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单身派对上,趁机捡尸其它女子,准新郎砸大钱封口费 台湾新北一名张姓业务在结婚前与友人到KTV享受单身之夜,却趁着酒意,趁机捡尸同行的一名女性友人而遭到女方提告。张男害怕自己的劣迹被女友以及家人知晓,便以新台币80万元(大约马币11万9千令吉)与女方和解。新北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2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诉。 新北地院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在2021年2月某日凌晨与朋友相约到新北一间KTV喝酒作乐,期间认识了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张男见小婷饮酒后意识不清,竟起了色心,将小婷带往附近的汽车旅馆性侵。待小婷酒醒后,发觉自己与张男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才惊觉自己遭到性侵,因此愤怒的到医院验伤并且报警提告张男。 张男坦承将喝得烂醉的小婷带到汽车旅馆,并且还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张男否认涉犯乘机性交罪行,他声称自己是在小婷恢复意识后,征询过小婷同意后两人才性交,而且小婷还配合他更换体位。 但是新北地院在审理时,法官发现张男带着小婷入住旅馆时,旅馆业者见小婷意识不清,曾拒绝让小婷入住。但是张男依旧不死心,带着酒醉的小婷又换了一间旅馆才成功入住,因此认定张男确实趁着小婷意识不清时而乘机性交,所以不采信张男的说词。 最后法官考量,张男虽自述即将结婚,不愿意让女方与家人知情本案,并且也与女方以新台币80万元和解。但是张男始终认为与小婷为合意性交,难认有悔意,因此不予以缓刑,依乘机性交罪,处罚2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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