实,政府撤回了 “阿拉”字眼案件的上诉。 政府撤回上诉的决定遭到许多伊斯兰组织以及伊斯兰教徒的不满,又再掀起争议。他们纷纷认为,政府应该要继续上诉。 但原来,事情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政府出面解释他们撤销上诉的原因。 首相安华说,吉隆坡高庭当初宣判基督教徒可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其实只是适用于砂拉越。所以,并不适用于国内其他地方例如马六甲、槟城、和雪兰莪等等。 另外,内政部长赛夫丁说明,联邦政府决定不继续这起案件的上诉,是针对 行政角度,那就是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而不是针对“阿拉”字眼的使用。 政府的这个决定也不影响目前正在法庭审理的每个案件。 他也解释,吉尔艾琳的诉讼,是挑战关税局的充公行动,而这就是行政问题。 他说,内政部在1986年12月5日决定,非穆斯林禁止使用“阿拉”(Allah)、“真主之家”(Baitullah)、“祈祷”(Solat)和 “伊斯兰教麦加圣堂”(Kaabah)的指令。 赛夫丁强调,内政部的立场是尊重、认证和采纳各州的颁布,和国家元首在今年2月7号的谕令,其中包括保护“阿拉”字眼的使用。 赛夫丁
无论如何,首相署部长兼巫统宣传主任阿莎丽娜今天发文告说,需谨慎处理“阿拉”字眼的课题,因为触及宗教敏感、宗教自由和各族人民的和谐问题。 巫统部长明天会把这课题带入内阁讨论,以找出解决方案。 同样来自巫统的巫青团长阿克玛则促请内政部,解释为什么撤回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 的上诉,否则他们将走上街头抗议。 他指出,内政部需要有完整准确的解释,因为这关乎宗教的圣洁。 柔佛巫青团团长诺阿兹林也不满政府撤回上诉的行为,并列出他们不满的原因,首先,他们认为政府应该确保上诉庭能够纠正高庭在之前的判决中,可能犯下的任何错误或缺陷。 其次,撤回已经提出的上诉是一种不良先例,尤其这是涉及伊斯兰尊严、地位和圣洁的案件。 神父曾出示独立前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证据 也有一些马来组织抨击政府撤销上诉的行为,包括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师公会。 该公会主席慕沙阿旺敦促政府重新考虑,撤回案件上诉的决定,并希望政府可以继续上诉,直至最高级别法院,以考虑各种角度及所有层面,特别是我国穆斯林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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