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面子书专页“大马资讯台”分享了一则有关醉酒驾车,最终导致2名路人一死一重伤,而引起网民愤怒。 据加影警局透露,该名男子在喝醉后,迷糊之间撞向了数辆车子,随后导致在路旁的两名路人也被撞至重伤,现场一片狼籍。 据悉,事发地点是位于加影Jalan Reko路靠近的Kajang Sentral,而该两名印裔路人,分别是27岁的姐姐,与25岁的妹妹。 事发后,有路人拨打紧急电话,而两人也被送往医院治疗,不幸的是最终姐姐伤重不治,在医院逝世,而妹妹则仍然在抢救中,伤势严重。 肇事司机也被警察带往警局接受调查。按照过去案例,凡酒驾导致死亡车祸者,肇祸司机都会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操控交通工具)下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判罚监禁3至10年、或最少8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少网民看到后,纷纷表示,“喝醉酒误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年代GRAB 很方便,有些地方又有代驾服务,喝酒就别开车,害人害己”、“禁酒啦!又伤身又乱性,又要开车撞人”。 温馨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勿喝酒,安全回家最重要。 资料来源,可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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