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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被拦截,官员刁难中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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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拥有合法签证的中国安徽省女子纪菊华(30岁)前晚(11/12/06)是从澳门乘坐亚航飞机抵达吉隆坡廉价航空终站, 在入境时遭移民厅官员拦截和盘问,直指她是一名妓女。
其在马的未婚夫钟富年(40岁,来自怡宝)近日在人民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她是前天下午在机场苦苦等候未婚妻不果后,向机场辅警询问协助,结果致电机场移民局才知道纪氏被扣留。
他说:“一名女官员告诉我,我的未婚妻由于身上所带的现款不足,怀疑是一名妓女,所以必须扣留他。”
钟富年愤怒地指出,我的未婚妻在中国从事成品零售业,拥有合法的证件,包括护照和大马广州领事馆发出的3个月多次出入签证(有效期至明年3月),而且他个人可以保证未婚妻在马来西亚的经济能力,然而官员并不接受其理由,也不让两人见面。
他说:“我询问官员到底她欠多少钱才能入境时,官员却支吾语对,甚至还教我把钱先汇到中国,然后再由她带回来。”
他认为官员的谈话非常矛盾,因为既不取消未婚妻的签证,甚至还让他回去以后,只要带足够的现款就可以在过来。
今年6月中旬,移民厅建议来马旅游的游客必须携带每日至少50美元(180令吉)的现款,结果遭外界批评。旅游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在10月3日于1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展开第4次[入境便利与外国游客课题协调会议]后,宣布取消这种做法。
扣留期间不准见面
他说:“我隔天再打电话到机场移民厅,却被告知我未婚妻早已在早上6时30分被送回澳门。”
12日早上10许,钟富年接获未婚妻从澳门的来电, 纪氏向她哭诉表示在被扣留期间,她的手机和行李都被移民厅官员没收,而且没有提供水和食物,也不允许打电话。护照和手机都是在抵达澳门后由澳门移民厅官员转交给他。
钟富年解释,未婚妻在9月25日曾经以落地签证的方式进入马来西亚,当时并没有面对任何问题。
对于这次未婚妻入境被拒绝, 他对官员的办事态度和手法感到非常不满,并认为在扣留当儿,不让他们两人见面,也不提供水和食物是侵犯人权。
钟富年说:“我的未婚妻既没有犯罪,但却被当作犯人对待。我已经针对此事向机场警局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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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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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06 0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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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新 于 14-12-2006 11:19 发表
一句话"烂"!!!
你是指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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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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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移民官员,一定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让他们受到应得的惩罚!!!
中国人不可以软弱,尤其是中国女子!!!
这种“官员”,一定要“下岗”,并且在所有媒体面前道歉和赔偿一切损失!!!
[ 本帖最后由 flyingwing 于 14-12-2006 04:24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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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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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yingwing 于 14-12-2006 04:03 PM 发表
:@
糟糕的移民官员,一定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让他们受到应得的惩罚!!!
中国人不可以软弱,尤其是中国女子!!!
这种“官员”,一定要“下岗”,并且在所有媒体面前道歉和赔偿一切损失!!!
Malaysia Boleh!!!
馬來西亞,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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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06 09: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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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女生的偏见太厉害了,其实是不对的,有个法的签证就不应该在刁难人了,再说,那么多的钱带在身上多么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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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6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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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6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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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女孩子还是会懂点英文比较好,不然在入境时有比较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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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6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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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6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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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6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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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wee,你的话让在大马生活的遵纪守法的中国人感觉温暖,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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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06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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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wee,你的话让在大马生活的遵纪守法的中国人感觉温暖,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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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06 0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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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6 0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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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大马的入境条例,还要恶人先告状。进入任何国家都要带足够的钱,例如大马是RM5000是个举世皆知的措施。
中国人有点钱了,就自大以为他们可以像在大陆不用遵守法律。
我也看过印尼人带不够钱被赶回国。那些大汉种族主义者不分皂白就说大马只针对中国人是故意挑衅马来人的动作。
[ 本帖最后由 Orang_Utan 于 23-12-2006 08:4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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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6 0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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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yingwing 于 14-12-2006 04:03 P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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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移民官员,一定要借助媒体的力量,让他们受到应得的惩罚!!!
中国人不可以软弱,尤其是中国女子!!!
这种“官员”,一定要“下岗”,并且在所有媒体面前道歉和赔偿一切损失!!!
等你中国千千万万的贪官下岗后才来教训大马。
不遵守大马的入境条例,还口出狂言,以大国身份来威胁小国。李光耀已向世人说明中国年青一代是狐假虎威的民族狂热份子。
[ 本帖最后由 Orang_Utan 于 23-12-2006 09:0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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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2006 09: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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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_Utan 于 23-12-2006 08:47 发表
不遵守大马的入境条例,还要恶人先告状。进入任何国家都要带足够的钱,例如大马是RM5000是个举世皆知的措施。
中国人有点钱了,就自大以为他们可以像在大陆不用遵守法律。
我也看过印尼人带不够钱被赶回国 ...
请问你是否有认真的看, 上面有写的很清楚“今年6月中旬,移民厅建议来马旅游的游客必须携带每日至少50美元(180令吉)的现款,结果遭外界批评。旅游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在10月3日于1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展开第4次[入境便利与外国游客课题协调会议]后,宣布取消这种做法。”
其实已经取消了, 可是为什么还要刁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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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6 09: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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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大马的法律是你们小孩子的玩意儿。要取消法律条文也要经过国会的讨论和批准,副部长有什么资格说取消就取消。
移民官员照章行事是正确的,有法不执行是渎职行为。
要是外国人带不够钱滞留在大马,谁要出钱送他们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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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6 10: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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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有因必有果。
大马籍单身女子到日本台湾去时常会被"刁难"。为什么?你知道这答案的话,你也知道为什么不跟团的中国籍女子会被大马移民厅官员的"刁难"。
致因之人应该罪加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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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2-2006 0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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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马来西亚 能!!!
Malaysia BOLEH!!!
原帖由 土木建築師 于 14-12-2006 06:41 PM 发表
Malaysia Boleh!!!
馬來西亞,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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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12-2006 1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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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_Utan 于 23-12-2006 09:33 发表
你以为大马的法律是你们小孩子的玩意儿。要取消法律条文也要经过国会的讨论和批准,副部长有什么资格说取消就取消。
移民官员照章行事是正确的,有法不执行是渎职行为。
要是外国人带不够钱滞留在大马,谁 ...
那请问怎样才可以生效呢?
他们对外宣布取消,是不生效的,就是将他们讲的话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了,那他们是做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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