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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steo77

美國務院提詳盡報告 稱中國對南海主張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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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1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是很简单的事情阿。
【南海仲裁.即時更新】菲方大勝 仲裁庭否定中方九段線權利
出版:2016-07-12 16:47
更新:2016-07-12 21:47
中國與菲律賓的南海爭議,海牙仲裁法庭今(12日)作出裁決。
南海仲裁判決包括以下5項重點:
(1)首先,仲裁庭認為中國在「九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
(2)裁決又認為,南沙群島所有於潮漲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等,法律上都是岩礁,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3)仲裁庭認為,中國侵犯了菲律賓對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主權權利;
(4)裁決又指,中方近期在南沙群島七個島礁,進行大規模的填海和人工島嶼建設活動,對珊瑚礁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5)仲裁庭認為,中方執法船多次高速接近菲律賓船隻,並試圖近距離從前方通過,造成嚴重的碰撞危險,以及對菲律賓船隻和人員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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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7月13日,联合国官方发布消息说,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是国际法院而非“常设仲裁法院”,虽然二者办公地址都在海牙和平宫,但彼此并无任何关联;“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决”不能向联合国安理会申请强制执行。当年7月14日,国际法院发布声明说,国际法院自始至终未曾参与此案。同年7月15日,国际海洋法法庭新闻官本雅明·贝尼尔施克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没有在南海仲裁案中扮演任何角色,“南海仲裁庭”与其无关。

南海仲裁.....家家酒媽媽剎判案....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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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家酒到菲總統都不承認它有效....
Philippine00001.JPG
Philippine000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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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仲裁.....家家酒媽媽剎判案....哈! 哈! 哈!



国际法院是必须双方同意走这个程序之下,才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裁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同一个程序解决,就争端仅可提交附件七所规定的仲裁
什么法律都不会,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国际法,实在是笑死人!

第二节 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
第二八六条
本节规定的程序的适用
在第三节限制下,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如已诉诸第一节而仍未得到解决,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提交根据本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
第二八七条
程序的选择
1.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应有自由用书面声明的方式选择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方法,以解决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a)按照附件六设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
(b)国际法院;
(c)按照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
(d)按照附件八组成的处理其中所列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争端的特别仲裁法庭。
2. 根据第 1 款作出的声明,不应影响缔约国在第十一部分第五节规定的范围内和以该节规定的方式,接受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管辖的义务,该声明亦
不受缔约国的这种义务的影响。
3. 缔约国如为有效声明所未包括的争端的一方,应视为已接受附件七所规定的仲裁。
4. 如果争端各方已接受同一程序以解决这项争端,除各方另有协议外,争端仅可提交该程序。
5. 如果争端各方未接受同一程序以解决这项争端,除各方另有协议外,争端仅可提交附件七所规定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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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菲国不承认这个仲裁,那么为何去申请?
既然去申请,当然是承认这个仲裁了。
难道一边不承认仲裁,然后一边去申请?
连就基本的逻辑都没有,说话开始语无伦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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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7-1-2022 02:46 PM 编辑

有人被打到滿頭包了, 又跳出來叫了....哈! 哈! 哈!....

想要單方仲裁?
可以啊! 提去正式的聯合國法庭吧...
不是家家酒法庭! 用家家酒法庭來搞笑,
還說懂國際法? 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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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2:37 PM
如果菲国不承认这个仲裁,那么为何去申请?
既然去申请,当然是承认这个仲裁了。
难道一边不承认仲裁,然后 ...
如果菲国不承认这个仲裁,那么为何去申请?
時間線都搞不清楚, 有何資格質問....真的太笑死人了!!!!

申請並進行仲裁時間是2016年, 2021年7月菲總統才說仲裁無效!!!!
申請在前, 不承認在後...你連時間先後都儍儍分不清...回去跳bolly舞吧....

哈! 哈! 哈!....哈! 哈! 哈!....哈! 哈! 哈!....哈! 哈! 哈!....哈!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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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uaceng 于 17-1-2022 03:12 PM 编辑
想要單方仲裁?
可以啊! 提去正式的聯合國法庭吧...

把法律条文放上来了却不看不懂,因此让大家笑掉大牙。
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在双方同意之下,才可以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院审理。
如果没有得到其中一方同意根据海洋法公约,只可以提交附件7组成的仲裁法庭审理。
说什么“单方面仲裁就要去联合国法庭提交”,不过这个根本就不符合海洋法公约的法律,这样做的话,反而是违背国际法。
自己连基本的法律都不会,还说什么国际法。
还是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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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7-1-2022 02:45 PM
時間線都搞不清楚, 有何資格質問....真的太笑死人了!!!!

申請並進行仲裁時間是2016年, 2021年7月菲總統 ...

这个更加搞笑啦!
你的意思就是说:一开始是承认的,所以去申请仲裁。
然后仲裁结果出来,菲国大胜后,反而却不承认了。

就好像说你的车被人家撞,对方不服,和你上庭对质,结果法庭判你胜对方败。
然后你却说,你不承认这个裁决,然后做为胜利方的你,还要向对方赔偿。

这样白痴的话,也只有你说的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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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7-1-2022 03:43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2:52 PM
把法律条文放上来了却不看不懂,因此让大家笑掉大牙。
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在双方同意之下,才可以提 ...

那又回到以前我打你臉的結果了.....

