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电影院公司GSC因违反反暴利法令,以销售矿泉水和薯片牟暴利,被罚款4万5000令吉! GSC是被控在马六甲英雄广场,以3.30令吉销售600毫升矿泉水,利润增长0.97%和以5令吉销售75克包装薯片,利润增长1.23%,因而触犯了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若是重犯者罚金上限将被提高至100万令吉。 据了解,贸消局是于2018年期间接获投报,并进行取缔行动,发现该公司每瓶矿泉水利润为1令吉27仙,相较过去则是96仙。案件在2020年开始审理,并于昨日在地庭作出判决。 GSC代表律师在罚款下判前,以初次犯错、商品售价只是一个技术失误,并且利润也不高为由求情。 由于GSC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销售的矿泉水和薯片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法官诺玛依斯迈尔在聆听双方呈词以及求情后,最终判处GSC罚款4万5000令吉。 各家媒体今日也相继报导此案,其中《中国报》在面子书贴文上写下“大快人心!”、“GSC小编怎么看”,结果真引出GSC小编在贴文底下留言,表示:“好一个‘大快人心’,每张戏票都被抽了30多巴仙的娱乐税,你知不知道?每张戏票都要分给电影制作公司的,你知不知道?剩下的你觉得够给租金,人工,维修,营销,器材,电费,水费,保险等等等等等?” 最后,GSC小编还讽刺地说:“大块人心这四个字,真的谢谢你。”,惟目前该留言已经无法找到,相信是已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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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发表于 14-6-2022 09:47 PM
老實說,不管是什麼電影院的票都是很貴的,
尤其是食物,但是!
漢堡,熱狗,雞肉塊,汽水真的很好吃!
嘻嘻和哈哈 发表于 14-6-2022 09:55 PM
票价并不会贵的,水和薯条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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