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召车业者Uber已同意把东南亚业务卖给当地电召车龙头Grab,预计今日会在新加坡宣布这项交易的内容。 这也意味着,以后在大马也不会再有Uber电召车的服务出现。 路透社与彭博社报导,双方的协议包括,Uber在东南亚的全部业务以及Uber Eats在此地区业务都卖给Grab,而Uber将在这家合并的公司持有25%至30%的股权。 早已是Grab大股东的日本软银公司(SoftBank)在今年初投资Uber数十亿美元,引起各方揣测Uber将把东南亚业务与Grab合并 。 2016年Uber将中国大陆事业卖给滴滴出行,以取得在这家中国叫车业者17.5%的股权。随着Uber将东南亚的业务卖给Grab,这也将是Uber在亚洲的第二波撤退。 于2012年创办的Grab也与其他电召车服务组成全球联盟共同对抗Uber,其中包括美国的Lyft、印度的Ola和中国的滴滴出行,各家使用者在使用任一种App即可在其他国家使用合作联盟的叫车服务。 目前仅三十多岁的Grab联合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员陈炳耀(Anthony Tan)是马来西亚人,出身经营汽车事业的豪门,在就读哈佛商学院时,因为同学一句:“你知道在马来西亚招一台计程车有多难吗?”而萌生这个类似Uber的创业想法。 他在2011年哈佛校园的创业竞赛中提出这个计划,获得第二名,随即获得许多天使投资人关注,隔年便在新加坡成立公司。 截至2017年10月26日,Grab的注册司机数量已超过200万,超过6800万部移动设备下载Grab应用程式,在东南亚的搭乘数累计达10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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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n14 发表于 26-3-2018 10:56 AM
GRAB 用了几次, 不懂是运气不好还是他们没有删选司机, 不是货不对版,不然就是司机开口要加钱, 不太严格。
Uber 虽然贵了一些,但是遇到这种事情的机率低很多
绝地榴莲 发表于 26-3-2018 11:59 AM
竟有此事? 敢问详情。
yfsonata 发表于 26-3-2018 09:39 AM
uber不能还cash,在大马少了很多bangla用?
神垂死 发表于 26-3-2018 12:59 PM
可以给cash啦什么不能,只素如果你乱叫司机,然后来到取消的话要给信用卡扣了5块才能再叫司机,不然中黑名单~
yfsonata 发表于 26-3-2018 01:15 PM
我修改一下。。uber必须放信用卡号。。grab不必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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