仲裁員名單是在聯合國祕書長所建立與保管的.
而聯合國, 聯合國祕書長也說沒有參與
仲裁是在沒有知會聯合國下進行的,
合法性不足. 再來這種仲裁根本沒有強制性, 結果就是家家酒.

所以, 無論你如何狡辯, 如何硬拗, 都無法脫離我的掌心 :
南海仲裁無效, 是家家酒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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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2:57 PM
这个更加搞笑啦!
你的意思就是说:一开始是承认的,所以去申请仲裁。
然后仲裁结果出来,菲国大胜后,反 ...
你的意思就是说:一开始是承认的,所以去申请仲裁。
然后仲裁结果出来,菲国大胜后,反而却不承认了。

實情就是這樣, 前個總統承認, 後來的總統不承認...
以目前掌權的為準!!!! 所以, 以前承認, 後來不承認!


就好像说你的车被人家撞,对方不服,和你上庭对质,结果法庭判你胜对方败。
然后你却说,你不承认这个裁决,然后做为胜利方的你,还要向对方赔偿。
這個例子太差了, 比家家酒還差....寫故事也請專業點,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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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7-1-2022 03:37 PM
那又回到以前我打你臉的結果了.....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必须是联合国秘书长参与?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仲裁员必须是知会联合国?

既然本来就没有该法律程序,何来违反程序而因此合法性不足?

还是你的这句话最搞笑啦,直接教人违反法律程序呢!
想要單方仲裁?
可以啊! 提去正式的聯合國法庭吧...
如果人家听你的话一开始就提交国际法院,是直接reject的!那个时候,脸都不知道往那里放呢?
话越说,就越错,回家读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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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7-1-2022 03:55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3:44 PM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必须是联合国秘书长参与?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仲裁员必 ...
A list of arbitrators shall be drawn up and maintained by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UNCLOS 載明, 名單是聯合國祕書長掌管的.....這樣就很足夠了.
你就提出它們使用名單時有知會聯合國, 聯合國祕書長就好了.
提不出就不必多言 : 就是沒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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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7-1-2022 03:54 PM 编辑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3:44 PM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必须是联合国秘书长参与?
根据哪一个法律条文,海洋法仲裁,仲裁员必 ...
如果人家听你的话一开始就提交国际法院

那當時菲國就要花時間, 花精神和中國進行協商, 以其取得仲裁的共識,
而不是聽美國指指點點大話說盡, 就趕鴨子上架的快快去進行家家酒法庭仲裁.

有道是:
只聽美國言, 吃虧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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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7-1-2022 03:41 PM
實情就是這樣, 前個總統承認, 後來的總統不承認...
以目前掌權的為準!!!! 所以, 以前承認, 後來不承認!
...

是吗?那么在前个总统在任的时候,中国有承认南海仲裁,并把南海让出来吗?既然中国拒绝承认仲裁的裁决,也拒绝离开非法占领的南海,那么菲国之前承认也好,后来不承认也好,也都无法根据南海仲裁把中国从南海赶走。
因此菲国承认不承认,都无法改变中国漠视国际法的态度,那么,菲国总统的表态,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对不对?
所以,弱国的总统是否承认,根本就不重要了,中国是否遵守国际法,那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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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3:58 PM
是吗?那么在前个总统在任的时候,中国有承认南海仲裁,并把南海让出来吗?既然中国拒绝承认仲裁的裁决, ...
那么菲国之前承认也好,后来不承认也好,也都无法根据南海仲裁把中国从南海赶走。

你自己都承認它是家家酒仲裁了....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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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3:58 PM
是吗?那么在前个总统在任的时候,中国有承认南海仲裁,并把南海让出来吗?既然中国拒绝承认仲裁的裁决, ...
中国是否遵守国际法,那才是重点。

不合法的家家酒仲裁, 沒有國家會承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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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7-1-2022 03:48 PM
UNCLOS 載明, 名單是聯合國祕書長掌管的.....這樣就很足夠了.
你就提出它們使用名單時有知會聯合國, 聯合 ...

请问哪一个法律条文写:提出它們使用名單時必须知會聯合國, 聯合國祕書長?


拿不出的话,就不必多言,根本就没有该程序的必要性。
还是你的这句话最搞笑啦,直接教人违反法律程序呢!
想要單方仲裁?
可以啊! 提去正式的聯合國法庭吧...

如果人家听你的话一开始就提交国际法院,是直接reject的!那个时候,脸都不知道往那里放呢?
话越说,就越错,回家读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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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4: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uaceng 发表于 17-1-2022 04:01 PM
请问哪一个法律条文写:提出它們使用名單時必须知會聯合國, 聯合國祕書長?
请问哪一个法律条文写:提出它們使用名單時必须知會聯合國, 聯合國祕書長?
不告而取谓之窃, 還要我教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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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2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7-1-2022 03:52 PM
那當時菲國就要花時間, 花精神和中國進行協商, 以其取得仲裁的共識,
而不是聽美國指指點點大話說盡, 就趕 ...

正是一开始协商了,还是达不到仲裁共识,菲国才只好提交强制仲裁程序的。不就是中国明知道自己理亏了,才不愿意和菲国达成共识上庭的啊!上庭后输了官司的话,中国的脸放在那里?中共的位子不就被人民拉下来了吗?所以这种情形下,根据海洋法公约,争端就必须交由附件7组成的仲裁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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