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事件簿第79项的相关资料。
马四反对党领袖 涉“泄密”受调查 2007-2-6 10:13:36 出处:吉隆坡综合讯
马来西亚反对党4名领袖被指抵触官方机密法令,昨日被警方传召到警察总部问话。
这4人是人民公正党总财政卡立依布拉欣、宣传主任蔡添强、民主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刘天球和回教党总财政哈达南利。
他们昨日早上10点半在四名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到警察总部录口供。约30名来自各党要的支持者,也前来警察总部门口拉布条和平请愿,并等待四名党要录完口供出来。
传事关大道合约
蔡添强在接受历时3小时的问话后对记者说,四名警官个别向他们录取口供,而且他们也全力和警方合作。他也说,他们展开反大道联盟运动的目的,是希望维护人民的权益,所以将会持续这项运动。 上个月4日,他们召开记者会揭露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合约内容,蔡添强当时形容政府制造了一个“赚钱的机器”,他要求政府停止赔偿给大道公司,暂缓调高过路费并检讨合约。
在官方机密法令下,他们一旦被定罪,将面对1至7年的监禁刑罚。
针对政府是在有人公布大道合约内容后,才把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一事,民行党议员倪可敏律师认为,政府及工程部长三美维鲁是因为利益上的问题而滥用司法程序。
他说,根据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只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文件才可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至于政府与大道公司所签署的合约,只是一项非常单纯的商业买卖,根本称不上是国家机密文件。
执政联盟国阵第二大成员党马华的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王乃志受访时也说,政府不应把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因为这项合约涉及公众利益。
“人民都想知道合约内容的细节,是否还有其他对人民不利的条文,偏偏政府在这非常时刻,把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文件,那肯定会引起争议。其实,私人企业应靠实力赚钱,哪有一本万利的生意?”
他说,在国外,国与国之间在自由贸易下所签署的合约,任何人都可从网络上下载并检视。“大道合约只是一份生意合约,并非国家军事文件或其他高度机秘文件,政府把合约‘机密化’,好像是要隐瞒事情。”
马国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发表文告说,政府与大道公司签署的合约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人民绝对有权利知道及了解合约内容。在一个民主国家,政府不可随意把某个文件列为机密,以避开人民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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