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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拒受理 纽约市租金稳定法维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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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拒受理 纽约市租金稳定法维持有效
图为曼哈顿华埠的东百老汇街。(文忠/大纪元)
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不受理两起纽约市房东针对租金稳定法所提出的上诉,维持下级法院判决,这项攸关全市约100万套公寓租金上涨制度的法律继续有效。
这两起上诉是由长岛市和曼哈顿部分地区租金稳定大楼的房东所提出的,两起上诉的原告认为,纽约的租金稳定法不但限制租金每年上涨幅度,并限制驱逐租户,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禁止政府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征用私人财产的“征用条款”。
不过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不受理这两起上诉,维持上诉法院的裁决;上诉法院此前裁决,限制租金上涨和限制驱逐租户并未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用条款”。
最高法院去年10月也拒绝受理代表房东的租金稳定协会(Rent Stabilization Association)和社区住房改善计划(Community Housing Improvement Program)所提的另一起挑战租金稳定法的上诉。
在该起诉讼中,原告要求取消对纽约市100万套租金稳定公寓设定租涨幅上限。他们认为,前纽约州长库默2019年签署的《住房租金稳定和租户保护法》,使房东更难解除租金管制,是在毁灭房地产业。但是连同2月20日这两起,美国最高法院已经连续拒绝受理三起挑战租金稳定法的上诉。
社区住房改善计划执行总监马丁(Jay Martin)向Gothamist表示,这不会是业主最后一次试图推翻租金稳定法,目前还有两起类似诉讼正在联邦上诉法院审理当中,未来可能上诉到最高法院,马丁预计还会出现更多挑战租金稳定法的诉讼,继续给州议会带来了更大的修法压力。
纽约州长霍楚则发出声明表示,最高法院已经驳回了三起威胁纽约州租金保护制度的上诉,租金稳定法在近六十年前首次通过以来,不断获得下级法院裁定有效,这些法规是纽约州对抗不平等、让纽约民众负担得起租金,并安居在自己社区的最有力工具。
纽约市长亚当斯也发表声明说,支持最高法院不受理房东的上诉,“在本届市府从各个角度解决市民的负担能力危机之际,我们仍然致力于捍卫纽约市的租金稳定法,以便租客能够负担得起租金费用。”
尽管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这两起上诉,不过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最高法院应该“解决这个重要问题”,也就是纽约的这些法律规定是否实际上阻止业主驱逐租户。托马斯大法官的意见显示,未来业者提出类似的上诉,不是没有可能获得最高法院受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2/21/n1418550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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